2022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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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铜业(山西)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北方铜业 公告编号:2022-28

北方铜业(山西)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11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4月1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9:15至15:00

(2)召开地点: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东峰山中条山宾馆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姜卫东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5人,代表股份1,275,012,5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348%。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970,956,6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80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81人,代表股份304,055,9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54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3人,代表304,068,906股份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552%。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81人,代表股份304,055,9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54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一:《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270,389,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374%;

反对4,622,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6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现场投票结果,同意970,956,662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299,433,052股,占网络表决股份总数的98.4796%;反对4,622,854股,占网络表决股份总数的1.52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网络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9,446,05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97%;反对4,622,85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52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二:《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270,352,9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345%;

反对4,659,6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65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现场投票结果,同意970,956,662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299,396,252股,占网络表决股份总数的98.4675%;反对4,659,654股,占网络表决股份总数的1.5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网络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9,409,25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76%;反对4,659,65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53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三:《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270,330,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328%;

反对4,682,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67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现场投票结果,同意970,956,662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299,373,852股,占网络表决股份总数的98.4601%;反对4,682,054股,占网络表决股份总数的1.53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网络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9,386,85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02%;反对4,682,05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53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四:《北方铜业(山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同意1,270,352,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345%;

反对4,650,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648%;

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

现场投票结果,同意970,956,662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299,395,652股,占网络表决股份总数的98.4673%;反对4,650,854股,占网络表决股份总数的1.5296%;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网络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9,408,65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74%;反对4,650,85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5295%;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2、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五:《北方铜业(山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1,270,343,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338%;

反对4,659,6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655%;

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

现场投票结果,同意970,956,662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299,386,852股,占网络表决股份总数的98.4644%;反对4,659,654股,占网络表决股份总数的1.5325%;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网络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9,399,85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45%;反对4,659,65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5324%;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2、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六:《北方铜业(山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1,270,343,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338%;

反对4,659,6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655%;

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

现场投票结果,同意970,956,662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299,386,852股,占网络表决股份总数的98.4644%;反对4,659,654股,占网络表决股份总数的1.5325%;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网络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9,399,85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45%;反对4,659,65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5324%;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贾棣彦、秦志杰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北方铜业(山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