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会计核算原则
1、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2、商品套期保值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说明。
公司下属从事饲料生产及饲料原材料与其他产品贸易业务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超过百家,从事生猪养殖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超过五十家,每家公司都需要交易玉米、小麦、大豆、豆粕、豆油、菜粕、油脂、生猪及其他相关产品等,如果每家公司单独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专业人员较多且操作内控风险较大。
为降低内控风险,所有期货交易账户由母公司统一管理。由公司采购负责人根据业务需要提请公司总经理指定母公司和个别子公司为期货交易主体,所有交易主体的账户严格执行统一管理原则。
基于此管理模式,商品期货交易主体(母公司和个别子公司)与现货主体(各子公司)未能一一对应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3、外汇套期保值会计核算说明
公司将按照上述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有效控制了生产及贸易相关的原材料及相关产品的成本,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商品期货及期权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开展商品套期保值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及《期货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及财务费用,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范。
综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额度内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2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产品;使用自有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1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委托理财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
1、投资额度及期限:
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及闲置自有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1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上述最高额。
2、投资范围:
(1)募集资金投资范围
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且符合以下条件:
A、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B、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并且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自有资金投资范围
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得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将用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所得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投资的实际进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该事项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5、本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5号),核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8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83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3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810,854,230.16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3月26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440ZC0065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南通海大年产24万吨饲料项目等16个项目。截至本次董事会通知发布之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08,028.7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74,862.77万元(含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理财专用账户余额、累计收到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四、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支付投资款项,期间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闲置。
由于公司行业的特点,公司每年会收到客户大量的预付货款,并随着客户分期分批提货消化,因此将会存在资金短期闲置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提高资金的收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日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以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以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在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及低风险产品,不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产品的购买等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产品,投资风险可控;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建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能够达到充分盘活闲置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3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有效激发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团队的凝聚力、创造力和能动性,整合资源,推动公司在工厂化、设施化水产养殖上的布局;加快公司在水产养殖产业链上扩张,并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东海兴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海兴农”)拟以自有资金与广州市海晟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海晟源”)、广州市海智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未注册完成,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广州海智源”)和宁波卓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卓粤”)共同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海智慧水产养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海智慧”)增资9,500万元,其中公司及广东海兴农分别增资4,800万元及1,500万元,广州海晟源及广州海智源分别增资1,500万元及1,000万元,宁波卓粤增资7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广东海智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由于广州海晟源和广州海智源均是由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的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并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部分份额,所以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
(二)审批情况
2022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程琦先生、钱雪桥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一)广东海兴农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9年11月19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宾路730号天安节能科技园创新大厦213号之三
法定代表人:江谢武
主要业务: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鱼种培育、养殖;水产业科学研究服务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广东海兴农70%股权,广东海兴农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广东海兴农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12,213.61万元、净资产为36,779.27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72,035.44万元、净利润为17,169.53万元。截至2022年03月31日,广东海兴农总资产为127,048.16万元、净资产为44,541.65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为27,365.21万元、净利润为7,513.77万元(未经审计)。
2、经查询,广东海兴农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3、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海兴农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二)广州市海晟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500万元
主要业务:以自有资金投资
拟主要合伙人:
■
2、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广州海晟源的普通合伙人广州海晟源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副总裁江谢武先生及其配偶张燕玲女士共同控股,且广州海晟源投资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江谢武先生为广州海晟源的有限合伙人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第二章第四条规定,广州海晟源系公司的关联方。
3、经查询,广州海晟源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4、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海晟源认缴出资为各合伙人自有资金、合法薪酬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广州市海智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方,暂定名称,具体以工商核准为准)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拟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要业务:自有资金投资
拟主要合伙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海智源尚未注册完成,如涉及关联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变化,公司将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
2、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广州海智源的普通合伙人广州清源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副总裁钱雪桥先生和副总裁刘国祥先生共同控股的企业,且广州清源投资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广州海智源的有限合伙人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第二章第四条规定,广州海智源系公司的关联方。
3、经查询,广州海智源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4、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海智源认缴出资为各合伙人自有资金、合法薪酬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四)宁波卓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关联方)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800万元
主要业务:自有资金投资
主要合伙人:
■
2、经查询,宁波卓粤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3、履约能力分析
宁波卓粤认缴出资为其自有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海智慧水产养殖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15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42号2座301房
法定代表人:江谢武
主要业务:以自有资金投向工厂化、设施化水产养殖业务为主。
截至2022年03月31日,广东海智慧暂未开展实际业务,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为零元(未经审计)。
2、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单位:万元
■
经核查,增资标的广东海智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对广东海智慧出资。本次增资,交易各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允、互利的原则按其认缴出资比例以现金出资,本次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交易价格与账面价值等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权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广东海兴农、广州海晟源、广州海智源和宁波卓粤分别拟以自有资金对广东海智慧增资4,800万元、1,500万元、1,500万元、1,000万元和700万元,本次增资后上述各方对广东海智慧认缴出资比例分别为53%、15%、15%、10%和7%。
2、交易标的广东海智慧将以新建、增资或股权收购等方式投资于水产养殖产业。
3、广州海晟源、广州海智源中员工合伙人承诺在公司专职工作不少于10年。若不胜任调岗调职、违法违纪等情况,需将间接持有的广东海智慧股权全部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或公司指定的承接方。
4、广州海晟源、广州海智源和宁波卓粤所涉及人员承诺不会经营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不会投资与公司经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竞争性业务。
5、宁波卓粤具有积极协助广东海智慧找寻并获得适合养殖土地资源的义务,若宁波卓粤未实际开展并落实此义务,公司在广东海智慧成立3年内对宁波卓粤所持广东海智慧股份享有优先回购权。
6、增资所发生的税费及其它费用,由各方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自承担和缴纳。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增资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海兴农直接持有标的公司广东海智慧合计68%股权,拥有对广东海智慧的控制权。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
我国自1995年起开始全面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推广工业化、规模化水产养殖。2016年5月,《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种养结合稻田养殖、海洋牧场立体养殖、外海深水网箱养殖等健康养殖模式。加强全价人工配合饲料的研发和推广,加快替代冰鲜幼杂鱼直接投喂。深入开展健康养殖示范场和示范县创建活动。”2016年10月,国务院颁布《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提出,“大力发展水产健康养殖,加强养殖池塘改造。降低捕捞强度,减少捕捞产量”。2019年2月,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等十部委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大力推行养殖生产现代化,转变养殖方式,提高养殖设施和装备水平;完善养殖生产经营体系,培育和壮大水产养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提出了到2035年,水产养殖布局更趋科学合理,产品优质、产地优美、装备一流、技术先进的养殖生产现代化基本实现的发展目标。2020年11月6日,农业农村部颁发《关于加快水产养殖机械化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快水产养殖业绿色高效转型升级,机械化水平总体达到50%以上的发展目标。
当前,水产养殖产业处于发展理念、发展方式、发展环境发生变化的关键时期。而水产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将为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增加优质动物蛋白供给、保障居民食品安全、降低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利用强度、促进渔业产业兴旺和渔民生活富裕等做出贡献,同时在净化水质、减排二氧化碳、缓解水域富营养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水产养殖行业规模化、标准化、工厂化、专业化、产业链延伸能力成为行业发展趋势。
2、推进公司产业链业务布局
公司以围绕动物养殖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进行产业链业务布局,已形成相对完整的水产品产业链;优质水产饲料、种苗、动保构建的一体两翼服务体系,保持公司在水产养殖领域的市场龙头地位;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技术投入,加强市场行情的研究和理解,加大人才储备。当前,公司已具备向标准化、工厂化、规模化水产养殖进一步迈进的基础和能力,本次交易也将助力公司在水产产业链发展上走得更加深远。
3、提升团队凝聚力、创造力和积极性,推动产业发展
本次交易的关联人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包括工厂化、设施化水产养殖的核心团队。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有效提高公司管理层和水产养殖业务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激发团队的创造力和能动性,整合核心资源,推动规模和效益,完善团队与公司的利益共享机制,完善产业布局,促进团队与公司共同成长和发展,有助于公司水产养殖业务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交易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借助公司产业优势,能更加有效地推动公司产业链布局,增强公司利润增长点,实现股东、公司、员工的共同利益。本次被投资主体为公司控股,投资风险可控。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过去十二个月公司与广州海晟源、广州海智源未发生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详细的审阅,基于独立判断,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经过认真审查,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定价机制公允,交易对手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能激发核心团队的创造力和能动性,有利于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方案。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5、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4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日常办公需要,与关联方陈明忠先生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租赁期为28个月,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04月30日,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31.00万元。陈明忠先生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薛华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陈明忠先生,系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关联人。
2、履约能力分析
陈明忠先生不存在需偿还的大额债务,所出租资产不存在被执行的可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
经查询,陈明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根据与租赁标的物业性质、用途一致,区位、面积、租赁期间相近等因素选取周边市场参照物,其市场租金情况如下:
■
注:参照物价格来源于房天下等公开信息渠道查询整理。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参照上述市场公开价格并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允、互利的原则,根据所租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明显高于或低于周边地段、同类房产价格,定价公允。本次交易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权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房屋租赁协议》涉及的房屋坐落地址、面积、租赁期限、租赁费用、出租方等详见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其他条款:
(一)定价原则:交易双方的房屋租赁交易,价格系参照当地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二)结算方式:租金按月结算,承租方在每月的5日前按银行转账付款方式缴付当月租金给出租方,如遇节假日则顺延3个工作日。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是基于公司日常办公的需要,因公司规模扩大,总部人员增加,现有的办公场所不能满足办公需要,租赁标的物业与公司在同一栋大厦,方便公司人员日常经营办公,具有方便性和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陈明忠累计已发生的租赁费用总金额为44.44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详细的审阅,基于独立判断,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经过认真审查,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定价机制公允,交易对手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方案。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5、房屋租赁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7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一、网上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15:00-17:00
2、出席人员:董事长及总裁薛华先生、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杨少林先生、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黄志健先生、独立董事何建国先生。
3、召开方式: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二、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效果,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敬请投资者于2022年4月15日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本公司将于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4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0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3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其中桂建芳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桂建芳先生、何建国先生、刘运国先生分别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073,335,056.61元,按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07,333,505.66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91,262,794.10元。
基于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结合公司业务规模及未来发展所需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持续回报股东,公司制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股本数量)”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总额不超过公司(母公司)2021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本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分配政策。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到对投资者的回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不断完善各类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能够有效地防范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并能够有效地贯彻执行。
2、《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程琦先生、钱雪桥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均参与表决。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薛华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均参与表决。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十六、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参照同行业及本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进行调整,同意将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每年12万元/年(含税)调整为每年18万元/年(含税),从2022年起开始执行。
公司关联独立董事桂建芳、何建国、刘运国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15。
十九、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6。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6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9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2年5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9日9:15至2022年5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B股境外代理人、香港结算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4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存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任何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委托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进行投票的其他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不得接受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的委托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42号海大大厦2座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桂建芳先生、 何建国先生及刘运国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7及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特别提示:关联股东审议上述相关议案时须回避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2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2022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关于2022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2022-006、2022-008、2022-009、2022-010、2022-011、2022-012、2022-013)以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分红回报规划》。
(三)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4月28日9:30-11:30和14:3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42号海大大厦2座701房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不提供)、单位持股凭证(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加盖公章)办理登记。公司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加盖公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其名下境外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的,应提供相应的经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代表签字的持股说明。
授权委托书应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全称(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称)、代理人全称;是否具有表决权;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弃权等的明确指示;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一个小时。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志健、卢洁雯、杨华芳
联系电话:(020)39388960
联系传真:(020)39388958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42号海大大厦2座701房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1445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其他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1。
2、投票简称:海大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2022年5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除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以外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持股份的性质和数量(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5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10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齐振雄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3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截至2021年度末,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7。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关联方共同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定价机制公允,交易对手履约能力较强。本次关联交易能激发核心团队的创造力和能动性,有利于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是基于公司日常办公的需要,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具有必要性和连续性,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 2022-007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5号)核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8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公司由牵头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0年3月19日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83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3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810,854,230.16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0〕440ZC006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92,548.0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89,535.9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88,537.3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余额998.61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4,835.4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87,383.54万元。
综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87,383.5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95,461.6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5月11日经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0年4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已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中。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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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5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