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95 公司简称:公牛集团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780,360,732.6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726,954,923.09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元(含税),以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总股本601,180,52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42,833,248.00元,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1.89%。如因限制性股票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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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发展阶段与周期性特点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修订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从事的业务属于“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按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一2017),公司从事的业务所处行业大类为“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其中转换器、墙壁开关插座和数码配件产品属于“3899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小类,LED照明属于“3872照明灯具制造”小类。
随着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水平的不断增长,推动了家用电器、消费电子、房地产、装修等行业的持续快速增长,从而带动了电连接、电工照明、数码配件产品市场需求的持续提升。当前,我国已成为世界转换器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墙壁开关插座在我国市场上形成了民族品牌、国际知名品牌并存的局面,在照明领域我国已成为世界工厂,产品远销220个国家和地区。总体来看,以转换器为核心的电连接产品、以墙壁开关插座、LED照明为核心的电工照明产品已进入产业发展的成熟期,其中新能源用电、家居智能化和生态化成为新的发展趋势。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消费电子产业快速增长,数码配件行业仍处于快速成长阶段。
电连接、智能电工照明、数码配件产品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无明显的行业周期性特征和区域性特征。其中,电连接、智能电工照明产品受春节期间大部分零售终端网点(如五金店、专业市场等)停业休息以及住宅装修减少等因素影响,第一季度通常成为产品全年销量最小的季节。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深耕民用电工领域,连续多年荣获浙江省制造业百强企业。自1995年创立以来,公牛品牌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升,产品销量领先。2021年品牌再次跻身世界品牌实验室《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品牌价值达176.34亿元。
公司始终坚持“专业专注、走远路”的经营理念。根据情报通数据,2021年公司转换器产品、墙壁开关插座产品在天猫市场线上销售排名均为第一。2021年6月起公司陆续上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枪、充电桩新品,进行电商平台销售,销量已在第三方品牌中居于领先地位。
1.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电连接、智能电工照明、数码配件三大赛道,电连接产品主要为转换器(即插座)、新能源汽车充电枪/桩、数据中心PDU、母线等,智能电工照明产品主要包括墙壁开关插座、LED 照明、断路器、浴霸、智能门锁、智能晾衣机、智能窗帘机等产品,数码配件主要包括手机等移动设备充电器、移动电源、户外便携式电源等数码配件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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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坚守“成为国际民用电工行业领导者”的企业愿景,将“为客户提供安全舒适的用电体验”为使命,践行“专业专注、走远路”的发展理念。自1995年创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以产品品质为根本,从“插座”这一细分领域开始,不断推动功能、技术与设计的创新,开发出了大批受消费者喜爱的新产品。以创新为灵魂,凭借产品研发、营销、供应链及品牌方面的综合领先优势,公司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逐步拓展、形成了电连接、智能电工照明、数码配件三大业务板块,围绕民用电工及照明领域形成了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布局。面对消费者对家居产品智能化、生态化的升级需求,以及绿色低碳的消费趋势,2021年公司将战略目标定位为“智能生态+新能源战略”,顺应时代趋势,持续构建筑牢竞争优势,为实现企业愿景目标而不懈努力。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的采购业务主要包括铜、银、铝、锡、塑料粒子、纸浆等生产物料采购和IT物资、行政等非生产物料采购两大类。公司确立了以品质为核心的采购策略,通过严格的供应商准入、定期考核及审查机制优选主要供应商,并与主要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确保品质与交付。公司在集团层面设立采购共享平台,配备专职人员,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提升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此外,公司优化完善供应商管理系统、ERP系统、制造执行及仓储管理等系统,加强精益采购管理,不断提升采购效率。
公司集中采购铜、银、铝、锡、塑料粒子、纸浆等大宗原材料,并通过期货套期保值等方式锁定交易价格,降低原材料现货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2)生产模式:公司采用“市场预测+安全库存”的模式组织生产,以自制为主,部分新品和配套类产品采取OEM生产方式。各工厂负责相应产品和部件的生产组织,在确保产品品质、有效管控成本的同时保证按时交货。同时,公司持续推进生产模式创新,通过不断提高精益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确保产品品质、提高柔性生产效率、降低成本。
(3)销售模式:公司建立了线下线上一体化的全渠道销售模式。线下渠道销售模式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公司在民用电工领域内创新性地推行线下“配送访销”的销售方式,并持续开展渠道精细化管理,有效组织、调动了全国经销商资源,经过长期积累,公司已建立了覆盖全国城乡、110多万家终端网点的线下销售网络。线上渠道以直销+经销模式覆盖主流电商平台,着力将旗舰店打造为品牌宣传窗口,积极开展数字化营销,借助各流量入口,实现“站外导流、站内销售”。同时公司加快ToB渠道如装企、工程项目等的开拓力度,并积极探索海外市场,加快全球布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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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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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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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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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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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8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8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1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1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阮立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裁(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0元(含税),以截至本公告批准报出日公司总股本601,180,52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42,833,248.00元。如因限制性股票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及修订〈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增加相关职责权限。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应更名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以后,成员、召集人、委员任期与原审计委员会保持不变。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听取。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阮立平先生、阮学平先生、蔡映峰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事宜办理。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蔡映峰、刘圣松、周正华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蔡映峰、刘圣松、周正华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式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或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未在公司规定的期间内足额缴纳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的,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制性股票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办理因回购注销而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蔡映峰、刘圣松、周正华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20万元,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担任的岗位或职务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3.在公司不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津贴。
在公司不担任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董事薪酬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2022-03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34)及会议材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4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5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日显路88号宁波公牛电器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5日
至2022年5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查阅公司另行发布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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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蔡映峰、刘圣松、周正华、李国强、张丽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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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股东亲自到本公司登记地点或以发送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办理。
(三)登记时间:2022年4月27日至4月28日(9:00至11:30,13:00至16:30)。
(四)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观海卫镇观海卫工业区东区三海路32号。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33561091
联系传真:021-33561091
邮箱:ir@gongniu.cn
邮政编码:200233
联系人:刘圣松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3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80,360,732.6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726,954,923.09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元(含税),以截至本公告批准报出日公司总股本601,180,52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42,833,248.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1.89%。
如因限制性股票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4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阮立平先生、阮学平先生、蔡映峰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全部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型业务总额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正常发生的,具有其必要性。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占同类型业务总额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二)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注:“湖北幻天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前为“湖北幻天贸易有限公司”
(三)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
注:“占同类型交易比例”基于2021年年度经审计数据测算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杭州亮牛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奕蓉
成立日期:2012年1月10日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乔司街道鑫园路13-1号2楼202室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机电设备(除专控),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主要股东:潘敏峰持股90%,徐奕蓉持股10%。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的兄弟姐妹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1,154.33万元,净资产527.81万元,营业收入3,870.12万元,净利润50.9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杭州杭牛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潘敏峰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3日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乔司街道鑫园路13-1号2幢2楼2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照明器具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仪器仪表修理;日用电器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潘敏峰持股90%,徐奕蓉持股10%。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的兄弟姐妹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462.25万元,净资产229.89万元,营业收入3,715.46万元,净利润29.9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杭州飞牛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潘乾亮
成立日期:2018年4月19日
注册资本:3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肖苑11幢底商6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机电设备(除专控),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潘乾亮持股55%,徐奕蓉持股45%。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阮立平配偶之弟潘敏峰之配偶徐奕蓉持股45%,潘敏峰之子潘乾亮持股5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156.05万元,净资产59.92万元,营业收入232.31万元,净利润18.3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苏州牛唯旺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于寿福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8日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住所:苏州高新区珠江路511号
经营范围:销售:插座、五金配件、数码配件、LED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于寿福持股100%。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蔡映峰子女配偶之父母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610.77万元,净资产231.16万元,营业收入2,245.86万元,净利润-12.0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湖北幻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琰皓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0日
注册资本:15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东站路188号三峡物流园C2区188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灯具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金属工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徐琰皓持股98.67%,张美娜持股1.33%。
关联关系:公司高管张丽娜之妹张美娜持股1.33%、张美娜之子徐琰皓持股98.6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930.00万元,净资产810.00万元,营业收入1,550.00万元,净利润107.8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常德坚科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应坚国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7日
注册资本:5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德市武陵区长庚街道聚宝社区9组
经营范围:五金产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的销售;广告制作、发布及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应坚国持股100%。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蔡映峰兄弟姐妹的配偶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841.38万元,净资产148.60万元,营业收入1,379.62万元,净利润39.6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慈溪市利波电器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蔡利波
成立日期:2018年8月1日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匡堰镇宋家漕村江东8号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线、电缆、五金工具、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数码产品及配件、五金配件、照明灯具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蔡利波持股60%,吴学江持股20%,吴梦蓉持股20%。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蔡映峰的兄弟姐妹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6.3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490.00万元,净资产-43.00万元,营业收入1,244.00万元,净利润-19.2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北京宸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曾敏惠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1日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恒业八街6号院26号3层101-30955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灯具、服装、鞋帽、箱包、针纺织品、日用品、文化用品、家用电器、工艺品(不含文物)、体育用品(不含弩)、塑料制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曾敏惠持股55%,夏中桂持股45%。
关联关系:监事李雨配偶之兄长夏中桂及其配偶曾敏惠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72.30万元,净资产-27.78万元,营业收入47.53万元,净利润-10.5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阮舒泓:公司实际控制人阮立平之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联自然人第四款的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与本公司存在长期持续性关联关系,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且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商品采用先款后货方式,故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帐。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销售产品、商品与房屋租赁等。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未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是合理的、必要的,且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交易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日常运营及稳定发展。关联交易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9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3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向相关股东问询及收到回复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根据《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及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创新的管理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公司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
2、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985,222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6%;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477,832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5%。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3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0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03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对应未转让(未全部转让)的剩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偿债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54.7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7.56亿元,流动资产132.57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30,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1.94%、2.79%、2.26%,占比
(下转15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