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2-044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数码”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以传签方式进行表决,并于4月11日形成有效决议。会议应该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了《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董事郭为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同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董事郭为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与资产管理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协商确定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服务协议;授权董事会在存续期内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
(5)授权董事会决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资金托管机构;
(6)授权董事会签署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7)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8)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上述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董事郭为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2-045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在上地九街九号数码科技广场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因监事会主席张梅女士、监事孙丹梅女士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故本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直接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其份额分配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监事会主席张梅女士、监事孙丹梅女士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故本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直接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2-046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及《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8),定于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2年4月1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3%以上的股东郭为先生提交的《关于提交临时提案的通知》,申请将《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郭为先生持有公司154,777,803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44%,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该变动后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4月18日15:00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名称:
■
2、听取《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3、议案披露情况:
(1)上述第1-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11-1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9日、4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8和10项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需普通决议即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11、12、13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表决。
(4)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上午9:30至下午5:00止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九号数码科技广场神州数码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注意事项
1、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705411
传 真:010-82705651
联 系 人:刘昕、孙丹梅
Email:dcg-ir@digitalchina.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九号数码科技广场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关于提交临时提案的通知;
4、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4;投票简称:神码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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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特别说明事项: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或“O”;如欲投票反对该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或“O”;如欲投票弃权该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或“O”。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2022年 月 日前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