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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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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临时董事会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以现场及网络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4,986.8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公司2022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规模从14,986.80万元调整为14,586.8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根据公司2021年1月2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和2022年1月2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证券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及数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86.80万元,发行数量为1,458,680张(145,868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8.76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108.30%(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1)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后,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3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若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3日,T-1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于申购起始日(2022年4月14日,T日)披露可转债发行原股东配售比例调整公告。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永吉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永吉股份的股份数按每股配售0.351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0351手可转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发行人现有普通股总股本419,074,4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4,258,000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股本为414,816,400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145,868手。

公司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永吉配债”,配售代码为“753058”。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等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延续认购私募基金产品份额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延续认购私募基金产品,且在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前期认购私募基金产品获得较好收益,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对该事项进行投资额度增加和延续投资期限,其余未做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延续认购私募基金产品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储备发展所需资金,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运营能力,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用于生产经营,融资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融资授信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可在该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实际融资金额在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以上授信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室全权办理并委托财务部门执行。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以现场及网络视频参会方式召开。本次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9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弋才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4,986.8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公司2022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规模从14,986.80万元调整为14,586.8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根据公司2021年1月2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和2022年1月2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证券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及数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86.80万元,发行数量为1,458,680张(145,868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8.76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108.30%(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1)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后,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3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若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3日,T-1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于申购起始日(2022年4月14日,T日)披露可转债发行原股东配售比例调整公告。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永吉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永吉股份的股份数按每股配售0.351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0351手可转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发行人现有普通股总股本419,074,4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4,258,000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股本为414,816,400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145,868手。

公司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永吉配债”,配售代码为“753058”。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等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延续认购私募基金

产品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受托方:上海山楂树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一山楂树甄琢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投资额度:认购私募基金产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且在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根据《公司章程》及《重大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相关决策程序,使用自有资金延续认购私募基金产品份额事项经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投资,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产品购买协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吉股份”、“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延续认购私募基金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延续认购私募基金产品,且在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于2020年5月23日与上海山楂树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楂树私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共同签署了《山楂树甄琢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使用自有资金认购该基金份额(详见公告编号:2020-035)。公司2021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理财和认购私募基金产品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2021-019、020)。

本次董事会审批投资事项的主要内容为增加投资额度和延续投资期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投资金额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合同主要内容

1、基金名称:山楂树甄琢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成立背景:固定收益类资产收益率下滑,权益类资产收益率较高但波动较大,故采用对冲策略,择时策略、低估值策略,追求稳健回报。

3、本次投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

4、投资人及投资比例:包含公司在内的不超过200名投资者

5、资金来源:永吉股份自有资金

6、出资进度:永吉股份在认购时一次性全额出资

7、基金赎回方式及时间:按份额赎回;赎回固定开放日: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

临时开放日: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需求增设临时开放日,临时开放日允许投资人赎回,临时开放日可能存在计提业绩报酬的情况(如涉及)。

8、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本基金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构建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求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管理过程中涉及主体和其职责如下:

①基金份额持有人:永吉股份以其拥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投资于本基金。

②基金管理人:山楂树私募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财产。

③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安全保管本基金财产。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永吉股份作为本基金投资人之一,对拥有的该基金份额,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

①取得基金财产收益;

②取得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③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申购、赎回和转让基金份额;

④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参加或申请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行使相关职权;

⑤监督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投资管理及私募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义务的情况;

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得基金信息披露资料;

⑦因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违反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得到赔偿;

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主要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基金合同,保证投资资金的来源及用途合法;

2)接受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如实填写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调查问卷,如实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诺为合格投资者;

3)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汇集多数投资者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本基金的,应向私募基金管理人充分披露上述情况及最终投资者的信息,但符合本合同“募集对象”中的“特殊合格投资者”的除外;

4)认真阅读并签署风险揭示书;

5)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缴纳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款项,承担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6)承担基金的投资损失;

7)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真实、准确、完整、充分的信息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配合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募集机构的尽职调查与反洗钱工作;

8)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私募基金的投资计划或意向等;

9)不得违反基金合同的约定干涉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

10)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投资者、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及私募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合法权益的活动;

11)认购、申购、赎回、分配等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不当得利的,应予返还;

12)保证其享有签署包括本合同在内的基金相关文件的权利,并就签署行为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手续,且履行上述文件不会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合同协议的约定;

1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管理费或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①基金管理费(含运营服务费、托管费等):1.6%每年,按日计提,按季支付。

②基金的业绩报酬

1)业绩报酬的计提基准日:每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固定日,但封闭期及锁定期(如有)除外)、投资者赎回日、分红权益登记日、基金清算日。本基金连续两次成功计提业绩报酬基准日的间隔不应短于3个月,投资者赎回日、基金清算日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日遇非交易日顺延的情况除外。

2)业绩报酬的计算:业绩报酬的计算采用单个投资者单笔高水位净值法,即当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日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大于上次成功计提基准日(首次计提时,则为参与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时,分别计算每笔份额在上一成功计提基准日至本次计提基准日持有期间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差额,对超过上次成功计提基准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部分按20%比例进行计提。

3)分红提取业绩报酬

当发生分红时,私募基金管理人先按“赎回、清算日提取业绩报酬”的方法计算每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应计提业绩报酬金额,然后在派发分红时从分红金额中扣除业绩报酬;当分红金额不足以扣除业绩报酬时,以分红金额为限进行扣除。

业绩报酬采用按账户计提的方式,多次申赎的基金份额在确定份额参与日或上次成功计提基准日时采用“先进先出”法。

业绩报酬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由此带来的收益和损失归入基金资产。

③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

本基金默认采用现金方式,收益分配时的具体方式以管理人出具的收益分配方案为准。

(二)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范围:沪深交易所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新股申购、)、港股通标的范围内的股票、沪深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发行交易的债券、债券逆回购、沪深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现金、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公募基金。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需取得特定资质后方可投资上述证券或金融衍生产品的,则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上述证券或金融衍生产品前应获得相应资质。

如需新增上述投资范围外的投资品种的,则应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对本章节内容进行变更。

(2)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分析和整体市场估值水平的变化自上而下的进行资产配置,在降低市场风险的同时追求更高收益。

(3)投资限制:本基金财产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本基金自进入清算程序后无需遵循以下投资比例限制):

①本基金不得投资于结构化金融产品(含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次级/劣后级份额(公募基金除外);

②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200%;

③本基金不得投资ST、*ST、S、SST、S*ST、退市整理期股票;

④本基金不得参与认购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以上投资比例及限制中,如涉及新股新债申购的申报金额与数量、盘中监控、穿透审查或合并计算、交易策略类等监控事项的,由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监控,私募基金托管人不承担投资监督职责。

特别地,如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的,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以上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均仅以主袋账户资产为基准,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侧袋机制启用后10个交易日(含)内对主袋账户的投资比例进行调整。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本基金成立日起3个月内使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投资限制的约定。由于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证券摘牌或退市、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注销等私募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限制约定的,属于被动超标情形,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该被动超标事项发生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含)内调整完毕。如因证券流通受限或其他非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控制的原因导致私募基金管理人不能履行调整义务的,则调整期限相应顺延。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恢复交易或可调整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含)内调整完毕。法律、行政法规、金融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基金的存续期限:10年。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经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全体份额持有人及私募基金托管人后可提前终止本基金。

(5)基金的托管事项:本基金的私募基金托管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私募基金托管人已获得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

(三)风险控制措施

1、为保障上市公司的权益,公司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订了三方协议,合法、合规地运作本基金财产,确保基金财产安全。

2、投资品种的控制,公司与基金管理人约定了基金财产投资于沪深交易所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新股申购)、港股通标的范围内的股票、以及场内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产品等。该投资领域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协同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投资规模对上市公司的业绩尚不构成重大影响。

3、截止2022年3月末基金管理人合计管理36支基金产品,为稳健运营公司的基金财产,公司要求基金管理人以专户形式(“山楂树甄琢5号”)设立产品进行运作,并在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等方面作了严格要求,降低基金产品的投资风险,提高基金财产的安全边际。

4、为有效管理公司持有的基金财产的风险,公司设计了较为保守的预警和止损机制;同时为了应对公司临时大额资金的需求,在基金产品合同中除了拥有固定赎回日赎回权利外,公司还另行约定了临时赎回机制,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受影响。

5、公司对认购基金产品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及时了解产品投资方向及运营情况,加强监督,提高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三、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名称:上海山楂树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成立时间:2017年1月11日

3、管理模式:公司实缴资本1,000万元。公司实行高效、集约、科学的管理体制。公司设有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投资研究总监、合规风控总监、运营总监、基金经理等组成。

4、主要管理人员:陈静、杨培龙

5、主要投资领域: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6、上海山楂树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会员资格,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66454。

7、公司及子公司与山楂树私募不存在关联关系。山楂树私募不持有公司股份,在本期产品存续期内也不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子公司与山楂树私募亦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认购上述基金份额,主要目的在于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能力获得财务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不会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一)投资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公司自有资金获得较高的收益。

(二)存在的风险

1、资金损失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从而产生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2、基金运营风险:在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金融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如基金管理人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全等,将影响私募基金投资的收益水平,从而产生风险。

3、流动性风险: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及全体基金委托人书面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提前终止或展期,投资者可能因此面临委托资金不能按期退出等风险。

4、赎回风险:因市场波动或基金产品运营风险的影响,可能造成基金产品在短期内净值产生波动,当公司有其他资金安排时,公司需要赎回基金资产将可能面临净值损失的风险。

5、其他风险:本投资基金可能存在操作或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税收风险及不可抗力等风险。

关于私募基金财产后续的运作情况,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跟踪有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补充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储备发展所需资金,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运营能力,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用于生产经营,融资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融资授信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可在该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实际融资金额在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以上授信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室全权办理并委托财务部门执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