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3版)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和2020年非公开发行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10)。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提前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7)。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76)。

2020年12月23日、12月24日、12月25日,公司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人民币购买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工行搜宝商务中心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购买了保本型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81)。

上述12亿人民币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月28日、3月1日、9月27日、9月28日到期,赎回本金12亿元,取得收益人民币13,932,739.75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06、2021-013、2021-051)。

2021年1月29日、3月3日、3月12日共计使用3.7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一北京银行双秀支行的单位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06、2021-013、2021-016)。

上述3.73亿元人民币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1月29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3.73亿元,取得收益人民币8,625,561.64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0)。

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4)。

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15日,公司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人民币购买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一北京银行双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一工行搜宝商务中心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购买了结构型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5)。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数额为1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意见:国联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国联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2月份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2月份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2018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 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 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按照“预计负债”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 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解释第14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合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②基准利率改革

解释第14号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该解释的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在该解释施行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该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自2021年5月26日起施行,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1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2021年1月1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结合租赁期间,1-2年加权平均值:4.00%,2-3年加权平均值:4.15%,3-4年加权平均值:4.31%,4-5年加权平均值:4.48%,5年以上加权平均值:4.65%)来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解释第15号就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4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15: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公司视频录播和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13日(星期三)至04月1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ongmiban@ueiib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已于2022年4月12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4月20日下午 14:00-15:3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4月20日下午 14:00-15: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公司视频录播和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刘泉先生

董事、总经理:钱晓钧先生

董事会秘书:潘勇先生

财务总监:田涛先生

独立董事:刘松博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4月20日(星期三)下午 14:00-15: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13日(星期三)至04月1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ongmiban@ueiib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10-63729108

电子邮箱:dongmiban@ueiib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9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45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161,087,722.88元。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9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43,900,28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119,147.6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05%。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43,900,28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转增154,755,127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43,900,282股变更为498,655,409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578,413,278.1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1,467,919.82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8,119,147.6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营B2B电子商务和产业互联网平台,近年来我国B2B电子商务市场的交易规模一直以较快速度增长,2021年中国产业电商交易规模达29.11万亿元,同比增长5.85%;同时,2017-2020年中国产业电商市场规模(增速)分别为20.5万亿元(22.75%)、22.5万亿元(9.75%)、25万亿元(11.11%)、27.5万亿元(10%)。近年来,伴随着我国产业电商(B2B)在垂直工业领域的快速崛起,公司业务不断深入钢铁、化工、煤炭、建材、涂料、造纸、玻璃、卫生、医药、农资、粮油、纺织、机械、电子和物流等传统产业链,产业互联网和产业数字化进入战略发展机遇期。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定位B2B电子商务和产业互联网平台。以工业电子商务为基础,以产业大数据和产业数字化为支撑,为相关行业提供工业品和原材料的网上商品交易、商业信息服务和数字技术服务。

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116.40%,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83.44%。

3、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37,229,790,030.28元,归母净利润578,413,278.10元,净资产收益率为14.21%,盈利水平较高,公司业务还处于持续发展中,增长较快,为保障公司业务增长,公司有较高的资金需求。

4、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鉴于公司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为了大力拓展公司业务空间,提升行业地位和影响力,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是从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的角度考虑到公司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留存适量的现金用于业务拓展,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不会损害投资者利益。

5、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上市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扩张,2019年至2021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2.21%、21.38%和14.21%,收益较高。

基于此,为了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把握未来增长机会的同时保持财务灵活性,董事会制定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主要作为内生资本留存,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为公司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及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提出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现状,有利于回报公司广大股东,增强股东对公司的发展信心,提升公司股票的流动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投资者合理回报、现金流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19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前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锐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已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自身特点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标准的相关要求,认真审计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审计意见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编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地反映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了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时保持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相关的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会议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除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

会议表决结果:监事刘锐、王惠娟、焦小源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备查文件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6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三号楼国联股份二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6日

至2022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1、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泉、钱晓钧、刘源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会前可以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会议当

天可现场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

件各一份。

2、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六区3号楼一层。

3、登记时间:2022年5月5日(星期四)上午 9:00-12:00,下午14:00-

17:0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3729108

联系传真:010-6843881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六区3号楼。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本次会议现场

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 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顺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娅丽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娜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审计费用增幅超过20%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丰富的审计经验。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时保持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许可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全部相关项目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3,243.2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1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21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2,727,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7,359,891.57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24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25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6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IPO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IPO保荐机构”)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双秀支行、华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19-001)。

2020年6月,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工作开展的需要,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担任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与西部证券终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西部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因此,公司、中金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57)。

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国联视讯(海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国联视讯(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与国联视讯(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与国联视讯(海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3、2021-06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使用与管理上述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与银行、保荐机构所签订的相关监管协议,未发生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三、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2017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始,截至募集资金到位2019年7月24日止,

(下转19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