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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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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2-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2-020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认购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跃稳2号”收益凭证产品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跃稳2号”收益凭证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跃稳2号”收益凭证产品期限为360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1-006、2021-007、2021-026号及2021-059、2021-060、2021-071号)。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年度理财额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每一笔理财业务,都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的额度内执行。公司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银行资质、流动性进行评估,选择风险较低的产品;公司将及时分析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防范财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跃稳2号”收益凭证产品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3、产品期限:360天

4、产品认购日期:2022年4月11日

5、预期年化收益率:若实际持有时间=360天,产品到期收益率=1.5%+max(0,挂钩标的持有期间收益率*20%);若实际持有时间〈360天,产品到期收益率=1.5%*实际持有时间/365+max(0,挂钩标的持有期间收益率*20%)。

6、起息日:2022年4月13日

7、到期日:2023年4月7日

8、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向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跃稳2号”收益凭证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为控制风险和资金的安全,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管理的要求明确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和审批流程;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存续期的理财产品,建立台账和跟踪机制,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2、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上述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亿元)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三)上述理财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本公司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能兑现或者本金和利息损失的情况,上市公司查阅了受托方相关工商信息及财务资料,也关注了与受托方有关的舆论报道和相关信息,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总资产比例为1.72%,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比例为2.28%。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1.54%。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4,176.12万元,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占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5.27%。2022年3月30日,公司赎回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50期6个月B”结构性存款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6,000万元整,取得收益994,260.00元;2022年3月31日,公司赎回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鼎”收益凭证2514期-鲨鱼鳍看涨收益凭证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12,000万元整,取得收益1,196,712.33元。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系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后继续购买。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本金及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其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并经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并经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原审议投资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委托理财金额的有效期限(投资期限)进行延长,由“截至2022年5月12日”延长至“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单个投资产品期限由“最长不超过12个月”延长至“最长不超过18个月”,上述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监事会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期限,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期限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期限,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期限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尚未收回本金金额为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