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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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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变动的公告

2022-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动的基本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原董事长许国栋先生、原董事朱向东先生、原副总经理张翼飞先生、原非职工代表监事吴娜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分董事职务变动

许国栋先生因职务调整,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许国栋先生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技术委员会主任,负责公司与同行业企业进行技术交流、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等工作。

朱向东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务,朱向东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二)部分监事职务变动

吴娜女士,因职务调整,辞去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后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前,吴娜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动

张翼飞先生因职务调整,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张翼飞先生辞职后,将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许国栋先生、朱向东先生、张翼飞先生的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吴娜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

朱向东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兢兢业业,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此给与充分的肯定,对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新任董事长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张翼飞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张翼飞先生追随公司创始人许国栋先生从事环保行业近30年,是公司的联合创始人之一,他与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共同形成、发展出了公司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张翼飞先生具有丰富的服务和管理的经验,对行业发展趋势具有深刻的理解和较强的洞悉能力,为公司持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技术和服务品质、应对环保行业的新挑战做出了巨大贡献。

张翼飞先生曾担任公司首任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从2014年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职务,作为公司的核心管理层,深度参与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未来发展战略的制定及后期的落地执行。此外,张翼飞先生创造性地提出了建设区域中台的理念,在负责河南区域期间,通过构建本地化服务团队,贴近客户,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服务,追求极致的客户体验,开创了公司河南区域的新局面,为公司上市前后做出了业绩支撑。

2021年,公司提出了“战略南移”的发展战略,张翼飞先生作为此发展战略的主要牵头人之一,负责对接三峡集团和长江环保集团,聚焦长三角地区相关业务,以为客户提供全面解决方案为目标,推动组织建设、项目获得和实施,带领公司在“长江大保护”中贡献力量。

张翼飞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

附件:

张翼飞,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1992年7月至1994年12月,任北京市华晖环境保护公司工程部经理;1994年12月至2008年12月,历任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技术总监、副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2月至2013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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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按照股权比例提供融资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参股公司宁波水艺中持环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艺中持”)。

● 本次为水艺中持提供的融资担保金额为900万元,截至2022年4月11日,公司已实际为水艺中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水艺中持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45%。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水艺中持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2,000万元。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水艺中持的股东需按照股权比例对该笔融资提供担保,其中,大股东水艺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5%,拟提供担保金额为1,100万元,公司拟提供担保金额为9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原董事朱向东在过去12个月内为水艺中持董事,水艺中持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为水艺中持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参股公司融资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水艺中持环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3月23日

住所: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淡水泓路

法定代表人:胡建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监测;水污染治理;环保咨询服务;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市政设施管理;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水艺中持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原董事朱向东在过去12个月内为水艺中持董事,水艺中持为公司关联方。水艺中持的股权结构如下: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水艺中持2,000万元授信拟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900万元;

2、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4月8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3,691.14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0.56%,加上本次拟为宁波水艺提供担保的9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计将为94,591.14万元。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参股公司融资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对水艺中持按照股权比例提供融资担保,是公司为了支持水艺中持的发展,在对水艺中持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对参股公司水艺中持提供融资担保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对宁波水艺提供融资担保暨关联交易,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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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53,015,728股股份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3月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从202,303,752股增加至255,319,480股,公司的注册资本从202,303,752元增加至255,319,480元。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已发生上述变更同时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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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以邮件方式紧急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上午11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昌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吴娜女士的辞职报告,吴娜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吴娜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在选出新任监事前,吴娜女士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公司股东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张克平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张克平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1日

附件:

张克平先生简历

张克平,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7月至1998年8月,历任中国三峡总公司财务部职员、科员;1998年8月至2000年9月,任中国中国三峡总公司经营管理部副主任科员;2000年9月至2008年12月,任中国三峡总公司财务部主任科员;2008年12月至2009年9月,在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资产财务部资产与产权管理处任职;2009年9月至2011年8月,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资产与产权管理处任职;2011年8月至2011年8月,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三峡国际(筹)工作组任职;2011年8月至2011年10月,在长江三峡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二处任职;2011年10月至2012年7月,任长江三峡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二处经理;2012年7月至2015年4月,任中水电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二处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任三峡国际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二处经理;2016年12月至2019年11月,任三峡国际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主任;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在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任职;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企业管理部)负责人;2020年3月至2020年4月,在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长三角区域公司任职;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长三角区域公司(江苏省区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长三角区域公司(江苏省区域公司)执行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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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以邮件方式紧急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张翼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长许国栋先生因职务调整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会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选举张翼飞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原董事长许国栋先生、原董事朱向东先生的辞职报告,许国栋先生因职务调整,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朱向东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许国栋先生和朱向东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人员不足9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审查,公司股东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陈亚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提名喻正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喻正昕先生、陈亚松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53,015,728股股份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3月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从202,303,752股增加至255,319,480股,公司的注册资本从202,303,752元增加至255,319,480元。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已发生上述变更同时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意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上述内容进行调整,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公司章程》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核定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参股公司融资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的议案》

宁波水艺中持环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艺中持”)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45%。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水艺中持拟向银行融资2,000万元。同意公司对水艺中持的上述融资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900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

附件:

喻正昕先生简历

喻正昕,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5月至2008年3月,任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经理;2008年4月至2010年1月,任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经理;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任沧州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7月2021年9月,任沧州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6年2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年2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陈亚松先生简历

陈亚松,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1月至2015年6月,历任北京建工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设计部职员、技术部副经理、运行部经理;2015年7月至2016年10月,任宜兴市建邦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北京建工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运行部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任北京建工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宜兴市建邦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7年11月,任北京建工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任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中心技术总监;2018年5月至2020年11月,任重庆华悦生态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研究院任职;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研究院水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专业师;2021年6月至今,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长江生态环境工程研究中心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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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7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区2号楼二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7日

至2022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第三次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披露于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信息。

公司将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中持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01、3.02、4.0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持有关证明到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2楼2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4月26日16:0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区2号楼2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2

(三)联系人:高远、薛刚; 电话:010-64390368;邮箱:investor@zchb-water.net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