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浙江中控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控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934.27万元的借款,用于实施“年产20万台高精度压力变送器项目”。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浙江中控流体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303.83万元的借款,用于实施“年产10万台/套智能控制阀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中控技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控技术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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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4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控技术”或“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号一关于公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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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因删减和新增条款,章程中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此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工商登记变更、登记及备案等具体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上接2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