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上接218版)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11项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3项制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制定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提示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一)《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及具体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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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条需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后方可修订。
注2:此条需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后方可修订。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条款序号相应进行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部门备案登记为准。
二、本次修订、制定其他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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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制度中,第1-10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本次修订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
● 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人民币5233.45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 2022年4月11日,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已进入商业运营,同意将该项目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233.45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8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7,43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336.7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101.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3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21CDAA60012”《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投项目资金专户。
根据《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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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芳草街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以上银行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4月1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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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4月10日,公司募投项目“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为5233.4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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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节余募集资金⑤=①-②+③-④,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扣除后续应付款项为准。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提前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成本支出,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公司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计划投资总额12,759.6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项目已进入商业运营,实际投资金额为10,626.22万元。
2、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因被纳入国家发改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地区规[2017]2136号)规定收到专项资金8,426.10万元。根据2018年10月17日《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2021年3月22日《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补充协议》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政府相关部门审计的投资总额扣减已支付用于项目建设的各级专项资金,剩余投资额继续按主合同约定条条款执行。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上述募投项目已进入商业运营,剩余工程款需待政府审计完成后才能支付,且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盘活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233.45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将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募投项目相关交易的合同尾款。
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转出后,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因履行完毕而终止。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公司战略及实际情况所做出的慎重决定,符合公司生产运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项目已进入商业运营,将该项目结项并使用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已查阅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规定。
2、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四)《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12 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6日 15:00
召开地点:四川省天府新区湖畔路南段506号 公司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6日
至2022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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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海天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信息请见2022年4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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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5日
(二)登记地点:四川省天府新区湖畔路南段506号四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持相关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办理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5月5日下午4: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天府新区湖畔路南段506号
电话:028-89115006
联系人:张薇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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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5,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09)。
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30)。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02)。
2021年4月19日起,公司使用了累计5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3,32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6日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2022-001)。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67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剩余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仍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公司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