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21版)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1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8号文《关于核准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160.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8,840.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2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会验字[2011]344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189,828.93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521.1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19,000.00万元、201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036.06万元、201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458.38万元(其中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9,600.00万元人民币收购江苏洽康食品有限公司60%股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将股权转让款调整为8,600.00万元,因存于共管账户的1,000.00万元股权款共管的其他方涉及个人诉讼事项,公司为保证募集资金的完整性,已于2016年3月2日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存入募集资金账户)、201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187.20万元、201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637.05万元、2016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304.30万元、2017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933.29万元、2018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593.23万元、2019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836.15万元、2020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699.69万元、2021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622.4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88,840.00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89,828.93万元,加上2018年江苏洽康股权转让收回9,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8,011.0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净收入31,395.11万元(扣除手续费支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和用募集资金购买的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39,406.18万元。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7号文《关于核准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公开发行1,3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40亿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及承销费人民币12,632,075.47元(不含税),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汇入公司指定的账户,公司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1,327,367,924.53元。再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2,206,255.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5,161,668.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22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44,309.82万元,其中2021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164.5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32,516.17万元加上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20.62万元(该部分款项通过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账户进行转账,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后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4,309.8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88,426.9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净收入2,560.52万元(扣除手续费支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和用募集资金购买的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90,987.4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1年3月2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以及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六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2年3月26日,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路支行以及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2年4月17日,公司与上海奥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区支行以及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2年5月24日,哈尔滨洽洽食品有限公司、长沙洽洽食品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城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国元证券、本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2年6月28日,内蒙古太阳花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洽利农农业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原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行、国元证券、本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原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3年6月27日,公司分别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3年12月6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区支行、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6年8月30日,合肥华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7年11月16日,洽洽食品(泰国)有限公司与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Thai) Public Company Limited、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Thai) Public Company Limited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0年5月13日,重庆洽洽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高新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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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产销全流程业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已经于2013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开通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99060100100037863)余额转入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超募资金账户(账号:7326710182400001276);
为方便对超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将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路支行开通的超募资金专户(账号分别为551902011410589和20000193676510300000219)余额资金转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开立的超募资金账户(账号:7326710182400001276);
哈尔滨洽洽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已经于2015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其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3001867451059000358)进行销户处理,余额转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4001458608059002557);
为方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将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34001458608059002557)进行销户处理,余额转入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326710182400001276);
为方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将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341327000018010046949)进行销户处理,余额转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新站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8040154740003131);
为方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将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3402014170001113)进行销户处理,余额转入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326710182400001276);
为方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将在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149000119599400)进行销户处理,余额转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新站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8040154740003131);
为方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将在中国建设银行五原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15001677336052501478)进行销户处理,余额转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新站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8040154740003131);
为方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将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58040154740002366)进行销户处理,余额转入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稻香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6740188000054953);
为方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将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30050101040014271)进行销户处理,余额转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新站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8040154740003131)。
为方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长沙洽洽食品有限公司将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3001560061052505498)进行销户处理,余额转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6740188000054953)。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年11月24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稻香楼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滨湖新区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路支行以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四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0年11月26日,滁州洽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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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89,828.93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2020年公开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4,309.82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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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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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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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2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2021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结合2022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对2022年度公司同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进行预计,预计总金额为10,35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7,022.92万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工作履行审议程序如下:
1、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本议案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4名关联董事(陈先保先生、陈奇女士、陈冬梅女士、陈俊先生)回避表决了本议案。公司3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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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为受同一控制方控制的企业。因关联人数量较多,将单笔金额较小的预计交易按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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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坚果派农业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经发 ;
3、注册资本:30,000万元 ;
4、住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以北莲花路东总部办公楼2幢2楼201-203室;
5、经营范围:农作物种植、收购(除粮、油、棉、种子);苗木的培育、研发及销售;农副产品(限食用农产品)、农资销售;农机服务;农业技术推广;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财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5826.53万元,净资产7306.6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8189.17万元,净利润-1379.33万元。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坚果派农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联营的公司,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持股占比70%,本公司持股占比30%,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坚果派农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8、履约能力分析:上述企业经营情况较为稳定,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以及供货的及时性均符合公司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
(二)上海植享家食品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陈冬梅;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同乐路566弄1号12幢4层413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6,767,393.69元,净资产5,040,191.64元,主营业务收入1,865,697.63元,净利润40,191.64元。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海植享家食品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公司与之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8、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经营情况较为稳定,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以及供货的及时性均符合公司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
(三)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法定代表人:陈先保
3、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4、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599号
5、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管理;农副产品(除粮、油、棉) 、电线电缆、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医疗器械一类、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钢材、木制品、塑料制品、纸制品、包装材料、金属材料、压缩机及配件、混凝土、重油(除危险品)、铜、铅、锌、矿产品、有色金属矿产品及成品、贵金属矿产品及成品的销售;自有物业服务及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预包装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情况: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2,017,302.35万元,净资产957,704.28万元,2021年1-9月份,营业收入505,792.65万元,净利润57,375.60万元。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同一控股下的企业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8、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经营情况较为稳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企业本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除本公告以外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审议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 、保荐机构意见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向我们提供了本议案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已征得我们的事先认可。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需要,是日常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确认关联交易和预计与关联方发生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3、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日常交易行为,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对公司的经营不构成负面影响。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预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保荐机构同意洽洽食品预计2022年度预计日常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3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RSM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2020年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宁云,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洽洽食品(002557)、安德利(603031)、三六五网(300295)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总监:马静,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安德利(603031)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卢珍,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兴业材料(603928)、三六五网(300295)、洽洽食品(002557)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宁云、项目总监马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卢珍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
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并通
过直接接触以及调查和评估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能够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评价适度,所做综合分析比较透彻,具备审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的审计工作中,独立、
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一致决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的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
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
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确保了公司审计的独立性,未发现公司及相关人员从中获得不当利益。同意继
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四)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4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使用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可转债融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鉴于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可转债融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金融机构(含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理财产品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16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8,84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2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会验字[2011]344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20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合1,48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516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22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以上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如下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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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次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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