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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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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版)

经鉴证,天职国际认为:新点软件《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新点软件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点软件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管理,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7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该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第14号、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解释第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要求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该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解释第15号就企业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执行该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2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4,103,463.0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88,196,193.2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5,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2.7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盈利规模、投资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6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黄素龙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何永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何永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永龙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本公司1.01%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1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何永龙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认为何永龙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何永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附件:何永龙先生简历

何永龙,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历任公司电子交易事业部兼建筑软件事业部总经理、市场总监兼任电子交易事业部/群总经理、电子交易业务群总经理,交易BG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永龙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本公司1.01%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1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3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3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13人。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坚,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盈,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靖豪,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60万元,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格、经验和能力。天职国际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工作勤勉尽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继续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天职国际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天职国际具备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正、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天职国际具备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续聘天职国际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2年度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1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日以邮件及其他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强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2021年年度报告》及《新点软件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详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的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等确认了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现状,有利于公司稳定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上述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相关银行的审定结果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与授信相关的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0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4月1日以邮件及其他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立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情况及主要工作进行了总结与回顾,并制定了2022年经营计划和未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忠实诚信、勤勉尽责,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管理,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2021年年度报告》及《新点软件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65,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73%;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16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的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相关制度,综合考虑所处行业、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等确认了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相关制度,综合考虑所处行业、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等确认了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何永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上述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相关银行的审定结果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与授信相关的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作出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依法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5月17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8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张家港市江帆路8号新点软件东区E幢201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

至2022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参会股东顺利进行会议登记并参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提前进行会议登记。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扫描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非法人组织

股东为非法人组织的,应由该组织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该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4、异地股东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二) 登记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14:00-17:00。

2、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资料应当于2021年5月12日下午5点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凭有效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三)会议联系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江帆路8号新点软件东区E幢

联系人:戴静蕾

联系电话:0512-58188073

传真:0512-58132373

电子邮箱:djl@epoint.com.cn

邮编:215600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