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6版)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 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238号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3月16日

经营范围:药品零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针纺织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钟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皮革制品销售;鞋帽零售;鞋帽批发;箱包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户外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服装服饰出租;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鞋和皮革修理;缝纫修补服务;洗染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董事陈晓东先生兼任银泰百货宁波海曙有限公司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所规定的关联方范围,故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规模,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方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依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双方参照市场协议价格执行,其中租赁类交易将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租赁、物业、维修等服务属公司间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办公和稳定发展。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不可避免的持续存在。

上述关联交易坚持公允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十一届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讨论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3、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2-011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将继续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合作投资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及沿线物业为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与京投公司竞标或竞买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和沿线物业项目等投入的地价款及后续营运资金总额度不超过154亿元。

● 交易影响: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轨道物业项目的竞争优势,为公司实现发展战略奠定坚实基础;公司资金压力较大,如项目进度滞后,项目销售速度不能达到预期水平,公司现金流可能面临断裂的风险。

●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过去12个月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置地”)与京投公司合作,以56.10亿元获取了北京市朝阳区东坝车辆基地综合利用项目1101-A002-1、1101-A003-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以48.50亿元获取了北京市朝阳区东坝车辆基地综合利用项目1101-A002-2、1101-A003-2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以70.70亿元获取了北京市朝阳区东坝车辆基地综合利用项目1101-A002-3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

202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金额1,032,20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金额1,927,200.0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几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联合大股东京投公司参与了郭公庄五期、五路居、平西府、潭柘寺、平谷、郭公庄三期、北安河、东坝等地块的投标、竞买,合作开发以轨道物业为主的房地产项目。根据房地产行业现状,结合公司“以轨道交通为依托”战略定位,公司将适度并有步骤地取得具有较大增值潜力或盈利前景良好的土地资源,因此,公司将继续与京投公司合作投资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及沿线物业为主的房地产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持有我公司38.00%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魏怡女士、郑毅先生、刘建红先生须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燕友

注册资本:17,315,947.49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2号楼9层908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总资产4,358.02亿元、净资产2,445.16亿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8.06亿元、净利润26.73亿元(京投公司母公司口径,未经审计)。

京投公司是由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承担北京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和资本运营任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持有我公司38.00%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关联交易合作投资方案主要内容

(一)合作投资范围

合作投资范围以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和沿线物业项目为主,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二)合作投资额度

公司与京投公司竞标或竞买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和沿线物业项目等投入的地价款及后续营运资金总额度不超过154亿元。

(三)合作投资模式

公司与京投公司以组成联合体或合作组建项目公司或其他合作方式参与开发地块的竞标或竞买。具体操作方案为:

1、项目获取、项目公司组建及资金安排

双方以组成联合体或合作组建项目公司或其他合作方式参与开发地块的竞标或竞买,竞标或竞买的地价、融资方案、项目公司组建等主要商务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支付地价款时,如由京投公司提供全部或部分资金,公司以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质押给京投公司等方式作为担保。

2、项目管理

京投公司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由我公司托管。

3、项目公司股权回购

待我公司有能力回购京投公司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时,经京投公司同意,双方可依法定程序、按市场评估价格进行交易。

四、合作投资方案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按此合作投资方案,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轨道物业项目的竞争优势,为公司实现发展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存在的风险:公司资金压力巨大,如项目进度滞后,项目销售速度不能达到预期水平,公司现金流可能面临断裂的风险。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1日,公司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建议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在合作投资方案规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额度内审定具体项目的合作方案;授权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在具体项目运作中,由经营层按合作投资方案明确的基本原则拟定具体商务条款,上报董事会审批决策。关联董事魏怡女士、郑毅先生、刘建红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已事先取得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对于公司与京投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京投公司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故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交易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查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公司与京投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的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京投公司合作,以56.10亿元获取了北京市朝阳区东坝车辆基地综合利用项目1101-A002-1、1101-A003-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以48.50亿元获取了北京市朝阳区东坝车辆基地综合利用项目1101-A002-2、1101-A003-2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以70.70亿元获取了北京市朝阳区东坝车辆基地综合利用项目1101-A002-3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

202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金额1,032,20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金额1,927,200.00万元。

京投公司为我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19京发G2”)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5亿元,担保期限为2019年7月至2024年7月。公司向京投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

京投公司为我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京发01”)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20亿元,担保期限为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公司向京投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

京投公司为我公司2020年开展的永续信托贷款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30亿元,担保期间为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本公司按照《永续信托贷款合同》约定应当足额清偿《永续信托贷款合同》项下最后一笔贷款本金、该笔贷款对应的贷款利息[含已递延支付的贷款利息与累计孳息(如有)]及其他应付款项(如有)之日起2年。公司向京投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

京投公司为我公司2021年度进行的永续债融资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30亿元,且承诺在特定情况下代为支付相关款项。京投公司为我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2京发01”)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8.84亿元,担保期限为2022年3月至2025年3月。公司向京投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本公司之子公司京投置地以持有的京投银泰置业50%股权、兴业置业51%股权及尚德置业51%股权作为质押,为京投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8.84亿元。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十一届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将《关于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讨论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2022-012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6日

至2022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第4、6、8-12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6、10-12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2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5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

联系电话:(010)65636622/65636620;传真:(010)85172628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