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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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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9版)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五)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2021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2-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13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十)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2022年度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关于2022年远期结售汇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9)。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8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813,3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63元,共计募集资金306,362,079.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8,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7,862,079.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和材料印刷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6,638,9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59,723,179.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40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8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80,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80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77,2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和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不含税外部费用4,525,471.7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75,474,528.2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8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达电器公司)于2017年8月8日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百达电器公司于2017年8月8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计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计2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他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自2020年3月27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26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购买了1笔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百达精工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百达精工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泰证券认为:百达精工2021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高效节能压缩机零部件技术升级及产业化扩建项目设备分批投入使用,本期尚有部分设备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系部分变更,详见附件3中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之说明

[注3]公司年产10,000万件高效节能压缩机新材料核心零部件项目设备分批投入使用,本期仅部分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4]公司年产10,000万件高效节能压缩机新材料核心零部件项目建设投资总额为45,376.00万元,其中变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150.00万元,该项目本年度整体实现的效益为666.95万元

附件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年产10,000万件高效节能压缩机新材料核心零部件项目设备分批投入使用,本期仅部分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公司年产10,000万件高效节能压缩机新材料核心零部件项目建设投资总额为45,376.00万元,其中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7,903.31万元,该项目本年度整体实现的效益为666.95万元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系部分变更,详见本表中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之说明

[注2]公司年产10,000万件高效节能压缩机新材料核心零部件项目设备分批投入使用,本期仅部分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3]公司年产10,000万件高效节能压缩机新材料核心零部件项目建设投资总额为45,376.00万元,其中变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150.00万元,该项目本年度整体实现的效益为666.95万元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远期结售汇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预计2022年度累计发生外币远期结售汇交易总额不超过美元1500万元,欧元2500万元等额外币,且不超过公司已签订销售合同且应在该期间收汇金额的80%以内,上述额度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的产品销售有60%左右以外币为结算货币,为了减轻或避免汇率变动对公司出口业务效益的影响,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公司有必要通过银行远期结售汇产品(外币)来规避未来汇率波动的风险。

二、2022年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

1.公司(含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累计发生外币远期结售汇交易总额不超过美元1500万元,欧元2500万元等额外币,且不超过公司已签订销售合同且应在该期间收汇金额的80%以内,上述额度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具体金额、期限、价格授权公司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小组审核批准。

2.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有关文件。

3.授权有效期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4.若公司业务好于预期,未来一年内有关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大于累计金额大于以上金额时需重新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公司通过对外汇汇率的走势进行研究和判断,并结合公司对因汇率波动而产生价格变化的承受能力,确定是否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以锁定换汇成本和利润。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管理

1、公司制定《外汇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3、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业务收入、2021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0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本次收费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2年度审计费用公司将以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义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我们认为本次聘请的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2年4月1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五)本次会议由潘世斌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2021年11月1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实施问答,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及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2021年11月1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实施问答,指出“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相关准则的上述实施解答,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编制2021年年度报告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

鉴于上述会计准则和会计准则解释的颁布及修订,本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本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2022年4月1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中关于运输成本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处理的要求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报表,执行该规定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财经法规的行为,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法规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其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公司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4,540,133.25元。(按目前已披露的总股本178,160,533股测算,具体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为准)。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1,832,118.90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382,352,385.81元。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7,381,798.50元,截至2021年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73,408,036.42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4,540,133.25元。(按目前已披露的总股本178,160,533股测算,具体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为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定,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