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3版)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不变。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15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增加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公司前期对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公司2022年度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下属控制企业发生产品销售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7000万元。关联董事霞晖先生、袁红女士、曾邱女士、谭军先生、兰盈杰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2 年 4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霞晖先生、袁红女士、曾邱女士、谭军先生、兰盈杰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上述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认为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所涉及的事项属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合理的交易行为,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定价方式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增加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考虑业务发展及可能的变动因素,公司拟增加2022 年度与控股股东九洲集团下属控制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增加金额约为2400万元,具体增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四川九洲线缆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2、四川湖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3、四川九洲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二)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均为公司控股股东九洲集团控制下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履约情况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其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持续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定价政策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确定,定价方式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上述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交易定价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执行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 4 月 13 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14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差错更正仅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相关会计科目调整,对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无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对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现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概述

公司本期在日常业务检查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财务会计工作进行自查和复核,发现前期部分会计核算和会计处理中存在差错需要更正:1、前期考虑到废液废料是生产过程中多工序形成的,公司认为冲减生产成本更能准确地反映生产成本,所以将废液废料收入直接冲减了营业成本;2、公司属出口型企业,出口商品报关以离岸价反映,如非离岸价成交需扣除境外佣金等费用,因此公司将支付的境外佣金直接冲减了营业收入;3、由于财务人员对社保费用归集的理解差异将本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销售费用的社会保险费用直接计入了管理费用。为更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主要情况如下:

1、公司本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的废液废料收入直接冲减了主营业务成本,2019年度累计发生额“其他业务收入”应调增118,864,528.21元,“主营业务成本”累计发生额应调增118,864,528.21元;2020年度累计发生额“其他业务收入”应调增124,931,703.54元,“主营业务成本”累计发生额应调增124,931,703.54元。

2、公司本应计入销售费用的境外佣金费用直接冲减了主营业务收入,2019年度累计发生额“主营业务收入”应调增5,797,635.95元,“销售费用”累计发生额应调增5,797,635.95元;2020年度累计发生额“主营业务收入”应调增8,030,546.77元,“销售费用”累计发生额应调增8,030,546.77元。

3、公司本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销售费用的社会保险费用直接计入了管理费用,2019年度累计年发生额“管理费用”累计发生额应调减32,251,689.33元,“主营业务成本”累计发生额应调增31,683,440.27元,“销售费用”累计发生额应调增568,249.06元;2020年度累计发生额“管理费用”应调减21,716,873.39元,“主营业务成本”累计发生额应调增21,276,665.60元,“销售费用”累计发生额应调增440,207.79元。

二、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21年年度第三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具体影响如下:

1、影响2021年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元

2、影响2021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元

3、影响2021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元

4、影响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元

5、影响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元

本次差错更正仅涉及会计科目调整,对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无影响。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指标的影响

1、对2020年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差错更正对公司202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负债率无影响。

2、对2019年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差错更正对公司201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负债率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有利于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依顿电子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2]002446号)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13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一一公告格式》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 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进度

(一)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57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1元,募集资金总额 1,377,9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57,493,9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20,406,1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06 月 24 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角支行的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833,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7,572,6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年产11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和“年产45万平方米HDI印刷线路板项目”。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4] 000233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130,802.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0,757.26万元。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81,469.32万元,报告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6,340.8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7,810.1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416.67万元,扣除中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转出的利息20.33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40,343.48万元(含利息14,574.59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商业银行每月应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根据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之间于2014年6月24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同时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之间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建立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公司2019年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开发区科技支行新开设“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将部分原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用于“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上述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中国银行中山三角支行账号为648363641725的银行账户已于2018年6月27日销户,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203,256.35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近几年HDI行业增速放缓,市场竞争激烈,HDI产品价格下滑,盈利性不如理想,为了提高募投资金的使用效率,集中资源发展公司优势业务,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经慎重研究,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 “年产45万平方米HDI印刷线路板项目” 变更为“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于2018年6月25日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依顿电子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依顿电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依顿电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依顿电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3 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表中所示57,111.52万元为原HDI募投项目变更前的募集资金余额,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及其孳息变更用于“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建设,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12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150,607,764.04 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05,524,996.52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6,505,229.85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8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12日,公司总股本998,442,61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7,894, 097.548元(含税)。此次权益分派完成后,预计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67,894, 097.548元,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5.08%。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出席9人,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股利分配方式的规定以及关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的现金分红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68元(含税)进行分配。2021年度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分红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11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长梁健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2年4月11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代表有表决权监事的100%。

4、监事长梁健华先生主持了本次监事会,董事会秘书何刚先生(代)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150,607,764.04 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9,978,913.32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997,891.33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66,759,384.91元,扣除2021年内已分配利润99,844,261.1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5,524,996.52元。

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68元(含税)进行分配。2021年度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分红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13)。

7、审议《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有利于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4)。

8、审阅《关于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有利于加强公司风险管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监督权利,履行有关职责。 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事项的审阅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8)。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做修订。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 4 个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10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霞晖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2年 3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4月11日上午10:30以现场与网络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9名董事全部出席,其中董事袁红女士、董事曾邱女士、独立董事何为先生以网络通讯方式参会并传真表决,其余6名董事出席现场会议并表决。

4、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150,607,764.04 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9,978,913.32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997,891.33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66,759,384.91元,扣除2021年内已分配利润99,844,261.1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5,524,996.52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68元(含税)进行分配。2021年度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分红政策的规定,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按目前公司总股本测算,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分红金额为

67,894, 097.548元(含税),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30 %,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6.5.7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1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4)。

公司独立董事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考虑业务发展及可能的变动因素,公司拟增加2022 年度与控股股东九洲集团下属控制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增加金额约为24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关联董事霞晖先生、袁红女士、曾邱女士、谭军先生、兰盈杰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依顿香港拟租赁腾达置业名下位于香港荃湾荃景园30-38号汇利工业中心8楼A座(约3,149尺)的厂房,租期为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租赁费为每月3.75万港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函》。公司关联董事李永胜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下转1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