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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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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3版)

(二)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

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公司2021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1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

2022年4月11日,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5)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6)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人员信息:截止2021年12月31日,致同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8)业务信息:致同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近三年2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潘文中,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国平,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魏倩婷,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致同事务所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审计工作量等与致同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致同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充分了解了致同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认为致同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及时、准确、公正的审计服务。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致同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致同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要。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五)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2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12个月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共计1,500,000万元。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共计957,366.82万元,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157,743.44万元。

● 本次担保授权期限:授权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背景

公司主营产品主要为LNG、LPG,采购主要来源于国际市场。因LNG、LPG境外采购货值一般较大,根据国际通行的交易惯例,公司主要通过商业银行开具信用证等方式进行国际采购融资,并提供相关担保。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及近期能源市场价格大幅上涨,结合各子公司开展国际采购的实际融资需求,公司审慎对未来12个月担保额度进行预计。

二、本次担保额度预计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取得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度折合人民币共计1,500,000万元,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次被担保的子公司主要系公司国际采购平台及核心业务主体,相关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一)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广东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东九能源46.43%股权,并间接持有九丰天然气、九丰化工9.29%股权。

(二)资产负债率高于70%(含)的子公司担保额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授权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授权担保有效期内,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含)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办理具体担保事宜的,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超出担保额度范围外的担保事项将另行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本次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前次授权担保额度将自动终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体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未来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公司、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可有效支持子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公司对外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担保预计是结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实际需要所做出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风险可控。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和国际采购等带来的实际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2022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共计957,366.82万元人民币,占2021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6.84%。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157,743.44万元,占2021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7.49%,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6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建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 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朱桂龙先生、陈玉罡先生、王建民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及2021年末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2021年财务决算详细数据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二〇二一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2,969,866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成后,公司2021年度累计现金分红190,166,963.80元(包括2021年半年度公司实际现金分红79,424,497.30元),占2021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68%;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20,157,812股。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转增)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并同意,以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公司主营产品主要为LNG、LPG,采购主要来源于国际市场。因LNG、LPG境外采购货值一般较大,根据国际通行的交易惯例,公司主要通过商业银行开具信用证等方式进行国际采购融资,并提供相关担保。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及近期能源市场价格大幅上涨,结合各子公司开展国际采购的实际融资需求,公司审慎对未来12个月担保额度进行预计。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额度折合人民币共计1,500,000万元的担保。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未来12个月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等,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授权有效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授权有效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衍生品业务预计的议案》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为LNG、LPG,属于大宗商品,采购主要来源于国际市场,呈现出单次采购金额大,采购价格波动频繁的特点,且多以美元计价。公司通过在衍生品商品市场及外汇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可以减轻国际能源价格以及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实货价格和汇率的波动风险。此外,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充裕的前提下,公司将适度开展衍生品投资,提升对衍生品市场及相关指数的敏感性,提高资金管理效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未来12个月衍生品业务预计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参考公司所处行业与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并提议,董事会拟定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分别如下:

13.1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根据其所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及岗位职能领取岗位薪酬,岗位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董事长张建国先生、董事吉艳女士、董事杨影霞女士、董事蔡建斌先生的基本薪酬为每人每年900,000元人民币(税前);董事蔡丽红女士、董事蔡丽萍女士的基本薪酬分别为每人每年260,000元人民币(税前)、120,000元人民币(税前);绩效薪酬则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个人年度考核情况相挂钩,年终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当年考核结果计算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非独立董事张建国先生、蔡丽红女士、吉艳女士、杨影霞女士、蔡建斌先生、蔡丽萍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2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根据公司及所处行业等情况,董事会拟定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00,000元人民币(税前)。

独立董事朱桂龙先生、陈玉罡先生、王建民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参考行业、岗位与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并提议,董事会拟定第二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所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及岗位职能领取岗位薪酬,岗位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基本薪酬为每年900,000元人民币(税前);绩效薪酬则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个人年度考核情况相挂钩,年终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当年考核结果计算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蔡建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董事蔡建斌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苹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全面、系统地修订。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7.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7.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7.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7.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17.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7.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17.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订、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各子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逐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全面、系统地梳理,拟新制订《子公司管理制度》,并对部分现有制度进行修订。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8.01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18.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8.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8.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8.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8.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18.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18.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18.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18.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8.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8.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18.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8.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18.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管理制度〉的议案》;

18.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8.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相关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各子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8%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购买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8%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2,578.6652万元。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8%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5月5日(星期四)14:0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耀中广场A座2116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3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额度: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占2021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8.71%。

● 委托理财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等。

● 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授权额度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占2021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8.71%。

(四)授权期限

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授权自有资金理财额度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前次授权自有资金理财额度自动终止。

(五)委托理财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等。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选择合格专业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事务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授权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为5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2.59%。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另外,公司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委托理财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委托理财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委托理财受托方,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

2、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将及时跟踪分析理财产品投向、产品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及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有效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投资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4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额度: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占2021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7.43%。

● 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资金投入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96.986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868,268,267.6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7,362,996.1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5月19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266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年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和谐船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船运”)为“购建2艘LNG运输船”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即由全资子公司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集团”)与和谐船运各负责其中1艘 LNG运输船的购建,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购建2艘LNG运输船”项目中由九丰集团负责的“购建1艘LNG运输船”项目(计划投资金额106,368.15万元),变更募集资金46,032.63万元投入“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前进者船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进者船运”),购建LPG运输船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上述变更经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投资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

(四)授权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授权募集资金理财额度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前次授权募集资金理财额度自动终止。

(五)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六)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经营层负责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事务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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