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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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推出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为健全公司员工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推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计划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562.375万股(含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授予对象合计227人,占报告期末公司总人数22.52%,激励对象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管、核心研发、营销和管理人员。股权激励计划是公司绩效管理和激励措施的有利补充,有效实现了员工利益、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统一,极大提升了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工作主观能动性。同时,伴随着公司人员规模和业务板块的增加,人力资源的管理难度也在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全面优化KPI考核机制,对公司所有岗位的职责和考核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完善绩效考核管理,提高人均效能,同时,为提升员工岗位技能,公司对培训体系进行了重点投入,报告期内,公司共组织专业技能类、业务类、管理类等各项培训约110余场,内容包括公司业务与产品介绍、海关与边检业务流程、研发设计技巧、产品与项目研发流程、方案设计技巧、项目管理、沟通技巧、安全生产、保密安全与管理、职场礼仪等,有效提升了员工的专业技能,推动员工持续提高职业能力和竞争力。通过不断健全绩效管理、培训等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水平,为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6.积极推进外延式发展,完善业务布局
公司在巩固现有主营业务,推动内生式增长的同时,充分利用在资本市场的平台优势,稳步推进外延式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728.3953万元对航天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航天物联网10%的股权,并成为其战略投资方。公司将通过与航天物联网的合作,发挥双方业务协同效应,以有效切入到军工领域。
此外,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受让了北京纳米维景科技有限公司的0.4007%股权,并使用自有资金1,400万元对其进行增资,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合计持有北京纳米维景科技有限公司0.9554%的股权。通过与纳米维景的合作,就CT技术在与公司业务相关领域的应用进行探讨与合作,为将更多先进技术用于查验、安防等场景,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提供可能。
7.屡获殊荣,品牌和实力获多方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了CMMI 5级认证,成为国内少数拥有CMMI最高级别认证的企业之一,公司的软件组织成熟能力、软件产品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步入了一个新的台阶。公司按“国家重点软件企业”被列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盛视Maxvision”品牌获授“深圳知名品牌”,公司健康申报核验系统、多功能雷达测速仪、防疫机器人产品荣获第十九届深圳企业创新记录,“智慧口岸查验防控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荣获2020年度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公司再次入围2020年度深圳市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已连续三年荣登榜单。公司推出的出入境旅客自助查验系统和集装箱5G智能监管终端荣获“2021当代好设计奖”(Contemporary Good Design Award)。公司“健康申报与核验系统”被评定为“2021深圳软件行业推荐优秀产品”、公司作为供应商的“深圳机场原D航站楼改造及联检单位信息化项目-边检查验和海关查验系统”被评定为“2021深圳软件行业标杆案例”。公司首次入选“华为行业总集伙伴”,受邀参加华为中国生态大会2021,并获授“优秀海关行业突出贡献奖”。在第六届全国民航“互联网+”智慧机场建设发展高峰会上,公司获得“智慧机场优秀解决方案服务商”荣誉称号,公司智慧机场解决方案经组委会专家评定被评为“优秀解决方案”。基于公司在建设数字中国方面的贡献,公司荣登2021中国数字生态500强企业成长排行榜(排名第27位)、2021中国数字生态500强盈利能力排行榜(排名第36位)、2021中国数字生态500强方案商营收百强、2021中国创新势力榜2021最佳智能运维企业服务品牌、2020年度粤港澳大湾区上市企业品牌传播力500强名单、2021中国创新品牌500强排行榜等榜单。2022年2月,公司被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认定为深圳市图像智能分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的创新能力和品牌价值得到多方认可,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知识产权1068项,其中已授权专利602项,软件著作权466项。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瞿磊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1年4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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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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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上述受托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过程中的人员安排、资金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和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30,000万元(不含本次新增)。公司用于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金额均未超出公司审议的额度范围。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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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本次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9,237,017.3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882,359.6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726,281,761.08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8,823,596.8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882,359.6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32,478,140.70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8,103,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1,620,75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合理回报。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远期外汇等)担保、向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的担保、项目履约担保等)。担保额度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与担保额度期限一致。
公司2021年度审议的担保项下仍处于担保期间的担保事项及相关金额不计入前述2022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前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情形可以包括公司为下属各级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包括未来期间新增的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 联交易,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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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计算合计数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限等相关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或合同为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盛视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盛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视”)
(2)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2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胡刚
(5)注册资本:6,5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机电一体化产品、工业自动化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楼宇智能化控制设备、通讯信息设备、电子产品、安防产品、计算机网络及数据库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弱电智能化系统、智能控制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技术咨询、安装维护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深圳盛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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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深圳盛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海南智能人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南智能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智能人”)
(2)成立日期:2021年5月14日
(3)注册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4)法定代表人:赖时伍
(5)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大数据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网络技术服务;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海南智能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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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海南智能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担保额度预计,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对于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业务,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管理与业务开展有充分的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额度总金额(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02%,公司实际签署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83%,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视科技”)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63号)文件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6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81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1,723,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4,963,6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76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37号)。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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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84,290.09万元(含理财与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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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公司将选取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进行合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产品进行评估,购买符合上述要求的投资品种,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期限范围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过程中的人员安排、资金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七、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建立了健全的内控机制,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1.盛视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盛视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盛视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视科技”)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期限范围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三)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公司将选取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进行合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产品进行评估,购买符合上述要求的投资品种。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本次投资未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公司与进行现金管理合作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过程中的人员安排、资金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与此同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品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建立了健全的内控机制,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盛视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盛视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盛视科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相关规定,将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更加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1年末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上述可能发生资产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
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合同资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29,763,927.50元,本次提及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涵盖了上述前三季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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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原因为受疫情和结算周期影响,部分项目回款延后,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应收款项坏账;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原因为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质保金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当单项应收款项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同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0,055,179.10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646,859.94元,相应减少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2,646,859.94元,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利润操纵。
三、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涉及利润操纵,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据充分合理,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63号)文件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6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81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1,723,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4,963,6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76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37号)。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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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说明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基于人工智能的智慧口岸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基于人工智能的智慧口岸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拟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扩充公司研发团队、集成服务团队、调试测试团队,综合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技术,持续对公司智慧口岸系统进行升级,提升公司在智慧口岸领域的研发实力、交付能力,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本项目总投资71,129.00万元,由深圳、武汉两个基地联合建设,其中,武汉基地主要开展智慧口岸领域的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算法研发工作,投资金额28,801.00万元;深圳基地以武汉基地研发为技术基础,加强软硬件、嵌入式技术研发,扩大应用的产业化能力,投资金额42,328.00万元。项目计划选址于深圳市福田区以及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其中,深圳市福田区场所拟通过购置取得,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场所在公司自有土地开展建设。由于公司在深圳暂未购置到适合项目实施的房产,同时受疫情和武汉当地审批流程影响,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场所建设项目报建审批进度缓慢,导致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积极寻找深圳地区内合适的房源,以满足深圳基地的项目建设需求,同时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场所大楼规划方案已通过相关行政部门审批,地下室基坑支护及基础施工已完成,主体结构及安装工程正有序施工中,但预计不能在原计划日期(2022年6月30日)达到可使用状态,鉴于以上原因,经公司研究决定,将该项目预定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6月30日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等均不发生变化。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客观原因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日常业务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费用合计80万元(含税)。经协商,2022年年度审计费用合计80万元(含税),该费用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的证券执业资格、诚信记录和相关项目经历等资料,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其在审计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转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