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8版)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等文件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5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彩田路7018号新浩壹都A座45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1、议案3-10、议案12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5、议案8-9、议案11-12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5、6、8、9、10、11、1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议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内容。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其中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2年4月27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9:00-11:00,14: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彩田路7018号新浩壹都A座45楼,邮编:518000,传真:0755-83849210,电话:0755-83849249,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秦操
2.联系电话:0755-83849249
3.传真号码:0755-83849210
4.电子邮箱:investor@maxvision.com.cn
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彩田路7018号新浩壹都A座45楼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参加股东大会需出示前述相关证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附件一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注:
1.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指示,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位置填写“√”,涂改、填写其它符号的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3.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明确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二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截至2022年4月25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90)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90。
2.投票简称:盛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至议案12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5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2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富章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秦操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4)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目前,公司所有监事均在公司任职。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相应岗位领取职务薪酬,不另领取监事津贴,其职务薪酬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具体内容详见 2022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3)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63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6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81元,共计募集资金1,161,723,600.00元,坐扣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96,630,195.6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65,093,404.34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8,333,404.3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036,76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3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短(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品种。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7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基于人工智能的智慧口岸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智慧口岸领域的研发实力、交付能力,满足客户信息化系统建设及升级需求,强化公司在口岸智慧化领域的服务广度和深度,其项目成果体现在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品品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系公司持续研发及创新的项目,通过逐步扩充研发队伍、改善研发环境,提升研发能力,以持续保障公司技术的竞争优势,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储备和人才储备,助力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本项目为非生产型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致力于完善公司的营销服务网络,提升公司营销和技术支持水平,增强客户服务黏性,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2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提交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2021年经营管理工作回顾和2022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黎秋霞、李胜、郭玉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4)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9,237,017.3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882,359.6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726,281,761.08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8,823,596.8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882,359.6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32,478,140.70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8,103,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1,620,75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远期外汇等)担保、向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的担保、项目履约担保等)。担保额度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与担保额度期限一致。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国内保理业务等。在此额度范围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各家机构的额度以机构的审批意见为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签署与授信融资相关的申请、协议等文书,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次审议的授信融资额度和授权的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的具体授信融资项目,公司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目前,公司所有非独立董事均在公司任职。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相应岗位领取职务薪酬,不另领取董事津贴,其职务薪酬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确定。
独立董事津贴按照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执行。根据公司目前的《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履行职务时发生的其他必要费用按照公司标准据实报销。独立董事津贴实行年薪制,按月平均发放。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资和绩效薪资组成,其中基本薪资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职责、重要性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薪资根据公司业绩和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的发放周期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确定。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蒋冰、黄鑫、胡刚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更加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1年度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等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根据客观原因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基于人工智能的智慧口岸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调整。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含税),该费用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3)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于2022年5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4)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