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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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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版)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持有上述公司的股权比例情况: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单位:万元

2、在办理上述子公司实际担保事项时,除全资子公司外,其他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如无特殊情况,需对具体担保事项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审议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金额累计106,751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90%、8.90%。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1. 提供担保的原因:为促进各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实现公司整体经营目标,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2.被担保子公司为均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具备较强的监控和管理能力,被担保对象经营发展稳定,自身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同时,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要求被担保方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以降低担保风险。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202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天台银轮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万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佛吉亚银轮(潍坊)排气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约为1393.34万元,2021年公司与各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3572.45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与关联公司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公司基本情况

(1)天台银轮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银轮工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路134号

主营业务:建材、五金、机电产品销售;机械制造(不含汽车配件)、旅游服务、房屋租赁(国家限制经营项目除外)。

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备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浙江万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交通运输机械工业园区

主营业务:机械配件、汽车配件、汽车装饰品、模具、塑料制品制造和销售;电镀加工;金属表面处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备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佛吉亚银轮(潍坊)排气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佛吉亚银轮排气控制技术(潍坊)有限公司(简称“佛吉亚银轮”)

注册资本:7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清池街道张营社区高四路1999号(山东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厂房内)

主营业务: 生产、装配、销售汽车排气控制系统;汽车零部件的批发、进出口;并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备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江自然”)

注册资本:10112.3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平桥镇下曹村

主营业务:充气床垫、睡袋、帐篷、吊床、箱包、服装、鞋帽、枕头、水具、水袋、储水罐、炊具、雨衣、救生衣、羽绒制品、手套、绳带、桌、椅、复合布、涂层布、户外运动用品、金属制品、塑料薄膜、海绵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体育用品的研发、制造、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普通货物运输

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浙江自然为上市公司,2021年及2022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尚未披露。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审议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小敏持有银轮工贸62.89%股权,为银轮工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周浩楠父亲周益民是银轮工贸的股东和董事;银轮工贸持有万和汽配5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银轮工贸及其子公司万和汽配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截至审议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持有佛吉亚银轮48%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夏军、刘浩分别担任佛吉亚银轮董事长、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佛吉亚银轮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庞正忠担任浙江自然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浙江自然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银轮工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房屋租赁、购买工作服,金额较少,不存在履约风险。

佛吉亚银轮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银轮与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合资公司,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是法国佛吉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下属子公司,在中国建有多家合资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浙江自然经营情况良好,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少,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银轮工贸及子公司(万和汽配)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房屋租赁、水电气采购等,均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2022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537.71万元。

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东银轮与佛吉亚银轮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846.63万元。主要为接受委托代为销售SCR产品、技术许可费、劳务服务费等,在佛吉亚银轮成立时双方已签订相关分销协议、技术转让协议,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3.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银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浙江自然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9万元,主要为定制装备和技术服务,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本次审议的均为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为了充分利用资源,明晰产权,便于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进行了日常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政府定价和参照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相关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有较大差异,主要是与佛吉亚银轮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减少主要受疫情、市场影响,符合客观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 202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佛吉亚银轮(潍坊)排气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等预计发生不超过1393.34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银轮股份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在投资风险可控以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该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投资品种主要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相关产品。

4、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开展的是相对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但也会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1)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与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选购理财产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负责理财产品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提出理财额度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合作金融机构、制定理财计划、筹措理财资金、实施理财计划等。

(2)公司财务部负责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相对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投资产品,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董办将按照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开展适度的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投资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并能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等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银轮股份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同意公司延长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新能源商用车热管理系统项目的投资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3月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启动公开发行,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347,558.6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8,652,441.35元(不含税)。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761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银轮”)实施。

2021年7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浙江省天台县和实施主体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三、本次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调整上述项目完成日期如下:

四、本次项目延期原因

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根据已获取订单及潜在项目量产计划,为确保产能建设与量产周期相匹配,延长项目投资期限。

新能源商用车热管理系统项目:因商用车及非道路新能源市场尚处于前期起步阶段,当前市场渗透率只有3%左右。目前氢燃料、纯电、混动路线等都在开发阶段,市场产业化还需要一定时间。为确保产能建设与量产周期相匹配,根据对市场及客户实际需求的预测,延长项目投资期限。

五、本次调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建设项目延期的调整本着安全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避免资金过早投入造成的资源浪费,有利于公司整体经营。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延期投产,是公司对募投项目市场行情、客观情况的变化判断而作出的合理安排,使募投资金发挥更高效益。募投项目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是公司对募投项目市场行情、客观情况的变化判断而作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和新能源商用车热管理系统项目进行延期。

七、公司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投资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和新能源商用车热管理系统项目延期。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银轮股份本次对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投资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凌燕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磊

姓名:陈雨佳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孙峰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说明:2022年度预计的审计费用230万元包括年报审计费用2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过程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较好履行了审计工作和约定责任,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对公司财务、内控有关工作的改进提出了积极建议,提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经审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关于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公司董事一致认为立信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连续十八年被公司聘请为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说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