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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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2-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2-018

债券代码:155736 债券简称:19嘉宝01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4月7日至4月8日、4月1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于2022年4月12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017号公告)。2022年4月12日至4月13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经公司自查,上海市的新冠肺炎疫情及相应封控措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公司正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员工及公共卫生安全。后续待封控措施解除后,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尽力降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4月7日至4月8日、4月1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于2022年4月12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017号公告)。

2022年4月12日至4月13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目前,上海市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公司积极配合并落实上海市政府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生产经营情况主要为:(1)居住于上海市范围内的公司总部及下属企业员工处于居家办公状态,但上海嘉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除外;(2)公司位于上海市内的地产开发类、商业及办公类项目处于停工或停业状态。本次上海市的新冠肺炎疫情在短期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一些不利影响。目前,公司正按照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员工及公共卫生安全。待本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各项封控措施解除后,公司将尽力做好复工复产等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目前,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调整,未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根本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4月7日至4月8日、4月1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于2022年4月12日至4月13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票交易短期内累计涨幅和跌幅均较大,股价波动幅度较大,且成交量较前期有所放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风险

目前,上海市的新冠肺炎疫情在短期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一些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