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48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已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48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于2022年4月13日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参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现作出如下承诺:
1、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即2021年7月11日)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不会减持公司股份,亦无减持计划;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取得的股份,亦受到上述承诺的约束;
4、本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具有约束力;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关联方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若本人的上述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相关股份的转让或流通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承诺。”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经自查发现部分内容存在错误,现将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丰元”)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根据《安庆经开区工业“标准地”奖惩办法(试行)》,安徽丰元于近日收到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标准地按期开工扶持资金人民币1,849.9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63.35%。该项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已全部到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但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本期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贴,预计会增加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1,849.96万元。
更正后: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丰元”)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根据《安庆经开区工业“标准地”奖惩办法(试行)》,安徽丰元于近日收到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标准地按期开工扶持资金人民币1,849.9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8%。该项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已全部到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但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上述安徽丰元收到的1,849.96万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安徽丰元收到的政府补助将对公司经营产生正面影响,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将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损益。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积极整改,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敬请投资者谅解,也请广大投资者监督。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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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业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新能源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带动锂电正极材料产业持续景气;同时公司新建产能开始释放,产销量相比同期有大幅度的增长,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显著提升。
2、财务状况说明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03,047,710.89元,同比增长124.78%;实现营业利润68,445,465.52元,同比增长270.03%;实现利润总额68,012,849.85元,同比增长273.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090,387.96元,同比增长281.80%;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422,971.11元,同比增长276.09%;基本每股收益0.33元,同比增长265.00%。
3、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以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锂电正极材料新建产能逐步释放,产销量相比2020年有大幅度的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的增长主要系新建产能投资以及产销规模大幅增长带来应收账款、存货等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增长主要系报告期盈利所致;股本的增长主要系公司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32,561,505股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已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的业绩不存在差异。
四、其他说明
1、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关于公司 2021年度业绩快报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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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受益于新能源行业的历史性发展机遇,公司下游行业需求持续向好,公司锂电正极材料产品价格及销量较去年同期获得较大幅度增长,并与知名企业客户建立了稳定的供货合作关系。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