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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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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3版)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058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8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46,633,418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46,633,41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745,647.70元,扣除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543,098.0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202,549.6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2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3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支出104,080,539.08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5,487,699.15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1,937,629.58元,银行手续费等支出587.43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投资收益合计4,028,129.69元(本报告期内累计支出874,000,000.00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收回本金874,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249,087,182.38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为: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道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9日,公司已与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桥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漕河泾支行隶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三方监管协议乙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信泰富广场支行隶属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三方监管协议乙方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3,786,476.51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202,549.62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4,080,539.08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548.7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自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5,487,699.15元,具体投资及拟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1〕7183号《关于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审核确认与实际情况相符。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意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余额为0。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并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为87,4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059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对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规定了有关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进行了明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日期及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2、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

(四)审议程序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056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支付2021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注1:2019年,签署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签署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签署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19年,签署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签署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签署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19年,复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复核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复核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5万元,两项合计为人民币65万元,为公司审计发生往返费用和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2022年公司审计费用参照上年收费标准及实际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了解,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熟悉公司业务。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合理、公允。基于公司与其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考虑公司财务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支付2021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061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可能会因上海市防疫政策要求,采用线上方式举行。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5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25号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5日

至2022年5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7、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22年4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于会议召开当日下午13点00分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乐

联系电话:021-33674396

传真:021-64647869

邮箱:shaole@shgbit.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233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公告编号:2022-057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和相关条款序号自动顺延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随本公告同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后续市场主体登记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