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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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2-019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0年1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6号)《关于核准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于2020年2月4日,公司完成了对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制药”)100%股权的过户工作以及工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万邦德制药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3月5日完成发行股份的上市工作。
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显示:业绩承诺人为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赵守明、庄惠、温岭惠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温岭富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间为4年,即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业绩承诺人承诺万邦德制药2019至2022年度的净利润(即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具备证券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分别将不低于人民币18,450万元、22,650万元、26,380万元和31,250万元。
二、往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审计,万邦德制药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464.03万元,超过承诺数814.03万元,完成本年业绩承诺的103.59%,实现了2020年度的业绩承诺。
三、本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2]009377号《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万邦德制药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459.39万元,超过承诺数79.39万元,完成本年业绩承诺的100.30%。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2-020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丰富的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报酬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确定审计费用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4)执行合伙人:梁春、杨雄
(5)人员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6)业务信息: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段奇,200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辛庆辉,200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200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0个。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大华所2021年度的具体报酬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确定审计费用报酬。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鉴于大华所在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建议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为:大华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2-013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守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永泉、曹悦、周岳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1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由于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在新产品研发、原料药生产基地、国际化制剂车间等方面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5);《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规划,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拟向农行、建设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授信、资产抵押授信或应收账款融资。
本次授信额度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以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实际批复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实际需求,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操作相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赵守明、庄惠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2]009377号《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万邦德制药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459.39万元,超过承诺数79.39万元,完成本年业绩承诺的100.3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及合同签订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聘任姜明华先生为审计部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姜明华先生简历:1982年3月生,中国籍,本科学历,CIA国际注册内审师、注册税务师。2004年7月-2005年8月任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专员,2008年3月-2016年5月百威英博(中国)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浙江区销售稽查经理,2017年5月-2021年12月任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主管。现任职于公司审计部。
姜明华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姜明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5.审议通过《关于向省红十字会捐赠药品实施“万邦德爱心之旅--关爱老年人健康活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积极响应国家共同富裕战略,助力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帮助困难家庭老年慢性疾病患者,减轻医疗负担,公司拟与向浙江省红十字会共同发起“万邦德爱心之旅--关爱老年人健康活动”,活动期限三年,公司每年无偿捐赠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药品,主要面向浙江省欠发达县市区通过红十字会进行定向捐赠。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浙江省红十字会签署捐赠协议,制定活动实施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浙江省红十字会签署相关捐赠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1)。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2-021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9日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7日。
8.出席对象:
(1)2022年4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1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8项议案为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赵守明、庄惠、温岭惠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温岭富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四)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前述第4、7、8、9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股东登记表》(附件二)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5月6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江建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6-86183899、86183925
传真号码:0576-86183897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
邮 编:31750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1.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082
投票简称:万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 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 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9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2年4月27日下午15:00 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现登记参加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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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
1、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在“同意”、“反对”、“弃权”选项下打“√”表示选择,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本委托书可自行打印,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2-014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由于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在新产品研发、原料药生产基地、国际化制剂车间等方面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5);《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