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22-012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司法划转导致控股股东间接持有的股份数被动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2年4月12日,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投公司”)管理人《关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告知函》,因青投公司执行重整计划,导致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减少,触发权益变动。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按照控股股东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安排,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川工业园区分局根据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青01破2-18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已将青投公司所持青海省金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星公司”)40%的股权划转给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国投”)。青投公司不再为金星矿业股东,二者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本次权益变动前,青投公司直接持有公司122,467,0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50%;通过金星矿业间接持有公司41,938,67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55%;二者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4,405,7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05%。
本次权益变动后,青投公司直接持有公司122,467,0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50%,不再通过金星矿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金星矿业股东变更为青海国投,其持有公司股份数不变。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为青投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青海省国资委;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股东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青投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
注:青投公司间接持股指其通过控股子公司金星矿业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四、其他事项
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权益变动触发权益变动报告义务,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青投公司、青海国投)。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相关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瑞矿业
股票代码:600714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址/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
股份变动性质:司法划转导致间接持有股份被动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4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委托或者授权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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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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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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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金瑞矿业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重整计划导致的权益变动,不涉及向市场减持。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青投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安排,其所持金星矿业40%股权已被司法划转,由此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减少达到5%以上。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因执行重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4,405,7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05%。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青投公司直接持有公司122,467,0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50%;通过一致行动人金星矿业间接持有公司41,938,67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55%。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青01破2-18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川工业园区分局已将青投公司所持金星矿业40%股权划转给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投公司不再为金星矿业股东,二者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后,青投公司直接持有公司122,467,0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50%,不再通过金星矿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金星矿业股东变更为青海国投,其持有公司股份数不变。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青投公司持有金瑞矿业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
注:青投公司间接持股指其通过控股子公司金星矿业持有金瑞矿业股份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被划转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程国勋
签署日期:2022年4月1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程国勋
签署日期: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瑞矿业
股票代码:600714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址/通讯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文景街32号国投广场
股份变动性质:司法划转导致间接增持 (暂时持有)
签署日期:2022年4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委托或者授权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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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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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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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金瑞矿业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92)13.86%的股权;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17)35.37%的股权。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青投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司法划转方式暂时受让青投公司通过金星矿业间接持有的金瑞矿业41,938,670股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该权益变动为过渡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以最终持有权益为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青01破2-18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川工业园区分局已将青投公司所持金星矿业40%股权划转给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金星矿业的股东,间接持有金瑞矿业41,938,67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55%。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青海国投持有金瑞矿业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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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划转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程国勋
签署日期:2022年4月1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程国勋
签署日期: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22-013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本年度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予以补充披露。
补充更新内容为: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一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一(一)主营业务分析一一2.收入和成本分析一一(4)成本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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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