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2022-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华融融达期货-陕国投·聚宝盆66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华信金玉一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聚宝盆66号”)持有公司股份46,099,390股,股份比例由10.23%降至9.07%。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聚宝盆66号的通知函,聚宝盆66号累计减持股份数到达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备注:

1、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取得。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聚宝盆66号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严格督促相关股东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