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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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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2-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2-022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股票于2022年4月13日、2022年4月14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截止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一季度报告,2021年及2022年第一季度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关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2-023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或“公司”)近日收到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和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通知,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华西证券仍需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原指定邹明春、杨鑫作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近日,杨鑫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华西证券决定委派王倩春女士接替其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步步高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将变更为邹明春、王倩春。王倩春女士的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对杨鑫女士在作为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王倩春女士,保荐代表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从事投资银行业务12年。先后主持或参与了金盾股份IPO、利安隆IPO、贵广网络IPO、申华控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德美化工非公开发行股票、中信证券发行股份收购广州证券、申华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