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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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煤炭板块产业链
矿业公司紧抓市场价格高位盘整趋势,严守安环防控底线,合理有序组织生产,有效保障了内需外供。同时紧贴市场变化,结合公司煤炭指标多元化的特性,充分利用自有铁路的物流优势,不断扩大销售半径,广泛开拓战略客户,形成销售新格局。报告期内,积极响应国家煤炭保供需求,确保优质产能稳定释放,白石湖露天矿获得国家发改委新增保供产能,实现原煤产量383.06万吨,同比增长127.19%;煤炭销售总量587.34万吨,同比增长29.69%。马朗煤矿前期手续正在加紧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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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煤化工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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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产业市场分布情况
2022年一季度,国际油价强势反弹并屡创近年新高,对国内化工品形成有力提振,尤其是与油价相关性较高的品种涨幅明显。
甲醇市场:一季度,国际原油及煤炭高位运行,加之因疫情影响及海外甲醇进口倒挂,国内甲醇供需整体偏紧,市场价格高位运行。一季度,甲醇行业全国整体开工率平均为71.73%,西北主产区平均开工水平达到85.11%;甲醇产量合计1902.84万吨,产量同比往年呈现上行趋势。
煤焦油市场:一季度,煤焦油行情高位震荡上行,资源紧张,下游购进积极,其下游深加工、炭黑、加氢行业共同助推原材料价格不断上行。受疫情、原材料供应紧张等因素影响,煤焦油深加工行业平均开工率为46%,较去年下滑4个百分点,其中1月份开工率为44%,2月份持平,3月份提升为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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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煤化工板块产业链
1.哈密新能源公司
公司持续严抓生产运行管控,稳定装置高负荷运行,保持日均12台气化炉在线,运行率97.44%;积极攻坚瓶颈问题,不断强化工艺管理,提升设备检修质量,优化装置产能,一季度产品总产量、经营收入、净利润均创历史同期最佳,水、煤、电单耗均创投产以来历史新低;持续深入开展“双创新”工作,重点技改项目稳步推进,其中:670t/h粉煤锅炉项目被列为伊吾县重点项目。一季度,实现甲醇及煤化工副产品产量40.51万吨,销量40万吨,与去年同期满负荷生产相比仍有增长。
2.清洁炼化公司
公司持续完善改进标准化体系和双预控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持续推进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加强工艺培训,保障装置长周期稳定运行;严控原料煤指标,优化调整产耗指标,不断提升高品质产品产量产率;炭化炉改造项目、干燥线检修及35KV变电站扩容项目等重点技改项目持续推进。一季度,实现煤基油品产量16.22万吨,销量18.30万吨,同比增长15.87%。
3.硫化工公司
公司持续加强生产运营管控,严格管控工艺指标,扎实做好各类消缺计划,不断提高装置运行效率,主要原材料硫磺和甲醇单耗明显下降,产品产量显著提升;持续推进技术创新,有序实施新产品、新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副产品硫醚提纯项目已进入试运行阶段,样品完成外检和试用,生产的二甲基二硫纯度保持在99.95%以上。一季度,实现二甲基二硫产量0.31万吨,同比增长10.71%。
4.化工销售公司
公司坚持以经营利润为导向,加强市场研判,精准定位优势市场,实时调整疆内外销售策略;持续深化精细化管理,以点带面,加大主营业务以外的市场开拓,提升销售利润;以贸易、期货板块为突破口,尝试新领域业务的开发;持续强化提升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管控,保障产品安全出库,加大物流配送运输业务力度。一季度,实现煤化工产品销售58.3万吨,同比增长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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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煤基油品及煤化工副产品销量中均不包括贸易销售量。
(四)铁路板块
2022年第一季度,铁路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动态调整铁路运输组织,科学精准落实站车、口岸站和内部疫情防控要求,确保铁路运输畅通和良好工作秩序。国家铁路货物发送量完成9.48亿吨,同比增加2587万吨,同比增长2.8%,其中:发送电煤3.5亿吨,同比增长6.5%;发送涉农物资4379万吨,同比增长8.8%;呈现强劲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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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红淖铁路平面示意图
红淖铁路公司紧抓市场有利行情,结合铁路运输旺、淡季变化及供销计划,按月定额请车任务,不断提升申请车辆达成率;持续做好产、运、销重要信息对接,与车辆、机务、货运、工务、电务、通讯等部门精准配合;严密组织运输生产,严控各项装车指标,稳步提升铁路线上货运量。一季度,红淖铁路实现装车930列,同比增长23.36%;完成货物运输量315.3万吨,同比增长22.4%;日均运量3.5万吨,日均装车10.3列。
图8:铁路请车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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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项目前期管理,提高管理质量,科学把控建设节奏
2022年一季度,公司积极稳妥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复工,做到疫情防控与项目建设两手抓,实现项目全周期闭环管理,合理规划项目资金,适当把控项目建设进度。
1.在建项目
(1)江苏南通港吕四港区LNG接收站及配套项目
5#20万立方米储罐:正在进行内罐第十二圈壁板焊接及内罐底部保冷施工。
6#20万立方米储罐:完成承台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模,承台中心区域钢筋安装
绑扎完成40%。
2#泊位投建项目:用海和环评专项已完成春季外业调查取样工作;通航安全评
估报告和安全预评价已完成招标流程,正在合同评审;组织水工院和工艺院召开了初步设计审查会,正在根据会议要求完善初步设计编制。
(2)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开发项目
目前项目区块仍主要处于天然气勘探评价和稠油试采阶段,天然气投入正常生产并已产生稳定的现金流。现有总井数54口,其中:油井29口,气井25口。报告期内,安徽光大在哈萨克斯坦能源部完成了项目承包备案,适时启动开工。
(3)哈密广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荒煤气综合利用年产40万吨乙二醇项目
公司坚守底线思维,夯实安全环保管理基础,积极准备“环评验收”、“安全验收”等相关验收工作;持续抓好技术攻关和装置消缺,不断优化提升性能考核;目前,已产出合格乙二醇,正在进行单系列负荷提升,负荷率达60%。按照年度检修计划,系统开车至停车检修至再次消缺,在历经不断调试、消缺夯后,将会逐步进入稳定运行阶段,为装置高负荷、长周期稳定运行夯实基础。
2.发展绿色能源业务
(1)二氧化碳捕集及驱油项目
公司依托自身企业特点,结合新疆区位优势,正式设立全资子公司广汇碳科技公司,在哈密淖毛湖地区整体规划建设30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管输及驱油一体化项目,分期建设,其中:首期建设1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示范项目。该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且取得《伊吾县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完成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备案,同时,与在新疆区域具有二氧化碳驱油需求的油田单位签署了《二氧化碳产品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046、106及121号公告)
报告期内,该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标志着我区东疆范围内首个CCUS项目启动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014号公告)
(2)氢能项目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氢能产业链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0年)》。本纲要规划期限为2022-2030年,是公司今后一个时期向绿色新能源转型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公司氢能产业链具体项目行动计划制定的基础依据。
广汇氢能源产业链规划将充分发挥氢能同时具备能源和储能两重属性的特点,结合在伊吾县淖毛湖地区用能企业减碳的需求,以现有的化工制氢(灰氢)为基础,把新能源(风间带光伏)发电一电解水制氢(绿氢)作为突破口,培育并带动制氢、输氢、储氢、用氢以及相关业务的快速发展。应用端逐步实现在淖毛湖地区的三个替代:
用氢能重卡替代淖毛湖地区营运重卡,实现交通用能替代。
用绿电替代工业园区内企业生产用电,实现绿色电力替代。
用绿氢替代淖毛湖地区化工项目灰氢,实现化工用氢替代。
通过“交通用能替代、绿色电力替代、化工用氢替代”三条路径达到公司节能减碳目标。同时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在2022年先行建设广汇氢能示范项目,科学推进制氢、加氢配套体系建设,逐步培育形成具有广汇特色的氢能产业集群,带动新疆区域清洁低碳新型产业的高效发展。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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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韩士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虎晓伟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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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韩士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虎晓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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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韩士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虎晓伟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秦睿,200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施昌臻,200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1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3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建初,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0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结合公司目前资产规模,并按有关审计收费规定综合报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标准为人民币400万元(不含税、不包括差旅费),其中: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60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标准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时基于双方良好合作,我们一致同意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2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公司聘其为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决策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不影响财务审计的独立性、真实性和充分性,一致认可并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标准为人民币400万元(不含税、不包括差旅费),其中: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60万元。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2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运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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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煤基油品及煤化工副产品销量中均不包括贸易销售量。
二、简要说明
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坚持以经营业绩为导向,紧抓市场行情利好机遇。各项目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能耗不断降低,负荷稳中有升。同时,公司紧密围绕现有产业发展格局,结合企业自身经营特性,科学调整销售策略,持续保持着主营产品量价齐升的良好态势。一季度,公司经营成果明显优于同类企业,顺利实现了开门红。
1.生产情况:2022年一季度,新能源公司持续严抓生产运行管控,稳定装置高负荷运行,保持日均12台气化炉在线,运行率97.44%。一季度实现甲醇及煤化工副产品产量40.51万吨,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自产LNG产量19,299.05万方,同比增长2.49%。清洁炼化公司持续完善改进标准化体系和双预控体系建设,保障装置长周期稳定运行,一季度实现煤基油品产量16.22万吨,提质煤产量94.76万吨。矿业公司严守安环防控底线,合理有序组织生产,有效保障了内需外供。一季度,积极响应国家煤炭保供需求,确保优质产能稳定释放,白石湖露天矿获得国家发改委新增保供产能,实现原煤产量383.06万吨,同比增长127.19%。
2.销售情况:第一季度,国贸公司积极应对市场环境,适时调整销售策略,目前采用 “一气多销”销售模式,新引入了国际转口贸易和窗口期码头代接卸服务的模式,构成了广汇启东LNG接收站特有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LNG销量115,748.09万方,同比增长9.53%。化工销售公司精准定位优势市场,实时调整疆内外销售策略,加大主营业务以外的市场开拓,尝试新领域业务的开发。一季度实现煤化工产品销售58.3万吨,同比增长5.58%。
矿业公司根据煤炭指标多元化的特性,充分利用自有铁路的物流优势,不断扩大销售半径,广泛开拓战略客户,形成销售新格局。报告期内,实现煤炭销售总量587.34万吨,同比增长29.69%。
三、风险提示
上述主要运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运营数据在季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周期、季节性因素、恶劣天气、设备检修和安全检查等。运营数据可能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最终将以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公司保留根据审计结果及实际情况调整运营数据的权利。公司披露的季度运营数据仅作为初步及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及2022年
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16:00时一17:00时
● 会议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至4月1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600256@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请参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详细内容。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16:00一17:00召开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16:00时一17:00时
2.会议召开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出席说明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韩士发先生;独立董事蔡镇疆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倪娟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马晓燕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16:00一17: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至4月1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 (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600256@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991-3762327
联系邮箱:zqb600256@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权质押
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558,574,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685%;广汇集团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186,186,02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46.3612%,占公司总股本的18.066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通知,广汇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广汇集团于近日将其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的15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完毕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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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增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广汇集团于近日将其持有的21,2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完毕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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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汇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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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30,75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2018%,占公司总股本的0.4683%,对应融资余额为5,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113,75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4458%,占公司总股本的1.7325%,对应融资余额为30,000万元。
2.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广汇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份质押情况以及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2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4月13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士发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董事闫军、梁逍、谭柏、刘常进及独立董事谭学、甄卫军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士发先生主持,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2-021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2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2-022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2-023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独立董事甄卫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第八届战略委员会成员。增补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韩士发、闫军、梁逍、蔡镇疆、甄卫军,韩士发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十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独立董事甄卫军先生、高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第八届提名委员会成员。增补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韩士发、闫军、蔡镇疆、甄卫军、高丽,蔡镇疆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十六)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独立董事高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审计委员会成员。增补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韩士发、闫军、谭学、蔡镇疆、高丽,谭学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十七)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独立董事甄卫军先生、高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第八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增补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韩士发、梁逍、高丽、谭学、甄卫军,高丽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十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董事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独立董事高丽女士为公司第八届内部问责委员会成员。增补后的内部问责委员会委员为:韩士发、闫军、梁逍、高丽,与监事会推荐的公司第八届内部问责委员会委员刘光勇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内部问责委员会,韩士发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2-024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3,112,468.52元,减提取盈余公积金297,105,274.2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893,960,007.07元后,2021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2,599,967,201.38元。
公司历来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积极做好各年度利润分配工作。根据制度明确规定:“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30%,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
202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水平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实现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的目的,公司拟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6,565,755,1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626,302,055.60元(含税)。2021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2019年-2021年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合计3,326,748,475.33元(含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76%,已满足并超过相关制度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体现了对公司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监事会第八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资金需求,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目前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作出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3日 15 点3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43楼9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3日
至2022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2、4、5、6、7、9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3、4、5、6、8项议案已经监事会第八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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