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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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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 2022年5月9日、5月10日北京时间10:00-18: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22年5月10日18: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八届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2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2022年4月1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陈瑞忠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光勇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2-021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方案》。

(十)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2-023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运营数据

注:1. 煤炭生产、销售量不含自用煤。白石湖露天煤矿列入国家发改委保供煤矿名单。

2. 煤基油品及煤化工副产品销量中均不包括贸易销售量。

二、简要说明

1.生产情况:第四季度,哈密新能源公司科学组织设备检维修,优化工艺管理,制定“一炉一策”调整方案,稳定气化炉工况,保障系统满负荷运行,甲醇产量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煤化工副产品产量10.83万吨,同比增长3.74%;公司实现LNG产量合计22,311.85万方,同比下降8.13%,主要系吉木乃工厂受哈国电力供应故障检修、项目设备检修及上游供气量减少等因素影响;清洁炼化公司全力以赴推进技术改造,不断加强装置优化,保障设备运行稳定,实现煤基油品产量15.89万吨,同比增长8.39%;提质煤产量95.99万吨,同比增长15.61%;矿业公司科学合理组织各采区煤炭生产,确保生产工序合理接续,保障内保外供,实现原煤产量363.28万吨,同比增长87.71%。

2.销售情况:第四季度,国贸公司积极把握国际市场动态,及时高效调整采购和销售策略,创新思路引入国际转口贸易和代接卸业务模式,“一气多销”持续增强盈利能力,实现了稳量、提价、保利润。公司实现天然气销量122,928.86万方,同比下降2.61%。化工销售公司积极研判市场形势,灵活制定销售策略,科学合理编制出库计划,加强物流运输管控力度,坚持实施优质产品服务和优质客户“双优”战略,实现煤化工产品销售55.78万吨,同比增长12.03%。矿业公司坚持以“增客户、拓区域、提质量”为目标,积极挖掘新客户需求,加速煤炭辐射区域及市场占有率,实现原煤销量497.57万吨,同比增长106.14%;实现提质煤销量93.08万吨,同比增长72.12%。

三、风险提示

上述主要运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运营数据在季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周期、季节性因素、恶劣天气、设备检修和安全检查等。运营数据可能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最终将以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公司保留根据审计结果及实际情况调整运营数据的权利。公司披露的季度运营数据仅作为初步及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韩士发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其中:董事闫军、梁逍、刘常进、谭柏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谭学、蔡镇疆及甄卫军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其中:监事李江红、陈瑞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及高管出席情况:董事、董事会秘书倪娟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总经理闫军,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梁逍及董事、副总经理刘常进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马晓燕现场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云栋、薛玉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

(上接8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