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225 公司简称:新凤鸣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45,821.6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4,582.16万元,2021年可供分配利润总计为139,470.67万元。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34,084.17万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之总股本确定。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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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民用涤纶行业。
涤纶长丝行业上接石油化工,下接纺织、服装、汽车以及其他工业等领域,与我国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能力具有一定相关性。随着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人均消费支出逐年增加,近几年涤纶长丝的需求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主要应用于下游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等领域。
涤纶短纤主要应用于棉纺行业,单独纺纱或与棉、粘胶纤维、麻、毛、维纶等混纺,所得纱线用于服装织布为主,还可用于家装面料,包装用布,充填料和保暖材料等。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各类民用涤纶长丝和涤纶短纤,包括了以POY、FDY、DTY为主的涤纶长丝和棉型、水刺、涡流纺、三维中空、彩纤等类型的涤纶短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涤纶长丝产能为600万吨,涤纶长丝的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12%,是国内规模最大的涤纶长丝制造企业之一;涤纶短纤产能为60万吨,2021年是公司首次步入短纤领域,标志着公司在专注涤纶长丝的同时积极横向拓展,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同时公司在独山能源500万吨PTA产能的基础上又合理规划了400万吨PTA产能,不断向上开拓一体化布局,为公司聚酯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稳定的原材料供应。
民用涤纶行业在国内经过二三十年的迅猛发展,已进入技术、工艺成熟,运用领域广泛的稳定阶段。预计随着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等行业的增长和涤纶长丝替代性的广泛使用,对差别化、功能型聚酯纤维将会产生一轮新的需求增长,这有利于涤纶长丝行业的结构性调整及品种的改善,也将带动涤纶长丝市场进入持续发展阶段。
化纤企业发展壮大并保持竞争力的共同点是立足于全球规模最大和持续高速增长的市场,宏观经济转型、人口红利消失、跨界竞争加剧、创新科技层出叠现,二代交接班等因素将改变未来企业的经营环境和业务模式。我国涤纶长丝行业继续保持世界领先地位,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差别化、功能化工艺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产品更加符合下游需求。
近年来随着煤化工技术逐渐完善和民营炼厂陆续投产,上游原材料自给率不断提升。2020-
2022年将是国内PX、PTA和乙二醇产能投放高峰,产能增速超20%,聚酯纤维增速约10%。当行业上游产能快速释放时,原材料供给偏宽松,有利于产业利润向聚酯端转移。
目前,中国化纤企业总数已经达到2,000多家,且生产规模小,大多化纤生产企业年生产规模在1-2万吨左右。随着环保政策趋严,市场竞争加剧,规模小的企业将逐步被市场淘汰。截至2021年底中国涤纶长丝产能3,521万吨,同比增幅8.5%;CR4产能占全国总产能60%以上,相比2019年提升约6个百分点。未来,大型龙头企业将凭借其规模和技术优势持续扩张,行业集中度也将逐步提升,涤纶长丝行业将进入强者恒强的发展阶段。
《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加快推动了我国化学纤维行业的差别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高性能化、差别化、生态化纤维应用领域正在不断向交通、新能源、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环境保护、航空航天等产业用领域方面拓展。在未来涤纶市场上,具有高附加值的化学纤维将逐渐成为行业新的增长点。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国家发改委联合制定的《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我国形成了多家规模大、实力强的精对苯二甲酸一聚酯企业,实现炼化、化纤及纺织的一体化生产,提高了产业链掌控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同时,在聚酯炼化一体化的进程中,政府也高度重视绿色协调发展。2021年10月21日,国家发改委等五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指出,推进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引导石化化工生产企业向化工园区转移,提高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水平,形成规模效应,突出能源环境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碳排放。2021年10月24日,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要优化产品结构,促进石化化工与煤炭开采、冶金、建材、化纤等产业协同发展。2022年1月21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要求推广应用绿色纤维制备、高效节能印染、废旧纤维循环利用等装备和技术,提高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等绿色纤维使用比例。
显然,向上游PTA石化产业发展,打造一体化产业链,已成为涤纶长丝行业主要发展趋势。对于外购PTA的涤纶长丝企业而言,原油价格波动、产业链发展不平衡或意外事故导致的原材料供需结构发生变化都可能导致PTA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大幅波动,进而对涤纶长丝产品成本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基于此,行业龙头主动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加大涤纶长丝规模的同时,也加快建设和完善PTA项目,提高原材料自给率。
2021年以来,面对后疫情时代的国内外市场环境新变化、经济发展新趋势、能源管控新要求,化纤行业经济运行压力也明显加大,国内涤纶长丝价格呈现震荡态势,但随着大环境的常态化机制效应以及稳步复苏的终端需求,行业发展也趋于乐观,集中度明显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民用涤纶长丝、短纤及其主要原材料之一PTA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涤纶长丝的主要产品为POY、FDY和DTY,主要应用于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等领域;涤纶短纤以棉型、水刺、涡流纺、三维中空、彩纤等为主,主要应用于棉纺行业,单独纺纱或与棉、粘胶纤维、麻、毛、维纶等混纺,所得纱线用于服装织布为主,还可用于家装面料,包装用布,充填料和保暖材料等。
近年来,按涤纶长丝年产量计,公司稳居国内民用涤纶长丝行业前三。截至2021年底,公司已拥有民用涤纶长丝产能600万吨,以及首次跨入涤纶短纤领域,拥有产能60万吨。2022年,公司将继续稳步投放涤纶长丝和涤纶短纤产能,预计新增约100万吨的涤纶长丝产能和60万吨的涤纶短纤产能。即2022年底将拥有涤纶长丝产能700万吨,涤纶短纤产能120万吨。
2021年是公司“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围绕“两洲两湖”基地和“两个1,000万吨”目标稳步前进,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在突破的基础上不断革新,面对行业发展中的巨大挑战和紧张局面,我们以新格局来努力应对新的变局,在深耕主业的同时公司积极扩展上游产业链。
截至目前,公司500万吨PTA已满额达产,能够满足公司现阶段涤纶长丝生产的需求。PTA项目是新凤鸣打造涤纶长丝完整产业链战略规划中,向上游原材料环节延伸的第一步。该项目采用BP公司最新一代PTA工艺技术,能耗物耗水平进一步改善,设备后发优势较明显。2021年8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公布了2020年底石油和化工行业重点耗能产品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对于PTA能耗指标的排名,其中公司独山能源PTA能耗与电耗指标最优,位列第一。
此外,公司独山能源PTA基地正在建设发展成PTA-聚酯一体化基地,在PTA基地配套相应的涤纶长丝生产。独山能源年产210万吨智能化、功能性差别化纤维项目已分别于2021年7月、2022年2月投产60万吨、30万吨,该项目100万吨的投产能够更好地整合提升公司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创造更优的专业化服务商业模式,填补了公司在平湖地区聚酯纤维的空白,大大提高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随着公司聚酯产能和一体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公司拥有了从上游PTA对下游涤纶长丝较为垂直、完善的供应体系,保证公司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完善公司产业结构,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PTA扩产项目也在持续推进中,目前已规划了400万吨的PTA项目,预计到2025年,公司PTA产能将达到1000万吨。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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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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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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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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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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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77,003.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05%;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25,398.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3.77%;每股收益1.57元,同比增长265.1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1.51元,同比增长420.6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6.08%,同比增长10.99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49%,同比增长12.13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2-038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关联董事庄耀中、庄奎龙、杨剑飞、许纪忠回避表决,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提交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方法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预计2021年度购销关联交易额累计不超过410,000,000.00元,实际购销关联交易发生额为320,788,859.48元,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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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些关联交易在2021年初未作出相关预计,系因该些为2021年度新增关联交易。其中,公司新增关联方浙江物产化工港储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平湖市独山港区港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嘉华宸之参股公司:公司自2021年11月1日取得中嘉华宸100%股权,上述两家公司自此成为公司关联方。中嘉华宸于2022年1月14日注销,其权益由独山能源承继。天津工大纺织助剂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江苏新视界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公司在2021年5月首次与该公司发生交易。
公司预计2021年度在民泰村镇银行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20,000,000元,2021年度公司在民泰村镇银行的日均存款余额未超过20,000,000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交易内容为货物的销售、运输服务、包装物租赁服务、仓储服务、软件及技术服务费和存款等,根据2021年度发生交易情况和公司2022年经营情况预测分析,2022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累计不超过529,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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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向控股股东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桐乡市五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疆科技”)100%股权,五疆科技自此成为公司关联方。股权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1-079号公告。
2022年度公司预计在民泰村镇银行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20,000,000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桐乡市广运智联物流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屈奇男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复兴北路450号201室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投资)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零售;无船承运业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以上经营范围除经济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桐乡市广运智联物流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7、截至2021年12月31日,桐乡市广运智联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5,597.20万元,净资产2,794.31万元,营业收入8,590.85万元,净利润773.4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浙江久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杨伯建
2、注册资本:8,000万元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一路66号华瑞中心1号楼1302-05室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成果转让,包装材料的研发、租赁,托盘租赁,托盘销售,聚丙烯销售,电子产品和网络通信产品的销售及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金融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浙江久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庄奎龙先生、庄耀中先生控制的桐乡市众润投资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7、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久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6,401.79万元,净资产7,409.48万元,营业收入5,911.99万元,净利润-204.2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桐乡市五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会成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133号1幢1001室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经营范围:计算机科技领域、机械设备领域、新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信息技术产品、信息化系统、计算机网络工程的设计和维护;计算机及其软硬件的销售;计算机外围设备、机电设备、通讯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及维修维护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桐乡市五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7、截至2021年12月31日,桐乡市五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3,005.85万元,净资产1,310.95万元,营业收入3,214.43万元,净利润364.6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浙江物产化工港储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时贞仑
2、注册资本:15,000万元
3、住所:平湖市独山港镇白沙路333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批发(直拨直销):危险化学品(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一般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及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及制品、轻纺原料及制品、初级农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浙江物产化工港储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7、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物产化工港储有限公司总资产42,985.41万元,净资产23,770.04万元,营业收入12,876.64万元,净利润5,607.8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平湖市独山港区港务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阎滔滔
2、注册资本:6,000万元
3、住所:平湖市独山港镇白沙路333号308室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平湖市独山港区港务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浙江物产化工港储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7、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平湖市独山港区港务有限公司总资产14,616.22万元,净资产13,987.76万元,营业收入5,365.14万元,净利润1,853.6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天津工大纺织助剂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俭
2、注册资本:1,632.65万元
3、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金汇路915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天津工大纺织助剂有限公司系公司联营企业江苏新视界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7、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津工大纺织助剂有限公司总资产7,221.47万元,净资产3,186.99万元,营业收入13,629.40万元,净利润189.7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七)浙江双盈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倪林英
2、注册资本:3,000万元
3、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洲泉镇义马集镇西
4、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经营范围:化纤丝加工、生产、销售。
6、关联关系:浙江双盈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屈凤琪女士兄弟屈凤祥先生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7、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双盈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6,003.89万元,净资产4,297.90万元,营业收入14,651.51万元,净利润560.6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八)桐乡市扬华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董富荣
2、注册资本:50万元
3、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河山镇八泉村
4、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经营范围:化纤加弹丝、针纺织品的生产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服装服饰、床上用品的销售。
6、关联关系:桐乡市扬华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杨剑飞先生子女配偶的父亲董富荣先生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7、截至2021年12月31日,桐乡市扬华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889.56万元,净资产1,818.24万元,营业收入3,374.68万元,净利润50.2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九)桐乡中祥化纤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屈凤祥
2、注册资本:2,237.8536万元
3、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洲泉工业区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差别化化学纤维、真丝面料。
6、关联关系:桐乡中祥化纤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屈凤琪女士兄弟屈凤祥先生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7、截至2021年12月31日,桐乡中祥化纤有限公司总资产3,375.20万元,净资产2,936.42万元,营业收入117.64万元,净利润699.9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十)平湖独山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楼杰力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
3、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乍全公路北侧(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号楼337室)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热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技术咨询;固体废弃物处置(不含危险固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平湖独山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7、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平湖独山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68,662.92万元,净资产20,796.41万元,营业收入21,440.65万元,净利润580.4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十一)浙江桐乡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金官铭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
3、住所:浙江省桐乡市校场西路123号
4、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5、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人民币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凭有效的金融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浙江桐乡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凤鸣化纤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7、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桐乡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426,081.29万元,净资产41,372.91万元,营业收入19,703.49万元,净利润7,080.7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货物销售、运输服务、包装物租赁服务、仓储服务、软件及技术服务费和存款等关联交易,交易事项的定价原则为市场化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方开展业务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重大依赖。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保证交易的公正、公允,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2-041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1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500,000,000.00元,坐扣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16,792,452.8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83,207,547.11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和已预付的保荐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772,641.5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79,434,905.6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15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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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结余资金系募集资金置换转出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已于本期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注销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湖州市中跃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跃化纤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中跃化纤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结余资金28.64万元系银行存款利息结余,已转入公司一般账户使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871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新凤鸣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凤鸣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凤鸣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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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年产220万吨绿色智能化PTA项目2020年11月投产,该项目预计效益为项目达产后年新增利润总额64,542.50万元,本期实现利润总额12,873.25万元,未达预计效益,主要系受市场波动、原油价格剧烈波动及新冠疫情影响,募投项目盈利空间缩小
[注2] 桐乡市中益化纤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智能化、低碳差别化纤维项目2020年4月投产,该项目预计效益为项目达产后年新增利润总额83,171.00万元,本期实现利润总额27,967.02万元,未达预计效益,主要系受市场波动、原油价格剧烈波动及新冠疫情影响,导致公司产品-原材料价差收窄,募投项目盈利空间缩小
[注3] 湖州市中跃化纤有限公司中跃化纤年产30万吨功能性、差别化纤维新材料智能生产线项目预计效益为达产后年新增利润总额22,435.00万元。该项目系于2021年4月投产,按照投产时间及投产产能折算预计效益应为累计新增利润总额应为3,229.50万元,该项目实现利润总额8,112.30万元,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2-044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0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0日
至2022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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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7、8、11、12、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8、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庄奎龙、庄耀中、屈凤琪、杨剑飞、许纪忠、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桐乡市尚聚投资有限公司、桐乡市诚聚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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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
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预登记。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见本公告附件1。
(二) 出席回复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2年5月9日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通过专人递送、传真或邮寄等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未能在以上截止日期前提交回执并不影响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
(三) 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0日12:00-13:00,13:0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六、其他事项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德胜路888号 新凤鸣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513
电话:0573-88519631 传真:0573-88519639
邮箱:xfmboard@xfmgroup.com
联系人:吴耿敏、庄炳乾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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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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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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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2-046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敏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2-036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下转7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