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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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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22-015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新租赁准则的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需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二、关于运输成本列报的变更

(一)运输成本列报变更概述

2021年财政部发布了《收入准则实施问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公司已采用或参照上述问答及指引编制2021年财务报表,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相关成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会计政策的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五、报备文件

1、贵研铂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贵研铂业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贵研铂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22-017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简称“贵研资源公司”)、贵研金属(上海)有限公司(简称“贵研金属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贵研催化公司”)、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简称“永兴资源公司”)、贵研工业催化剂(云南)有限公司(简称“贵研工催公司”)、贵研中希(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贵研中希公司”)、贵研化学材料(云南)有限公司(简称“贵研化学公司”)、云南贵金属实验室有限公司(简称“贵金属实验室”)、昆明贵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贵研科技公司”)及贵金属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简称“新加坡公司”)。

● 担保金额:本次拟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4.3亿元,美元8,150万元。

● 截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日,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60,589.61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5.08%,除此之外,公司未向其它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贵研资源公司、贵研金属公司、贵研化学公司及贵金属实验室、贵研科技公司及新加坡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需要提供反担保。贵研催化公司、永兴资源公司、贵研工催公司、贵研中希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要求上述所有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实施时,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将其持有的该控股子公司的全部股权质押给本公司而向本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鉴于公司以直接和间接方式合并持有贵研催化公司95.02%股权,对贵研催化公司拥有实质控制力。因此,除贵研催化公司外,公司不得为少数股东股权未全部质押给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 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因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保障2022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贵研资源公司、贵研金属公司、贵研催化公司、永兴资源公司、贵研工催公司、贵研中希公司、贵研化学公司、贵金属实验室、贵研科技公司及新加坡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或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提请公司为其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如下:

1、担保对象及公司向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额度。

单位:万元

2、银行授信的“申请期间”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担保期限”为不超过叁年。

(二)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贵金属经营业务提供担保

1、公司拟为贵研资源公司及永兴资源公司开展贵金属废料买断、来料加工,贵金属新催化剂出料加工等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玖亿元,其中贵研资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永兴资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

2、担保“发生期间”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担保期不超过一年。

(三)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预案》和《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贵金属经营业务提供担保的预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系

(一)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1日,注册资本为32,000.00万人民币,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熊庆丰,注册地址为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大椿树工业聚集区内,主营业务是贵金属资源冶炼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贵金属二次资源(废料)的收购和来料加工;贵金属基础化合物加工制造;贵金属仓储及租赁服务;特种粉体材料的制备;催化剂及其中间产品销售;经营本单位研制开发的技术和产品;对外贸易经营(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1,443,750,534.52 元,净资产为658,396,532.68 元,2021年度利润总额为171,752,843.51元。

(二)贵研金属(上海)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杨涛,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芦潮港路1750弄6号2幢8308室,主营业务是贵金属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销售;稀有金属(以上均除专项规定);化工产品及原料销售(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竹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代理业务;从事贵金属及其相关产品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有色金属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经纪)。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477,166,299.59元,净资产为204,530,718.78元,2021年度利润总额为42,616,475.62元。

(三)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9.91%股权,云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0.6%股权,小龙潭矿务局持有其0.76%股权,昆明贵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1%,苏州深蓝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3.62%股权。贵研催化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9日,注册资本为39,692.9023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潘再富,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高路669号,主营业务是贵金属(含金、银)催化剂及其中间产品、工业废气净化器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机动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及净化器的生产、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及租赁服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3,414,249,842.27元,净资产739,719,705.60元,2021年度利润总额为65,604,095.42 元。

(四)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郴州财智金属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永兴资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4日,注册资本为5,0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熊庆丰,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银都大道与龙溪大道交汇处),主营业务是有色金属、稀有金属产品加工、销售及相关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及相关技术研发(涉及危险废物的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有色金属、稀贵金属检测分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487,020,763.72元,净资产138,170,869.67元,2021年度利润总额为28,849,456.88元。

(五)贵研工业催化剂(云南)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股权,兰州新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贵研工催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30日,注册资本4,00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潘再富,注册地址为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大椿树工业聚集区,主营业务是钯催化剂、钌催化剂及其中间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贵金属催化剂及其中间产品的研发与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及租赁服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256,931,352.57元,净资产为85,074,711.95元,2021年度利润总额为20,102,686.42元。

(六)贵研中希(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股权,中希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贵研中希公司成立于1996年4月17日,注册资本为6,0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巫小飞,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沈砖公路3168号,主营业务是电工合金功能材料、电接触材料及元器件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468,104,186.64元,净资产202,858,641.8元,2021年度利润总额为44,973,868.44元。

(七)贵研化学材料(云南)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9日,注册资本600,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左川,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贵金属新材料产业园,主营业务是贵金属(含金银)及其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电子元器件的研究、开发、制造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化工技术咨询。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825,841,541.91元,净资产507,709,527.77元,2021年度利润总额为9,254,574.45元。

(八)云南贵金属实验室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26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闻明,注册地址为云南昆明高新区科技路988号。经营范围为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57,025,349.89 元,净资产 19,012.42 元,2021年度利润总额为25,349.89 元。

(九)昆明贵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10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家林,注册地址为云南昆明高新区科技路988号。经营范围为贵金属(含金银)、稀有稀土和有色金属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生产;新能源材料、环保材料及设备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生产;环保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工艺美术品(象牙、犀角及其制品除外)、贵金属(含金银)、稀有稀土和有色金属原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221,084,165.97元,净资产 100,893,927.43元,2021年度利润总额为11,597,447.04元。

(十)贵金属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贵金属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 Prec ious Metals International (Singapore)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是由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金属集团”)出资设立。截至2018年11月12日贵金属集团设立新加坡公司获得云南省国资委备案通过、云南省发改委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过、云南省商务厅境外投资备案通过,并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新加坡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在新加坡共和国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主要保障贵金属集团在海外的原料供给,协助集团制造产品海外销售和二次资源收集。2019年收到贵金属集团注资500万美元, 2020年收到贵金属集团注资600万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计注资1100万美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85,595,335.07元,净资产83,110,076.29元,2021年度利润总额为8,197,547.69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协议内容如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相关条款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和融资安排的实际需求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

四、提供反担保情况

上述贵研资源公司、贵研金属公司、贵研化学公司及贵金属实验室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需要提供反担保。贵研催化公司、永兴资源公司、贵研工催公司及贵研中希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要求上述所有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实施时,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将其持有的该控股子公司的全部股权质押给本公司而向本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鉴于公司以直接和间接方式合并持有贵研催化公司95.02%股权,股权占比超三分之二,在《公司法》和《贵研催化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公司对贵研催化公司生产经营所有重大事项拥有决策权,对贵研催化公司拥有实质控制力。因此,除贵研催化公司外,公司不得为少数股东股权未全部质押给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1、公司拟为贵研催化公司、永兴资源公司、贵研工催公司、贵研中希公司、贵研资源公司、贵研金属公司、贵研化学公司、贵金属实验室、贵研科技公司及新加坡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因业务规模扩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其新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2、公司拟为贵研资源公司、永兴资源公司开展贵金属经营业务提供担保。该担保有利于子公司拓展市场业务、规避因贵金属价格波动导致的企业经营风险,增强子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公司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制度的要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要求所有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实施时,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将其持有的该控股子公司的全部股权质押给本公司而向本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鉴于公司以直接和间接方式合并持有贵研催化公司95.02%股权,对贵研催化公司拥有实质控制力。因此,除贵研催化公司外,公司不得为少数股东股权未全部质押给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因此,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为全资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日,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60,589.61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5.08%,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除此之外,公司未向其它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22-018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借款对象: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借款金额:本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短期借款金额合计不超过36.6亿人民币,合计不超过1,500万美元。

●借款期限:“借款期间”为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

●借款利率:公司将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借款对象收取资金占用费;

●担保情况: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简称“贵研资源公司”)、贵研金属(上海)有限公司(简称“贵研金属公司”)、贵研化学材料(云南)有限公司(简称“贵研化学公司”)、贵研国贸有限公司(简称“贵研国贸公司”)、云南贵金属实验室有限公司(简称“贵金属实验室”)、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贵金属集团”)及贵金属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简称“新加坡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需要提供反担保。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贵研催化公司”)、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简称“永兴资源公司”)、贵研工业催化剂(云南)有限公司(简称“贵研工催公司”)、贵研中希(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贵研中希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要求上述所有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同股同权、同股同责的原则,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应借款。具体实施时,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将其持有的该控股子公司的全部股权质押给本公司而向本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鉴于公司以直接和间接方式合并持有贵研催化公司95.02%股权,股权占比超三分之二,在《公司法》和《贵研催化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公司对贵研催化公司生产经营所有重大事项拥有决策权,对贵研催化公司拥有实质控制力。因此,除贵研催化公司外,公司不得为少数股东股权未全部质押给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一、短期借款事项概述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补充其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贵研资源公司、贵研金属公司、贵研催化公司、永兴资源公司、贵研工催公司、贵研中希公司、贵研国贸公司、贵研化学公司、贵金属实验室、贵金属集团及新加坡公司提供短期借款。

(一)借款对象及向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额度。

单位:万元

(二)借款的“发生期间”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借款期间”为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

(三)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上述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批准额度和借款期限内向其提供借款。公司将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借款对象收取资金占用费。

(四)贵研催化公司、永兴资源公司、贵研工催公司、贵研中希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要求上述所有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同股同权、同股同责的原则,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应借款。具体实施时,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将其持有的该控股子公司的全部股权质押给本公司而向本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鉴于公司以直接和间接方式合并持有贵研催化公司95.02%股权,股权占比超三分之二,在《公司法》和《贵研催化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公司对贵研催化公司生产经营所有重大事项拥有决策权,对贵研催化公司拥有实质控制力。因此,除贵研催化公司外,公司不得为少数股东股权未全部质押给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

(五)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均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的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短期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本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尚未签订借款协议。具体借款金额、借款期限等协议内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和资金安排的实际需求协商确定。

三、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1日,注册资本为32,000.00万人民币,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熊庆丰,注册地址为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大椿树工业聚集区内,主营业务是贵金属资源冶炼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贵金属二次资源(废料)的收购和来料加工;贵金属基础化合物加工制造;贵金属仓储及租赁服务;特种粉体材料的制备;催化剂及其中间产品销售;经营本单位研制开发的技术和产品;对外贸易经营(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1,443,750,534.52 元,净资产为658,396,532.68 元,2021年度利润总额为171,752,843.51元。

(二)贵研金属(上海)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杨涛,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芦潮港路1750弄6号2幢8308室,主营业务是贵金属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销售;稀有金属(以上均除专项规定);化工产品及原料销售(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竹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代理业务;从事贵金属及其相关产品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有色金属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经纪)。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477,166,299.59元,净资产为204,530,718.78元,2021年度利润总额为42,616,475.62元。

(三)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9.91%股权,云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0.6%股权,小龙潭矿务局持有其0.76%股权,昆明贵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1%,苏州深蓝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3.62%股权。贵研催化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9日,注册资本为39,692.9023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潘再富,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高路669号,主营业务是贵金属(含金、银)催化剂及其中间产品、工业废气净化器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机动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及净化器的生产、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及租赁服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3,414,249,842.27元,净资产739,719,705.60元,2021年度利润总额为65,604,095.42 元。

(四)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郴州财智金属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永兴资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4日,注册资本为5,0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熊庆丰,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银都大道与龙溪大道交汇处),主营业务是有色金属、稀有金属产品加工、销售及相关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及相关技术研发(涉及危险废物的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有色金属、稀贵金属检测分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487,020,763.72元,净资产138,170,869.67元,2021年度利润总额为28,849,456.88元。

(五)贵研工业催化剂(云南)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股权,兰州新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贵研工催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30日,注册资本4,00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潘再富,注册地址为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大椿树工业聚集区,主营业务是钯催化剂、钌催化剂及其中间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贵金属催化剂及其中间产品的研发与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及租赁服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256,931,352.57元,净资产为85,074,711.95元,2021年度利润总额为20,102,686.42元。

(六)贵研中希(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股权,中希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贵研中希公司成立于1996年4月17日,注册资本为6,0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巫小飞,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沈砖公路3168号,主营业务是电工合金功能材料、电接触材料及元器件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468,104,186.64元,净资产202,858,641.8元,2021年度利润总额为44,973,868.44元。

(七)贵研国贸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21日,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杨涛,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沈砖公路3129弄16号350-58室,主营业务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及其制品,贵金属,合金材料,环保材料的销售,自有设备的租赁(除金融租赁),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合金材料、环保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127,841,740.58元,净资产105,357,883.27元,2021年度利润总额为2,249,961.22元。

(八)贵研化学材料(云南)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9日,注册资本600,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左川,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贵金属新材料产业园,主营业务是贵金属(含金银)及其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电子元器件的研究、开发、制造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化工技术咨询。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825,841,541.91元,净资产507,709,527.77元,2021年度利润总额为9,254,574.45元。

(九)云南贵金属实验室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26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闻明,注册地址为云南昆明高新区科技路988号。经营范围为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57,025,349.89 元,净资产 19,012.42 元,2021年度利润总额为25,349.89 元。

(九)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15日 ,注册资本60,0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强,注册地址为云南昆明高新区科技路988号。经营范围为金属及非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及其矿产品的采选治、加工、销售、仓储及租赁服务;环境治理及新能源相关材料和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项目进行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682,496,618.52元,净资产-14,461,378.23元,2021年度利润总额为-35,534,428.73元。

(十)贵金属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贵金属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 Prec ious Metals International (Singapore)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是由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金属集团”)出资设立。截至2018年11月12日贵金属集团设立新加坡公司获得云南省国资委备案通过、云南省发改委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过、云南省商务厅境外投资备案通过,并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新加坡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在新加坡共和国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主要保障贵金属集团在海外的原料供给,协助集团制造产品海外销售和二次资源收集。2019年收到贵金属集团注资500万美元, 2020年收到贵金属集团注资600万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计注资1100万美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85,595,335.07元,净资产83,110,076.29元,2021年度利润总额为8,197,547.69元。

四、短期借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支持,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要求上述所有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同股同权、同股同责的原则,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应借款。具体实施时,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将其持有的该控股子公司的全部股权质押给本公司而向本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鉴于公司持有贵研催化公司89.91%股权,公司对贵研催化公司生产经营所有重大事项拥有决策权,对其拥有实际控制力。除贵研催化公司外,公司不得为少数股东股权未全部质押给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借款数量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1,0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7.72%,不存在逾期借款。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1、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支持。该借款事项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有利于各子公司的发展。

2、贵研资源公司、贵研金属公司、贵研国贸公司、贵研化学公司、贵金属实验室、贵金属集团及新加坡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短期借款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贵研催化公司、永兴资源公司、贵研工催公司及贵研中希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要求上述所有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同股同权、同股同责的原则,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应借款。具体实施时,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将其持有的该控股子公司的全部股权质押给本公司而向本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鉴于公司以直接和间接方式合并持有贵研催化公司95.02%股权,对贵研催化公司拥有实质控制力。因此,除贵研催化公司外,公司不得为少数股东股权未全部质押给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3、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短期借款事项,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22-020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贵金属微电子粉体

及浆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贵金属微电子粉体及浆料项目;

● 投 资 金 额:项目总投资为18410.1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130万元,流动资金14280.10万元。

一、项目投资概述

1、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贵金属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业务布局的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贵金属产品产能规模,公司投资建设贵金属微电子粉体及浆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总投资18410.1万元。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贵金属微电子粉体及浆料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贵金属微电子粉体及浆料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呈贡区马金铺街道文兴街1777号。

3、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主要在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产业园内实施,新建贵金属粉体规模化制备系统、电子浆料规模化制备系统和贵金属粉体及电子浆料测试评价平台,设计产能为贵金属粉体200吨/年,电子浆料161吨/年。

4、项目建设期:0.5年。

5、项目投资:

项目预估总投资为18410.1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130万元,流动资金14280.10万元。项目达产后预计实现年营业收入109234.67万元。

三、投资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贵金属产业规划、业务布局的实际需要。项目的实施将充分依托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贵金属微电子粉体及浆料制备关键技术,解决公司产能不足的现状,将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生产能力,满足市场需求,增强公司在贵金属电子浆料行业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为贵金属新材料产业长足发展提供支撑。

四、投资项目风险分析

本项目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经营管理等风险,公司将采取适宜的经营策略和管理措施加强风险控制,不断强化风险防控能力,确保项目建设实施的高效性、安全性和廉洁性。本项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将强化人才团队建设,技术研发投入、产品工艺提升,力争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备案文件

1、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项目投资备案证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22-021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为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鲍琼女士,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9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光枣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独立复核人近三年受到的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8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6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聘期均为一年。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如审计范围变更导致费用增加,将授权经理班子在新增审计费用合计不高于10万元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本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第七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信永中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本次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8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6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聘请均为一年。如审计范围变更导致费用增加,将授权经理班子在新增审计费用合计不高于10万元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贵研铂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贵研铂业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600459 股票简称:贵研铂业 公告编号:临2022-023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方式: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配股)。

●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配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详见《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配股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预案所述本次配股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一、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配股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是否具备配股资格进行了自查。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比照相关规定进行逐项对照检查后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1、境内上市的股票简称和代码、上市地

股票简称:贵研铂业

股票代码:600459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3、配售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售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4、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A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确定。

本次配股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若以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91,156,780股测算,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发行可配售数量共计为177,347,034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本次向全体股东配售的比例不变,配股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5、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1)配股定价原则

①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②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资金需求量、发行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市盈率状况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

③遵循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以刊登配股发行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的配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后另行确定。

7、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以下两个项目投资: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向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自公司审议本次配股方案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至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8、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本次配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9、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承销。

10、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11、本次配股相关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公司按照新的规定对公司配股方案进行调整。

12、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获配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配股发行方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取得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批准以及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并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XYZH/2020KMA10133”、“XYZH/2021KMAA10111”和“XYZH/2022KMAA10190”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下转39版)

(上接3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