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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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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95 公司简称:中牧股份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1年末总股本1,015,610,6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4,372,811.35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下一年。

此预案须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中国经济有效克服疫情影响,展现新气象。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疫情散发等多重考验,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发展,改革开放创新深入推进,民生保障有力有效,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1年粮食总产量再创新高,畜牧业生产稳定增长。全年全国粮食总产量68285万吨,比上年增加1336万吨,增长2.0%。生猪产能快速释放,生猪出栏大幅增长。2021年,全国生猪出栏67128万头,比上年增加14424万头,增长27.4%;2021年末,全国生猪存栏44922万头,同比增长10.5%,其中能繁殖母猪存栏4329万头,同比增长4.0%,分别达到2017年末的101.7%和96.8%。

牛羊生产稳定增长,牛羊肉、牛奶产量增加。2021年,全国肉牛出栏4707万头,比上年增加142万头,增长3.1%;2021年末全国牛存栏9817万头,同比增长2.7%。2021年,全国羊出栏33045万只,比上年增加1104万只,增长3.5%;2021年末全国羊存栏31969万只,同比增长4.3%。

家禽生产基本稳定,禽蛋产量有所减少。2021年,全国家禽出栏157.4亿只,比上年增加1.7亿只,增长1.1%;2021年末全国家禽存栏67.9亿只,同比增长0.1%。

2021年,随着生猪生产加快恢复,水产和反刍动物养殖持续发展,带动饲料工业产量较快增加,饲料行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一是饲料工业总产值明显增长。全国饲料工业总产值12234.1亿元,比上年增长29.3%;总营业收入11687.3亿元,增长28.8%。二是工业饲料总产量较快增加。全国工业饲料总产量29344.3万吨,比上年增长16.1%。其中,配合饲料产量27017.1万吨,增长17.1%;浓缩饲料产量1551.1万吨,增长2.4%;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量663.1万吨,增长11.5%。三是饲料添加剂总产量稳步增加。全国饲料添加剂总产量1477.5万吨,比上年增长6.2%。氨基酸、维生素产量分别为425.5万吨、177.3万吨,分别增长15.1%、10.5%。酶制剂和微生物制剂等产品产量较快增加,分别增长19.0%、17.4%。四是企业规模化程度持续提高。全国10万吨以上规模饲料生产厂957家,比上年增加208家;合计饲料产量17707.7万吨,比上年增长24.4%,在全国饲料总产量中的占比为60.3%,比上年提高7.5个百分点。五是产量千万吨省份增加。全国饲料产量超千万吨省份13个,比上年增加3个,分别为山东、广东、广西、辽宁、江苏、河南、四川、河北、湖北、湖南、安徽、福建、江西。六是配方结构趋向多元化。全国饲料生产企业的玉米用量比上年下降24.7%,在配合饲料中的比例比上年减少15.3个百分点,小麦、稻谷、大麦、高粱等谷物原粮和麦麸、米糠等粮食加工副产物用量较快增加。七是行业创新加快推进。饲料新产品研发创制加快,全年通过评审核发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证书4个。乙醇梭菌蛋白获得历史上第一个新饲料原料证书,并取得单一饲料生产许可证,全球首次实现工厂化条件下利用无机物大规模生产优质蛋白原料。

2021年我国生猪生产迅速恢复,肉蛋奶供给充足,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了农业“压舱石”作用。

中牧股份是专业从事动物保健品和动物营养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超过80年的生产和销售经验,涵盖兽用生物制品、兽用化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贸易四大业务板块,产品包括畜用疫苗、禽用疫苗、兽用化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公司拥有20余家全资及控、参股企业,多达800余个品种的产品可为养殖业健康发展提供服务,部分疫苗及化药产品出口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行业内产品线较为齐全的企业。

兽用生物制品,主要有禽用疫苗、畜用疫苗和宠物用疫苗,公司生物制品产品种类丰富,主要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口蹄疫类疫苗、猪圆环病毒灭活疫苗、猪伪狂犬病活疫苗,狂犬病灭活疫苗及其他各类常规兽用疫苗产品和诊断制剂,公司是兽用疫苗生产企业中产品品种较全、生产能力和产量较大的企业。

兽用化药包括兽药制剂和兽药原料药,用于兽类疾病的治疗。公司兽用化药主要产品有泰妙菌素、泰万菌素原料药、氟苯尼考原料药、牧乐星、氟欣泰以及多种消毒剂产品等。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产品以复合维生素和复合预混料为主,用以满足兽类不同生长阶段对各种维生素、微量元素、氨基酸和矿物质的营养需要。其中公司复合维生素和复合预混料“华罗”品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贸易业务主要是玉米及玉米副产品、豆粕、鱼粉和赖氨酸等饲料原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贸易,贸易业务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较大规模的饲料生产厂和养殖场,公司开展贸易业务一方面是为客户提供配套服务,同时通过贸易业务形成采购的规模效应,降低饲料业务的成本。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我国作为全球人口最多的国家,畜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经过多年立法建设,我国建立起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为基础的多层次畜牧业法律法规体系。近年来,中共中央及国务院相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与畜牧业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和指导性意见,对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畜禽产品供应提供了保障。

2020年4月2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版兽药GMP”),要求所有兽药生产企业均应在2022年6月1日前达到新版兽药GMP要求。新版兽药GMP将有效遏制兽药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不断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兽药产业转型升级。2020年11月18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在“先打后补”取得阶段性进展的情况下,进一步明确“先打后补”政策推进的改革目标,在2022年全国所有省份的规模养殖场户实现“先打后补”,年底前政府招标采购强免疫苗停止供应规模养殖场户,2025年逐步全面取消政府招标采购强免疫苗,推行疫苗流通市场化。2021年3月17日,农业农村部发布新修订的《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修订的重点是调整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制度,完善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经营方式,允许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销售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进一步配套支持“先打后补”防疫政策的实施。

2021年4月15日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进一步规范了从事生物技术活动领域的基本标准和要求,对于维护环境的平衡,治理突发性的污染传染病入侵生物,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

2021年5月15日实施的《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调整现行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制度,完善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经营方式,满足全面推行“先打后补”政策需求;同时对兽用生物制品经销机制进行了优化,增加了冷链运输和追溯要求,进一步保障兽用生物制品质量安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53.02亿元,营业利润为6.64亿元,利润总额为6.69亿元,净利润为5.87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14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5060元;成本费用总额为47.95亿元,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比率90.4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22-014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牧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在公司8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中牧股份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中牧股份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中牧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中牧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中牧股份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中牧股份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中牧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中牧股份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中牧股份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中牧股份2022年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中牧股份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中牧股份2021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中牧股份2022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购买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一)投保人: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四)保费支出:每年不超过人民币24.3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中牧股份关于购买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召开中牧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中牧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内容详见《中牧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18)。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22-017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购买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董责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董责险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投保人: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四)保费支出:每年不超过人民币 24.3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责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购买董责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购买董责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本次购买董责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中牧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中牧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中牧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购买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22-015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牧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在公司8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士忠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中牧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各项工作的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会议的提案、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21年定期报告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定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15,610,60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6,951,325.125元(含税)。监事会监督了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有关情况,并出席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监督了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变更了部分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执行相关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的内控规范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规范的要求,2021年公司组织实施了对公司总部、分支机构及控股企业内控体系建设进行全覆盖的评价,同时委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内部控制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障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有效监督。公司各项决策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职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参与、监督重大决策事项的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分拆乾元浩至科创板上市相关议案。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认为乾元浩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公司与乾元浩资产相互独立完整,本次分拆不会对公司独立经营运作构成任何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保持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分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及乾元浩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有利于促进企业实现长远发展。

2.审议通过变更分拆乾元浩上市板块的相关议案。根据乾元浩自身实际情况,比照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要求,同意变更上市板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中牧股份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中牧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牧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一)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中牧股份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中牧股份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中牧股份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关于购买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全体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一)投保人: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四)保费支出:每年不超过人民币24.3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22-016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分配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牧股份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21年度中牧股份实现净利润587,328,378.50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13,861,040.88元。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1年末总股本1,015,610,6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4,372,811.35元,约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4%。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下一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分配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中牧股份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牧股份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依据2021年度经营业绩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发展阶段需求等因素,拟订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22-018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3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8区16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3日

至2022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4月1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9日-10日9:00-11:0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8区17号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672010、010-83672116

传真:010-63701950

联系人:尚艳 云外虹

六、其他事项

(一)依据各级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要求,为保障参会人员身体健康,维护股东权益,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接受体温检测等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会场,并需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三)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