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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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浙江诺力车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车库”)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城路358号
注册资本:15,8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092343392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黎升
成立日期:2014年2月24日
营业期限:2014年2月24日至2034年2月23日
经营范围:机械式停车设备生产、销售、安装、租赁、维修(仅限上门维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诺力车库为公司旗下控股公司,其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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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经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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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诺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诺力”)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高泾路599号1幢1层108室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342159767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丁毅
成立日期:2015年6月23日
营业期限:201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2日
经营范围:智能科技、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智能仓储物流设备的生产、研发、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立体仓库系统开发及应用,智能化物流系统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上海诺力为公司旗下控股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90%,上海漠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10%。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经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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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荣智工企智能技术(昆山)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山市玉山镇华淞路7号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1WJKQM1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范晋
成立日期:2018年5月16日
营业期限:2018年5月1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工业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工业软件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及技术咨询服务;机电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调试及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自营或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荣智工企智能技术(昆山)有限公司为公司旗下控股公司,其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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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经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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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诺力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研发大楼408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MA7AT34B0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新华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1日
营业期限:2021年10月1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五金产品批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本公司的关系:诺力销售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经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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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最高额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具体担保期限以与相关融资机构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担保金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2亿元
上述担保事项中,诺力车库、荣智工企的所有其他股东已经与公司签署了反担保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诺力车库、荣智工企的其他股东为公司对诺力车库、荣智工企向金融机构融资而进行的担保按照对诺力车库、荣智工企的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期限内具体担保金额以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旗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充分考虑了公司旗下控股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下属子公司产业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其中,诺力车库、荣智工企的其他股东为公司对诺力车库、荣智工企向金融机构融资而进行的担保按照对诺力车库、荣智工企的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公司指派专人负责担保、反担保各项事宜,充分掌握反担保方的信用、财务及担保风险情况,确保反担保提供方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且反担保具有可执行性,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自本事项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的期限内为旗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0.2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对公司旗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确保公司旗下控股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旗下控股公司,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要求提供反担保的,并在保前、保时、保后持续监控反担保方的贷款、信用及财务等情况,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该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年度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旗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38,072.0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98%和18.4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对旗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35,572.00万元。
公司未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诺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诺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丁毅、毛英、丁晟已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的规定,该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不适用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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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电源”)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工一路)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志良
经营范围: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生产;充电器销售;极板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61,876.6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416.6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29,226.0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41.83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关联企业长兴诺力控股有限公司以人民币4080万元认缴出资,持有长兴诺力电源68%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毅先生以人民币2750万元认缴出资,持有长兴诺力控股有限公司55%股权。公司总经理、董事毛英女士以人民币187.5万元认缴出资,持有长兴诺力电源3.75%股权。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山东诺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山东兖州经济开发区智源路
注册资本:270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中牛
经营范围: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电芯、充电器的研究开发;蓄电池及配件、蓄电池极板的开发、生产、销售;劳务服务。(以上项目涉及专项审批或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36,280.0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9,560.0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46,071.6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23.8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关联企业长兴诺力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长兴诺力电源以人民币2,708万元认缴出资,持有山东诺力新能源100%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丁晟先生兼任山东诺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采购商品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
该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是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1、公司2022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双方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交易的开展能够降低采购成本,扩大经营范围,增强公司的市场影响力。2、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经营的一部分,对公司主营业务影响小,关联交易的持续进行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关联交易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因此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3、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事前已经我们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与议案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列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公司经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3、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该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和日常管理中必要的日常业务往来,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材料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展开,同时也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成本,并获得便利、优质、稳定的服务;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时按照公允原则,交易程序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主要依赖。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结果公平、公正。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一016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防范财务风险,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36.8亿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具体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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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买方保理担保及固定资产抵/质押等。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来确定。授信期限及具体额度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议案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旨在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需要,有利于提高资产的运行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旨在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旨在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上述为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相关风险可控,同意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
五、备查文件
1、《诺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诺力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诺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一017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150.41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667.64万元,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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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150.41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经测试,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667.64万元。
(1)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1年度,公司的存货主要包括发出商品、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等。经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1,188.17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经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479.47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1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6,818.05万元。上述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 2021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1) 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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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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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测试方法为: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计提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的测试方法为: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的测试方法为: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
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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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计提2021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2021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执业资质: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相关审计业务是否主要由分支机构承办:否
公司本次审计业务由总所执行。(若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分支机构承办,还应比照前述要求披露分支机构相关信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合伙人数量:210
截至2021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901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749人。
3、业务规模
上年度业务收入:30.6亿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529家(含证监会已审核通过的IPO公司户数),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5.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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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公司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系根据行业标准和惯例,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的实际工作量、本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等多方面因素,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后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2022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收取费用合计120万元,
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根据其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建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多年执行本公司年度审计业务,一直为公司提供优质的服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根据其本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工作能力,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审计工作,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意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人员有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力量,是一家大型资深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审计的资格。该事务所在历年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该会计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体现出的良好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旗下控股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委托理财金额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资金安全、流动性较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其旗下控股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类型包括保本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具体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流动性好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逆回购、信托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委托贷款、私募净值产品、定期存款等。
(三)投资期限
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及其旗下控股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其旗下控股公司在理财产品选择时以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为前提,但以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时仍会存在一定投资风险。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针对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主要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安排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对理财产品购买操作实行授权管理,并建立台账以方便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有关理财产品投资本金及收益状况。
3、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理财产品的购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财务部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严格审核公司理财产品购买金额、风险性质是否为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若超出授权范围须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旗下控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其旗下控股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适度理财,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旗下控股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流动性较好的前提下,在规定的额度内,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公司在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及合规性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