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合资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后续项目合作以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直接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详见“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奇股份”)与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恒电源”)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拟在废旧动力电池及电池废料回收再生利用领域内开展合作,共同打造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再生利用闭环产业链。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在双方明确具体合作项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5643006XA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8日
注册资本:30,406.2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冯笑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金沙江路181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锂电池、动力电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蓄电池租赁;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星恒电源不存在关联关系。
星恒电源为国内知名的动力锂电池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苏州、滁州两大生产基地及欧洲、印度两大子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轻型电动车、电动汽车、储能等新能源领域,在全国范围内建有多个销售网点并拥有健全的分销模式。2021年10月星恒电源轻型车锂电池累计销量已突破2100万组,其已与东风、长安、奇瑞、吉利、瑞驰、五菱、一汽等合作,为超过17万辆电动汽车提供动力能源。2020年,星恒电源产品配套爆款电动汽车五菱宏光mini EV,并成为其锂电池核心供应商。
星恒电源积极向下游延伸电池回收业务,通过健全的销售网络体系及遍布全国的分销商网点布局,在销售电池的同时通过逆向物流对废旧锂电池进行回收。2021年7月星恒电源成立星恒新材料科技(滁州)有限公司,致力于提升锂电资源利用率,打通动力锂电池生态通路,加速锂电渗透,完善公司产业链。
经查询,星恒电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双方在废旧动力电池及电池废料回收再生利用领域内开展合作,共同打造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再生利用闭环产业链。双方可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范围内开展相应的合作:
(1)共同打造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体系
甲方建有完备的销售网络体系与销售渠道资源,在全国各地设有多个分销商。各分销商除提供电池销售服务外,还通过自身销售渠道采取以旧换新等多种模式对废旧电池进行回收。甲方通过健全的销售网络体系及遍布全国的分销商网点布局,向废旧电池的回收提供了有力的渠道支撑。乙方在现有电池回收产业布局的基础上,正在加强电池回收体系建设,积极布点覆盖全国的动力电池回收网络,拓展回收渠道,锁定电池资源。双方将在废旧电池回收体系展开深入合作,共建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体系,甲方负责废旧动力电池有序回收,乙方负责规范处理。在合适的时机及成熟的条件下,双方可考虑进行股权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入股、合资或者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通过股权合作的形式,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协同效益,进一步提升双方合作紧密度。
(2)深入电池材料循环再生合作,打造电池循环产业闭环
随着双方在电池回收体系建设方面合作的不断深入,双方将进一步扩大电池回收循环利用业务合作范围。双方在共建废旧电池回收体系的同时,依托于乙方在电池材料再生领域的产能及布局,深入电池材料再生业务的合作。
在综合考量市场容量、双方产业规划等因素后,在合适的时机及成熟的条件下,双方通过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加工、废旧动力电池分拣处理、梯次利用以及回收材料处理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具体合作内容和方式由双方协商确认。以完善的废旧电池回收网络体系为基础,通过电池材料循环业务的合作,双方将共同打造电池循环产业闭环。
2、其他合作
双方团队通过在上述合作领域友好合作后,逐步深入探寻甲乙双方各自体系内的其他业务合作。
3、若甲乙双方未能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期间内就上述事宜达成实质性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有助于公司拓展小动力锂电池的回收渠道,锁定小动力锂电池废料资源,为公司锂电池循环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原料供应。本次合作为公司开展锂电池回收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如本次合作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发挥公司在锂电池循环利用领域的技术优势及规模优势,提升公司锂电池循环业务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为意向性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项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后另行签署合作协议,暂时无法预计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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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无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有减持计划的通知,不存在未来三个月内上述股东及董监高所持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