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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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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0版)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12月17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0年10月27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1年10月2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董事会决议授权,2021年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的详情如下: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户:12830078801300000471)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银行账户:523900732510315)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4,813.12万元投资建设“硕世生物快速检测产品项目”,本项目拟扩产的产品将以抗原抗体检测试剂为主。通过本项目建设,将有效满足包括各级医院和门急诊检验、医师办公室、疾控中心、第三方检测机构、执法机关、个人消费者等对快速检测产品的需求,本项目预计建设期为 2 年,包括场地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以及生产技术人员工资等。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 年 10 月 27 日、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公司募投项目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中的医学检验场所的实施主体由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泰州硕世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实施方式由自建变更为租赁;实施地点由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南侧、庙安河西侧变更为泰州市医药高新区秀水路 22 号 7-2 幢 4 层。

除上述变更外,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涉及募集资金情况:涉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 2,132 万元变更为 1,500 万元, 主要用于房屋租金、装修、设备购买等,差额部分仍投入原募投项目建设。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的原因:公司募投项目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处于建设当中,鉴于目前第三方检测业务市场规模扩大,为抢抓机遇,提高公司第三方检测市场占有份额,公司拟将医学检验场所建设提前实施,同时实施方式由自建变更为租赁。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变更有利于把握目前第三方检测市场发展机遇,提高检测能力,扩大检测业务规模,尽快实现投资收益。涉及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比例较低,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和投资总额,未构成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影响。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保荐机构核查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募投项目“医学检验场所”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硕世检验,拟以该项目建设拟投入的募集资金 1,500 万元向硕世检验增资。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对硕世检验 1,500 万元的出资。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3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目前等待主管部门验收,待验收通过之后,即可投入生产。

注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中的医学检验场所暂未实现盈利。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中的医学检验场所暂未实现盈利。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4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中的医学检验场所”结项,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4号)核准,本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660,000股,发行价格为46.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5,794,8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53,434,610.00元(含增值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632,360,190.00元汇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专用账户。在支付除承销保荐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426,620.00元(其中包含前期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4,546,62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2,933,57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29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41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三)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中的医学检验场所建设提前实施,并将实施主体由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硕世生物”)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泰州硕世医学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世检验”),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中的医学检验场所”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转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定将该项目结项。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注: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超出投资金额部分系该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剩余金额为结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除上述结息收入以外,“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中的医学检验场所”募集资金已投入完毕,无节余。

三、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中的医学检验场所”已投资完成,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无后续使用计划,公司于近日将改项目专户注销,并将结余利息收入10.85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硕世检验、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另外两个专户继续按募集资金计划存续使用。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应募投项目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应募投项目专户。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