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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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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52 公司简称:涪陵电力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拟以2021年度末总股本762,173,4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元(含税),送红股2股;合计派发现金12,194.775万元,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914,608,128股。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行业,主营业务为电力供应业务、配电网节能业务。

电力供应业务:供应与销售电力、电力调度及电力资源开发;从事输变电工程设计、安装、调度;电力测试、设计、架线、调校及维修等。

配电网节能业务:配电网节能业务主要针对配电网节能降损提供节能改造和能效综合治理解决方案。主要包括配电网能效管理系统、多级联动与区域综合治理、配电网节能关键设备改造等。

电力供应业务:供电客户区域主要集中于重庆市涪陵区行政区域。电力来源主要是通过联网线路从国家电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趸购电量。

配电网节能业务:主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模式,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等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

目前电力供应业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营业许可范围从事经营业务,国家正在实施电力体制改革;公司经营的配电网节能业务是为电网节能降损提供节能改造和能效综合治理,属于国家大力支持和提倡的朝阳产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依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21年5月27日为除权日派送红股175,616,000股,分配后总股本为614,656,000股。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21年7月向1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47,517,440股,并于2021年8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上市的登记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614,656,000股增加至762,173,440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一每股收益》第十三条规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上述变化发生于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应当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本报告期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已按转增完成后的762,173,440股为基础计算。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46亿元,利润总额5.40亿元,净利润5.05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76元。扣除本年度资产处置等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07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0.76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内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7,517,440 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于 2021 年8月11日办理完毕上述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6个月,新增股份可在其锁定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22一014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余兵先生和独立董事沈剑飞先生因事不能亲自到会,已分别委托董事周勇先生和独立董事刘斌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雷善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2-015号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2-01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2年4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2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董事会基金2022年计提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2年提取董事会基金471.83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电网及配电网节能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在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2022年,公司计划固定资产投资9亿元,计划实现营业收入34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雷善春、余兵、秦顺东进行了表决回避。(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2-017号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雷善春、余兵、秦顺东进行了表决回避。(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雷善春、余兵、秦顺东进行了表决回避。(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2-018号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2-019号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确定第八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拟定为每人每年人民币9万元(含税)。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2-020号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2-021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司编号:2022一01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拟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结算服务。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拟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电财”)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国电财为本公司提供存款业务、结算业务。协议有效期3年。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辛绪武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英大国际大厦

注册资本:2,80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为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对金额欧诺个机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中国电财2021年末总资产35,125,131.04万元,净资产4,421,697.6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6,132.6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18,571.96万元。(未经审计)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持有中国电财100%的股份,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双方拟签署的《金融业务服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服务内容

1.存款业务;2.结算业务;3.贷款业务;4.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5.承销公司债券;6.保函业务;7.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中国电财支付公司存款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得低于同期商业银行为该存款提供的利率;同时,原则上不低于中国电财给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的存款利率。

中国电财在不违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融资管理政策基础上,提供不高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的贷款利率,公司在综合考量后择优选择。

(三)协议金额

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

(四)公司募集资金及有关部门要求专户储存的资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五)协议有效期3年。

(六)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金融业务服务协议》详细规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

(二)公司制定了以保障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对风险事项提供解决和处理方案。

(三)公司对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作了限制,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存放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电财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电财为公司办理存贷款、资金结算等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雷善春、余兵、秦顺东进行了表决回避,其他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公司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52 证券简称:涪陵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1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2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十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2日

至2022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的股东大会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5、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10日、11日上午9:00一11:30时,下午2:30一5:00时。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办公楼13楼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代理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附后)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在参会登记时同时提供“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公司将按照最新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确认是否符合参会条件;会议当日,公司会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上述“两码”查验、体温测量和登记,来自重庆市涪陵区外的参会股东还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文件;参会股东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请予配合!

(二)本次会议联系人:周勇、刘潇

联系电话:023一72286349

联系传真:023一72286349

公司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

邮政编码:408000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 (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22一022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二次监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二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建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以2021年度末总股本762,173,4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元(含税),送红股2股;合计派发现金12194.775万元,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914,608,128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一)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公司监事会提出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相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一般缺陷事项整改效果较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较好的完成了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6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22一015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62,173,4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元(含税),送红股2股。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第八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518.12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051.81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9,092.59万元,扣除2021年分配股利27,220.48万元,本年度期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338.42万元。

公司从事的业务属于高投入的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公司先期投入大量的资金,资金需求量较大,为保证业务的稳步实施,公司需要为项目投入预留充分的资金;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及当期的金融形势,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长远利益,公司拟以2021年度末总股本762,173,4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元(含税),送红股2股;合计派发现金12,194.775万元,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914,608,128股。

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公司 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4.14%。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2021年度分配现金股利较低的原因

公司从事的业务属于高投入的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公司先期投入大量的资金,资金需求量较大,为保证业务的稳步实施,公司需要为项目投入预留充分的资金;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及当期的金融形势,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长远利益,制订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未分配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拟用于电网建设、配电网节能项目投资及日常生产经营,以便创造更好的效益,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审议程序

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八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同时兼顾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五、其他事项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开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任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下转1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