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69版)
主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学良
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国微科技有限公司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黄学良控制的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有良好履约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已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为向关联人租赁办公场地,符合公司日常生产实际经营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并参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继续履行已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的规定条款。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4月13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1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9.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49.0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212.2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36.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5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截至2022年4月13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根据《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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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37.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7.3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445号)。
(三)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2021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五)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相应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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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 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版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章程自修订版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废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修订版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及根据工商登记机关意见对修订版公司章程进行必要文字调整等相关手续。
三、 上网公告附件
1、《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修订)》
2、《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修订)》
3、《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修订)》
4、《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修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微电子”、“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在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的《实施问答》中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2)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1)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的会计处理,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2)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相关规定。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以及2021年12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执行所涉事项。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二)公司将重述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
(三)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除此之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6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015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6日
至2022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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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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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6日(9:30-12: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一道015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出席会议室需携带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二)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一道015号国微研发大楼三层会议室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983905
传真:0755-26051849
邮箱:ir@chinaasic.com
联系人:郭王洁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2年4月1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3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乐康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003)。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004)。
1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05)。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除董事黄荣添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且非独立董事)外,其余董事均为关联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总经理李照华先生、董事会秘书郭王洁女士为关联人,回避表决。
14、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06)。
1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公告》(2022-007)。
1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08)。
1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09)。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2022-010)。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11)。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2年4月1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3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003)。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004)。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05)。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所有监事均为关联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06)。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公告》(2022-007)。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08)。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09)。
15、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2871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592,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43元。截至2020年12月14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59.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490,5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2,122,640.9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367,919.0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518Z0053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12月1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贞明”)增资13,827.0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集成电路封装项目”。于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及山东贞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1,436.4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37.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7.3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445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明微电子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明微电子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明微电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518Z0234号);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下转17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