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70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1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9.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49.0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212.2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36.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5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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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的主要情况
1、调整原因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和公司实际运营需要,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的设备及软件购置、研发支出等内部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整体提升研发投入力度,推动募投项目进展。
2、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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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调整是公司根据政策、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总体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实施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四、上网公告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曹创,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明微电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赖晓楠,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明微电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曹创、签字注册会计师赖晓楠、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40万元。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10万元。
2.为保持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建议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以上年度收费标准为基础,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容诚事务所洽谈确定2022年度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认为其在执行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现公司拟续聘容诚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容诚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容诚为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
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2022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2022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③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4月22日(星期五)下午13:00-14:00③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③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③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15日(星期五)至04月2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hinaasi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5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4月22日下午 13:00-14:00举行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4月22日下午 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王乐康
总经理:李照华
董事会秘书:郭王洁
财务总监:王忠秀
独立董事:凌永平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4月22日(星期五)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15日(星期五)至04月2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hinaasi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郭王洁
电话:0755-26983905
邮箱:Ir@chinaasi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