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7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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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相应调整,最终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9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6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放街1号 成大生物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6日
至2022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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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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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各类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由管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除参照第2条提交相应文件外,还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产品及管理人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留存,并提供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股东或代理人在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5、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或邮件上请注明“成大生物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截止2022年4月29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22年4月29日(上午9:00-下午16:00)。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新放街1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新放街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10179)
六、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凯东
联系电话:024-83782632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新放街1号
电子信箱:zoukaidong@cdbio.cn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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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1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公司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全体监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该报告真实披露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8)。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照执业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工作服务,圆满完成了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及岗位职责,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如下: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决定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十)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末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款项及存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2,284.74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2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为更好地维护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制定了现金分红预案,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6.66%。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2,490,658.4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13,054,814.14元,在按照《公司章程》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825,000.00元后,2021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92,229,814.1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6,4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16,450,000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6.6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影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5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生物”或“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了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用于购买风险性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不包含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购买理财产品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决定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及确保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性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风险等级为谨慎型、稳健型)。投资品种包括信托公司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不包含关联交易)等,不包含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不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决议有效期
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或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关于自有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风险等级为谨慎型、稳健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资相关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因此投资仍存在无法取得预期投资收益甚至产生投资损失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投资理财产品事项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理财产品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不包含银行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成大生物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下转18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