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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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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二)合并利润表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徐金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斌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徐金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斌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2-045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13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8日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金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提出了无异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涉及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6,066.00万元(含256,066.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6,550.00万元(含346,55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6,066.00万元(含256,06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上述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年产6.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项目及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前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司根据最新市场动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重新进行可行性论证后,对投资金额等相关信息作出调整,上述募投项目的信息以预案公告内容为准。

调整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46,550.00万元(含346,5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上述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年产6.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项目、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及年产4.1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前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司根据最新市场动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重新进行可行性论证后,对投资金额等相关信息作出调整,上述募投项目的信息以预案公告内容为准。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不存在其他调整。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系列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 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增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新增年产4.1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项目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报批投资金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应增加;更新了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的内容;更新了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公司编制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 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新增年产4.1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项目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报批投资金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应增加,调增了募集资金总额、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对电解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背景更新了相关表述及引用的数据,根据审批进度更新前期募投项目涉及的审批、备案事项;更新了2021年度及2022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根据可转债特性对相关表述进行调整,公司编制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 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增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公司同步修订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修订稿)》,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 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 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磷酸铁项目(二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宜昌天赐”)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磷酸铁项目(二期)”,二期项目总投资100,495.2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89,584.2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0,911.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磷酸铁项目(二期)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2-046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13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8日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守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涉及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6,066.00万元(含256,066.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6,550.00万元(含346,55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6,066.00万元(含256,06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上述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年产6.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项目及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前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司根据最新市场动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重新进行可行性论证后,对投资金额等相关信息作出调整,上述募投项目的信息以预案公告内容为准。

调整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46,550.00万元(含346,5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上述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年产6.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项目、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及年产4.1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前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司根据最新市场动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重新进行可行性论证后,对投资金额等相关信息作出调整,上述募投项目的信息以预案公告内容为准。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不存在其他调整。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系列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增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新增年产4.1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项目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报批投资金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应增加;更新了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的内容;更新了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公司编制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新增年产4.1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项目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报批投资金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应增加,调增了募集资金总额、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对电解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背景更新了相关表述及引用的数据,根据审批进度更新前期募投项目涉及的审批、备案事项;更新了2021年度及2022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根据可转债特性对相关表述进行调整,公司编制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增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公司同步修订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修订稿)》,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磷酸铁项目(二期)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磷酸铁作为磷酸铁锂生产的核心原材料,目前由于磷酸铁锂需求和产能的快速增加,磷酸铁产能存在缺口。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为满足市场对磷酸铁的未来 需求进行产能扩建,项目建设完成后,有助于公司抓住市场发展机遇,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宜昌天赐”)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磷酸铁项目(二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磷酸铁项目(二期)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卢小翠女士辞去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后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提名姚宇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2-05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7日收到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卢小翠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卢小翠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卢小翠女士辞去股东代表监事后仍在公司任职。公司监事会对卢小翠女士在任职股东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卢小翠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增补姚宇泽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监事选任尚需提交至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

姚宇泽先生,1992年生,中国国籍,2021年11月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化学工程及生物分子工程学专业,博士学历。现担任公司正极材料事业部研发工程师。

截至目前,姚宇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2-048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

系列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0日和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现将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1、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6,066.00万元(含256,066.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6,550.00万元(含346,55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6,066.00万元(含256,06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上述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年产6.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项目及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前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司根据最新市场动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重新进行可行性论证后,对投资金额等相关信息作出调整,上述募投项目的信息以预案公告内容为准。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46,550.00万元(含346,5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上述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年产6.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项目、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及年产4.1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一期)前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司根据最新市场动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重新进行可行性论证后,对投资金额等相关信息作出调整,上述募投项目的信息以预案公告内容为准。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的内容

三、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的具体内容

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的具体内容

五、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属于“两高”项目说明修订的具体内容

修订后的相关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未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未来能否获得核准及获得核准的时间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申报进展情况及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2-04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是否属于“两高”项目说明的公告

(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发布《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属于“两高”项目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0),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现对公告内容进行补充调整。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产品概述

(二)相关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分类及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对照情况如下: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行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以及《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2016年第50号)等规范性文件,全国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为: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电力、煤炭。

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上述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行业。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一)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于2018年2月28日发布的《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六大高耗能行业分别为: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20年2月26日印发的《关于明确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相关事项的函》,高耗能行业范围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于2021年5月3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统计。

根据国务院于2018年6月27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高排放行业为“钢铁、建材、焦化、铸造、 有色、化工等行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8年7月23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高排放行业包括“钢铁、建材、焦化、铸造、电解铝、化工等行业”。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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