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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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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5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深耕主业,坚持转型升级不动摇,专注于材料的研发与制造,致力成为极具竞争力的先进材料研发制造平台型公司。公司业务涵盖先进铜基材料和军工碳材料两大板块,产品包括精密铜带、高端铜导体材料、铜合金线材、精密特钢、碳纤维复合材料和高端热工装备六大产品。报告期内,先进铜基材料和军工碳材料板块均表现优异,铜基材料贡献营收主体,军工碳材料释放潜力。

截至2021年底,公司有效专利683件,其中发明专利206件,开展首台套、新产品等成果认定共29项,主持及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47项。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参与雪车用高性能纤维织物研制、高端LED用大卷重高精度黄铜带材制造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应用、3D打印川西涡轮等省部级及以上横向课题8项,荣获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江苏省绿色工厂、江苏省两化融合试点企业、安徽省节水型企业、质量信用等级AAA级企业等荣誉。

公司以“做全球领先的材料制造商,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为使命,围绕“高质量发展,做行业龙头”的总体发展目标,持续加强技术研发,进行产业升级,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参与全球竞争。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先进铜基材料

公司致力于先进铜基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精密铜带、高端铜导体、铜合金线材和精密特钢等,为新一代信息技术、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光伏能源、电力装备、先进轨道交通、智能制造和国防军工等领域提供优质的工业材料和服务。

精密铜带包括紫铜、黄铜、青铜等系列品种,广泛应用于LED、光伏组件、连接器、电力电缆、军工弹壳、新能源汽车及其电池组件等产品。

高端铜导体包括导电铜杆、高精度电工圆铜线、镀锡软铜线、软铜绞并线等系列品种,可用于汽车线束、充电桩连接线、光伏汇流排、机器人线束、无人机线束、轨道交通线缆、核电电缆、电子电器线束等产品。

铜合金线材包括黄铜、白铜及青铜合金三大系列,可用于电子电器接插件、车用气门芯、精密模具用切割线、五金配件等产品。

精密特钢包括精密带钢、冷轧特种钢材及精密焊管三大系列,可用于电子电器外观件、高端锯片、空调储液罐、家具器材等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先进铜基材料板块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年产5万吨高精度铜合金带箔项目》、《年产6万吨高精密度铜合金压延带材改扩建项目(二、三期)》、《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和《年产2万吨高精密铜合金线材项目》进入建设阶段,部分项目将在2022年逐步建成并释放产能,公司产品结构将进一步优化,产品升级效益将愈发显现。

2、高性能碳纤维复合材料

子公司天鸟高新是一家专业生产高性能碳纤维织物、芳纶纤维织物、飞机碳刹车预制件、 航天用碳/碳复合材料预制件的国家航空航天重大工程配套企业。核心产品包括特种纤维预制件和特种纤维布类两大类,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国防军工、高铁、无人机、汽车、光伏、风电等领域。

特种纤维预制件主要分特种纤维异形预制件、碳纤维刹车预制件和碳纤维热场预制件三大类,分别应用于航天航空领域的异形预制体产品,军用飞机、民用客机以及高铁、民用汽车领域的刹车预制体材料,以及光伏热场领域的热场预制体材料等;特种纤维布的代表性产品有各类纤维布、纤维预浸布等。

3、高端热工装备及新材料

子公司顶立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高端热工装备及新材料研制、生产和销售,以国家重大工程需求为牵引的军民深度融合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致力于超大型、超高温、全自动、智能化特种装备的研发制造,公司研制开发的热工装备产品包括碳陶热工装备、真空热处理装备、新型环保装备、粉末冶金装备等,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热处理技术解决方案;新材料产品包括高纯石墨材料、金属基3D打印材料及制品等。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国防军工、汽车制造、工业互联、高温合金、光伏能源等领域。

(三)经营模式

1、先进铜基材料研发和制造

公司先进铜基材料板块采用再生原料效益、规模成本效益和产品特色效益有机组合的盈利模式,坚持“产能利用率100%、产销率100%、资金回笼率100%,效益与规模同步增长”的运营标准,创造了持续的成本领先优势,综合性价比行业领先。公司拥有健全的营销模式,自建营销网络,充分贴近市场,对终端市场具有极强的掌控能力。

2、高性能碳纤维复合材料研发和制造

子公司天鸟高新的产品采用以销定产、直销模式。公司与国内航天航空、中科院等科研院所及高校建立了紧密的产学研用联动机制,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积极参加国内外展会,不断提升自身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高端热工装备及新材料研发和制造

子公司顶立科技以用户个性化需求为牵引,针对用户的痛点、难点,制定个性化的综合解决方案,不仅是高端装备的制造商,更是高端技术服务商。公司也是高端装备的运营商,在重点区域为重点客户群提供售后和生产服务,是中国航天航空的战略合作伙伴。

(四)市场表现及业绩驱动因素

1、先进铜基材料研发和制造

报告期内,公司先进铜基材料板块实现营收364.2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2.6%;其中:精密铜带产量30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29.77%,稳居全国第一位;铜合金线材、高端铜导体保持细分行业龙头地位。

业绩驱动因素:一是随着我国经济腾飞,特别是近年来现代通讯、电子和半导体产业的迅猛发展,带动了高精密度板带材的需求;二是随着海外疫情的反复及部分国家对中国进口产品的制裁,高端产品进口受阻,直接促进了国内铜加工材产品的高质量发展;三是通过多年摸索和沉淀,公司铜基材料板块的各类研发攻关项目从研发到产业化的模式相对成熟,为新增利润点赋能,公司通过技改升级和新项目投建,挖掘潜在产能,突破产能瓶颈,实现“质”“量”提升,推进产品结构高端化换挡,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盈利水平,进一步巩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在行业内的地位。

2、高性能碳纤维复合材料研发和制造

报告期内,天鸟高新实现营收5.9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9.84%。子公司天鸟高新是国内飞机碳刹车预制件、碳纤维异形预制件及碳纤维热场材料预制件等碳纤维预制件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公司生产的碳刹车预制件已成功应用于波音、空客等主流民用飞机和多种军用飞机的替换碳刹车盘,在国产飞机碳刹车盘预制件领域拥有绝对的市场份额。公司是国产大飞机 C919碳刹车预制件的唯一供应商。

业绩驱动因素:一是我国航空航天工业持续发展壮大,已成为全球第二大航空运输市场,探月工程、空间站、高分卫星等工程也进入快速发展期,相应碳/碳复合材料需求随之增长,公司主导产品飞机碳刹车预制件和碳纤维异形预制件需求会逐步释放并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二是光伏及半导体行业景气度的上行带动国内晶硅产能呈现爆发式增长,碳/碳复合热场材料作为晶硅炉的重要消耗材料,需要根据使用频率进行更换,热场材料面临供应紧张的局面,带动了热场预制件需求的上量;三是公司“飞机碳刹车预制体扩能建设”及“碳纤维热场预制体产业化”募集资金项目建成投产、释放产能,规模效益显著增强。

3、高端热工装备及新材料研发和制造

报告期内,顶立科技实现营收3.1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3.4%。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大量的技术研发投入,子公司顶立科技在新材料及其材料制造装备方面形成了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的技术和工艺优势,在碳纤维复合材料领域及粉末冶金材料领域已成为国内产品系列齐全、可为客户提供完整解决方案的新材料及装备制造商,是智能热工设备的龙头企业。

业绩驱动因素:一是行业高壁垒,从产品研发到生产再到订单均有较高的准入壁垒,公司汇聚行业专家,技术优势雄厚,军工四证齐全,与上下游客户粘性强;二是高性能新材料不断出现,促进了制造装备的更新升级,带来大量需求;三是公司搬迁完成,生产经营已经摆脱搬迁问题的影响,产能突破瓶颈,为效率发挥奠定了坚实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数量为66,701,475股,占本报告期末总股本的4.9981%,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述“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中披露的持股比例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信息,按保留两位小数进行填写。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1年6月16日日中诚信国际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发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1)》,跟踪评级结果: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楚江转债”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中诚信国际出具的《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1)》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18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纯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0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3号《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通过向8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9,889,036.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283.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649.9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633.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30日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0046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055号《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缪云良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向4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6,405,109.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7,499,997.3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9,814,459.74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7,685,537.5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11日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6175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3、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3号《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8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37.6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562.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0日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41Z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3、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1月17日,本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芜湖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芜湖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1902014610901)金额为25,150.00万元;在建设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67880800000165)金额为25,310.00万元;在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10100100380987)金额为25,000.00万元;在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037292710300000075)金额为25,500.00万元;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长沙南城支行”)、海通证券及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长沙南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68090100100132713)金额为32,823.00万元。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6日、2018年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8年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将募投项目“铜合金板带产品升级、产能置换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楚江新材”变更为“楚江新材”和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 8 号”变更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8号”和“广东省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百嘉工业园内”。2018年3月14日,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农业银行清远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683001040019152)金额为8,000.00万元,在广发银行清远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550880003559400227)金额为18,000.00 万元。

2018年9月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240503410300000155)。

2018年11月经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同意,终止了2017年1月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存放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037292710300000075)的募集资金余额陆续划入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240503410300000155),并将原募集资金账户作销户处理(账号:20000037292710300000075)。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暨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以上市公司前期以借款方式投入“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该募投项目提前终止,与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及相应孳息全部归还至上市公司,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2月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已归还13,578.85万元至中信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2301012000687147),2021年1月6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账号551902014610901);建设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账号34050167880800000165);兴业银行芜湖分行(账号498010100100380987);兴业银行长沙南城支行(账号368090100100132713);农业银行清远分行(账号44683001040019152);广发银行清远分行(账号9550880003559400227);中信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8112301012000687147)。前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已终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9年6 月17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301011200511296)金额为 73,423.00万元。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年6 月27日,公司、公司子公司江苏天鸟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鸟高新”)、东海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宜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支行(农业银行宜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银行宜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宜兴支行(账号:1103028829201082453)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金额为19,200.00万元;在农业银行宜兴支行(账号:10648301040017410)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金额为22,600.00万元;在中行宜兴支行(账号:518373397742)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金额为2,900.00万元。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年6月20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赭山支行、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赭山支行辖属二级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出口加工区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芜湖出口加工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633201040011792),金额为162,268万元;在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潍坊银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02010001421026670),金额为20,000 万元。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7月2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芜湖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67880800000957),金额为15,000.00万;在华夏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9150000000144382),金额为 15,000.00万元。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7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芜湖开发区支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合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清远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清远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农行清远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工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7018819200153975),金额为15,000.00万元;在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240503466600000108),金额为33,000.00万元;在民生银行合肥分行辖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2106373),金额为8,000.00万元;在建行清远分行辖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高新区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清远科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050176020900000713),金额为8,000.00万元;在广发银行清远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550880003559400777),金额为14,000.00万元;在农行清远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683001040023865),金额为5,000.00万元。以上账户资金均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农行出口加工区支行(账号12633201040011792)进行划拨。截至2020年 12月31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农行芜湖出口加工区支行(账号 12633201040011792)划拨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和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变更为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8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工行芜湖开发区支行、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工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7018819200157060),金额为15,000.00万元;在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10135870766600000015),金额为33,000.00万元。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潍坊银行营业部(账号802010001421026670)。前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已终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3、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277,234.87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附表2及附表3。

(二)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分步投入募集资金,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3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8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分步投入募集资金,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分步投入募集资金,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1.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使用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为57,000.00万元。

(三)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第四次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12个月。2017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1,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1,600.00万元已于2018年1月18日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分步投入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2,000.00 万元已于2019年1月11日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9年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 2.5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8亿元,截至2020年1月9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8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天鸟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 亿元(含本数,下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度,天鸟高新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0.741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月9日,天鸟高新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0.7418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0 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2.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亿元,截至2021年1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7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亿元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9亿元,截至2021年1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49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4.7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0.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0.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1)使用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a、2021年1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万元;b、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月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2,0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2)使用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1,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a、2021年2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万元;b、公司于2021年12月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3)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4,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a、2021年1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500.00万元;b、2021年2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1,000.00万元;c、2021年3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万元;d、2021年9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万元;e、2021年11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万元; f、公司于2021年12月,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5,500.00万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17年1月1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7年1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86.61万元置换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19年7月1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天鸟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合计 1,285.22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6日、2018年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将募投项目“铜合金板带产品升级、产能置换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楚江新材”变更为“楚江新材”和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8号”变更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8号”及“广东省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百嘉工业园内”。

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9日、2018年9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1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1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 26,655.02 万元(含截止公告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全部用于“年产15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

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变更的议案》。2018年9月17日,此事项经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 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使用“年产15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0,753.25 万元用于收购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57.78%的股权,不足的部分由公司自行解决。2019 年5月15日,此事项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5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投资概算及建设内容进行部分调整,将该项目的一期工程直接调整为“年产12万吨铜导体材料项目”,投资总额下降,以期尽快投产,增加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9年9月12日,此事项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暨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以上市公司前期以借款方式投入“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该募投项目提前终止,与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及相应孳息全部归还至上市公司,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报告期无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和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募集资金新设子公司,负责专门承建、营运“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即:将“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新设立的子公司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及实施内容不变,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促进募投项目早日投产见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2019 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下转19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