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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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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4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4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2022年4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5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解决子公司及孙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压力,为子公司及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42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公司相关信息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申请的额度主要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等业务。公司拟分别为楚江高精、清远楚江、清远高精、楚江特钢、楚江带钢、楚江合金、楚江电材、顶立科技、鑫海高导、安徽鑫海、天鸟高新、芜湖天鸟、丹阳海弘提供不超过上述银行融资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条款以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或《保证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楚江高精

公司名称: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01日

法定代表人:姜纯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40200MA8NC1GW48

楚江高精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楚江高精100%股份。该公司注册地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8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江高精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二)清远楚江

公司名称: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3月21日

法定代表人:盛代华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29,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441800771890945R

清远楚江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清远楚江100%股份。该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兴二路15号。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材料及制品加工、销售。(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清远楚江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清远高精

公司名称: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01日

法定代表人:姜纯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441802MA57CRK17R

清远高精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清远高精100%股份。该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兴二路15号。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材料及制品加工、销售。(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清远高精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四)楚江特钢

公司名称:安徽楚江特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08月06日

法定代表人:姜纯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7,532.7409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40200752951335H

楚江特钢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楚江特钢100%股份。该公司注册地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桥北工业园。

经营范围:黑色金属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江特钢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五)楚江带钢

公司名称:安徽楚江精密带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03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姜纯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40200149659233W

楚江带钢系楚江特钢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楚江带钢100%股份。该公司注册地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大桥镇红旗村。

经营范围:钢材轧制、焊管加工;钢材、焊管销售;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江带钢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六)楚江合金

公司名称: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0日

法定代表人:姜纯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0,471.5212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40200754891516N

楚江合金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楚江合金100%股份。该公司注册地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桥北工业园区红旗工业园。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加工、销售。五金电器、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电线电缆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江合金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七)楚江电材

公司名称: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07月08日

法定代表人:姜纯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41,777.3583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40225677560931C

楚江电材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楚江电材100%股份。该公司注册地为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泥汊镇工业区。

经营范围:导电铜杆、电线、电缆、电磁线生产、加工、销售,高科技导电材料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废旧五金家电、电子电器产品、线缆回收拆借;再生金属提炼、熔铸、加工、仓储、销售(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江电材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八)顶立科技

公司名称: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05月25日

法定代表人:戴煜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3,726.244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430100788042096T

顶立科技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顶立科技71.4285%股份。该公司注册地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星沙产业基地(长龙街道)凉塘东路1271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及相关技术的研发、生产、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3D打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服务;有色金属材料及其粉末制品、石墨及石墨功能材料、机械设备、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的研发;有色金属材料及其粉末制品、环保设备、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的生产;智能装备、有色金属合金、石墨及碳素制品、冶金专用设备、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泵及真空设备、机电设备的制造;有色金属材料及其粉末制品、智能装备、环保设备的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批发;机械设备租赁;金属材料、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的加工;厂房租赁;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顶立科技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九)鑫海高导

公司名称: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7年11月02日

法定代表人:汤优钢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21,02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2118114244298XQ

鑫海高导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楚江电材合计持有鑫海高导80%股份。该公司注册地为丹阳市皇塘镇蒋墅东风北路。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无氧铜杆线、光亮铜杆、铜线材、合金复合铜线丝、铜束线、铜绞线、超细电子铜丝材、新能源汽车铜线、光伏线、电线电缆用高性能铜导体的加工(国家禁止投资的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鑫海高导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十)安徽鑫海

公司名称: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7月07日

法定代表人:姜纯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40225MA2W03YP95

安徽鑫海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安徽鑫海100%股份。该公司注册地为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泥汊镇工业区1号。

经营范围:无氧铜杆线、光亮铜杆、铜线材、合金复合铜线丝、精密铜束线、精密铜绞线、高精高导镀锡线丝、高精高导镀锡束绞丝、超细电子铜丝材、新能源汽车铜线、光伏铜导体、电线电缆用高性能铜导体的加工、销售;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徽鑫海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十一)天鸟高新

公司名称:江苏天鸟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01月13日

法定代表人:缪云良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3,88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20200628408570U

天鸟高新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天鸟高新90%股份。该公司注册地为宜兴环科园杏园路。

经营范围:航空航天结构技术、高强防弹技术、新型复合材料技术、环保技术、化纤新材料技术、碳纤维纺织技术开发应用;化纤织造加工,碳纤维制品、玻璃纤维制品的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鸟高新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十二)芜湖天鸟

公司名称:芜湖天鸟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4日

法定代表人:王刚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40207AM2WJNN37F

芜湖天鸟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天鸟高新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芜湖天鸟90%股份。该公司注册地为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龙腾路78号。

经营范围:航空航天结构技术、高强防弹技术、新型复合材料技术、环保技术、化纤新材料技术、碳纤维纺织技术开发应用;化纤织造加工,碳纤维制品、玻璃纤维制品的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芜湖天鸟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十三)丹阳海弘

公司名称:丹阳市海弘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6月11日

法定代表人:张小芳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21181MA1WP44R10

丹阳海弘系鑫海高导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丹阳海弘80%股份。该公司注册地为丹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无氧铜杆、光亮铜杆、铜线材、合金复合铜线、束线、绞线的加工,金属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丹阳海弘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十四)楚江高精、清远楚江、清远高精、楚江特钢、楚江带钢、楚江合金、楚江电材、顶立科技、鑫海高导、安徽鑫海、天鸟高新、芜湖天鸟、丹阳海弘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楚江高精、清远楚江、清远高精、楚江特钢、楚江带钢、楚江合金、楚江电材、顶立科技、鑫海高导、安徽鑫海、天鸟高新、芜湖天鸟、丹阳海弘与银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楚江高精、清远楚江、清远高精、楚江特钢、楚江合金、楚江电材、顶立科技、鑫海高导、安徽鑫海、天鸟高新以及孙公司楚江带钢、芜湖天鸟、丹阳海弘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及孙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7,655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36.92%。

公司及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6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楚江新材”)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品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

5、决策程序:根据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是在自有资金有富余且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实施的。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六、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2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2年度需进行金属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库存(远期订单)数量相当、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期权合约,以达到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

二、期货期权品种

仅限于从事与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关的铜、锌、螺纹钢、热卷、锡等金属期货和期权品种。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2022年度业务期间内,铜、锌、螺纹钢、热卷、锡等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投资额最高不超过31,800万元。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期权持仓时间原则上应当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相匹配,签订现货合同后,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

四、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事项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事项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五、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由于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电解铜、锌锭、杂铜、热轧带钢、锡等,这些原料与期货品种具有高度相关性,受市场波动比较大,在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时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压力。董事会认为通过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六、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为基本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摊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原材料成本价格或其上方卖出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风险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七、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1、组织机构控制:公司成立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领导小组由总裁、事业部总经理、公司财务部门、公司套期保值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总裁担任组长,各事业部总经理为副组长。公司各所属事业部、子分公司可按照实际状况,设立对应的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并明确小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依据本制度制定对应的操作细则,报公司套期保值管理部门备案。

2、保值效果评价:公司财务部负责对保值的效果进行核算,并定期出具评价报告,以检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的有效性。

3、风险管理

A、认真选择期货经纪公司;合理设置期货期权业务组织机构和选择安排相应岗位业务人员。

B、公司期货期权开户及经纪合同按程序签订。

C、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操作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D、当公司发生期货期权套期保值风险时,总裁应立即召开公司套期保值领导小组会议,分析讨论风险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E、公司应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应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F、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境内期货从业人员,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G、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4、报告制度控制:公司套期保值管理部门每日向总裁报送套期保值业务情况,公司财务部门和套期保值管理部门每月对保值规范性和保值效果进行梳理、总结,并向套期保值领导小组汇报。

5、保密制度控制: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套期保值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情况与公司期货期权交易有关的信息。

6、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档案管理制度:公司对期货期权保值的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开户文件和授权文件应保存至少 10 年。

八、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规避和防范原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公司生产经营中商品因价格波动而造成的损失,保证公司业务稳步发展。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实施操作,从制度上对套期保值的业务风险进行严格的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表示同意。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3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江新材”)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与关联方安徽楚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再生”)、芜湖森源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工贸”)、安徽楚江新材料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研究院”)发生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80,800万元的采购原料、租赁业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姜纯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2022年与相关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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