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05版)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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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及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改等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7197元/股。
以2018年业绩为基数,公司2021年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应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人员外的其余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1,204,5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719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28,520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七、监事会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价格、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意公司对离职人员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7197元/股。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2018年业绩为基数,公司2021年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因此同意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即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719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19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八、备查文件
1、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2-015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鉴于公司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同时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公司拟对已离职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4,000股限制性股票、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人员外的其余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1,204,5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28,52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228,52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34,316,063股变更为233,087,543股,注册资本由234,316,063元变更为233,087,543元。根据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和回购工作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各项必需事宜。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2年4月15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A第17楼
(2)申报时间:2022年4月15日-5月30日9: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李 朋 李康媛
(4)联系电话:0755-82800329
(5)联系传真:0755-82800329
(6)邮箱:investor@championasia.hk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2-01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2021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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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构成
1、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将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1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30.68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599.57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13.56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17.55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对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2021年度共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810.04万元,其中库存商品559.74万元、半成品9.50万元、发出商品1101.10万元、原材料107.72万元、周转材料31.98万元。
二、本次核销坏账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2021年12月末公司对应收账款进行了清理,共计93笔,合计金额2,066,172.16元,前期已计提坏账准备2,066,172.16元。核销原因主要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前向部分客户销售产品等形成的货款,该等货款历史上多次催收无果、或已工商注销无法联系、或采取司法诉讼程序后仍一直无法收回,公司认为该款项基本无法收回,故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但公司对上述应收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做到账销案存。本次核销坏账无对关联方应收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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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公司因上述事项减值准备计提总计2,640.72万元,均计入2021年度损益,考虑存货跌价准备、信用减值准备转回1,316.39万元后,综合减少公司合并口径利润总额1,324.33万元,减少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25.68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43%。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合计2,066,172.16元,前期已全部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坏账不会对公司本期损益产生影响。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坏账,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及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及核销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宜。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和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及核销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2-008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4日以邮件、通讯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彬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2021年年度报告》和《广东骏亚: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叶晓彬先生、副总经理李强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朋先生、公司财务总监雷以平女士的薪酬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中审议,故不在本议案审议。
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公司考核制度进行适当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11.1 关于董事长叶晓彬先生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叶晓彬先生同时兼任公司总经理,预计2022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人民币60万元,并按照公司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长叶晓彬先生及董事刘品女士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1.2 关于董事刘品女士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刘品女士预计2022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人民币2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刘品女士及董事长叶晓彬先生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1.3 关于董事李强先生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李强先生同时兼任公司副总经理,预计2022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165万元,并按照公司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李强先生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1.4 关于董事李朋先生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李朋先生同时兼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预计2022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129万元,并按照公司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李朋先生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1.5 关于董事雷以平女士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雷以平女士同时兼任公司财务总监,预计2022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人民币67万元。并按照公司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雷以平女士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1.6关于董事杨志超先生津贴的议案
公司董事杨志超先生预计2022年度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杨志超先生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1.7 关于独立董事沈友先生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沈友先生2022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津贴为人民币9.6万/年,按任职月份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沈友先生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1.8关于独立董事梅春来先生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梅春来先生2022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津贴为人民币9.6万/年,按任职月份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梅春来先生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1.9公司独立董事刘朝霞女士2022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津贴为人民币9.6万/年,按任职月份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刘朝霞女士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任职情况、行业状况、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公司考核制度进行适当调整并领取薪酬或津贴。同时,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董事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章程附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章程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广东骏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广东骏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拟定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2-012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银行授信情况: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合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新增及续贷),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 是否有反担保: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投资并购等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合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新增及续贷),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信托提货收据、抵押贷款、贴现、贸易融资、并购贷款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具体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和业务品种等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上述下属全资子公司包括惠州市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骏亚国际电子有限公司、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龙南骏亚柔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珠海牧泰莱电路有限公司及广德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现有各级全资子公司及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内新设或新增各级全资子公司。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及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授信额度内实际审批的额度来确定。在决议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总额度内,办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金融机构资信状况具体选择。
二、保证担保情况
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上述授信顺利实施,公司可以以自有资产向银行提供抵押或质押保证。同时,根据金融机构授信需要,公司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晓彬先生及其配偶刘品女士拟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的上述授信提供关联担保,关联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质押担保等,该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关联交易豁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款相关规定,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担保事项,可直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2-018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对外投资调整内容: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珠海富山工业园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调整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调整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1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8年1月22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拟签署〈投资协议书〉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珠海新设全资子公司珠海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骏亚”)并由该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珠海富山工业园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6日、2020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书〉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广东骏亚: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暨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产业布局的需要,经公司经营管理层讨论,公司拟在珠海富山工业园项目中新增研发样板业务,并增加全资孙公司珠海牧泰莱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牧泰莱”)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承担珠海项目中研发样板业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在珠海富山工业园的投资项目,增加全资孙公司珠海牧泰莱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公司珠海富山工业园项目实施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法律文件、调整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进度等)。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调整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投资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调整在珠海富山工业园的投资项目,增加全资孙公司珠海牧泰莱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并由其承担珠海项目中研发样板业务,本次调整后公司珠海富山工业园项目由珠海骏亚与珠海牧泰莱共同实施。珠海牧泰莱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珠海牧泰莱电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肖林
5、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富山工业园珠峰大道西1号154室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印制线路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除上述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外,项目投资金额与内容未调整。
三、对外投资调整的原因
2019年,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公司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牧泰莱”)及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新增研发样板及小批量板业务。2020年10月,珠海骏亚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目前公司珠海富山工业园项目厂房尚在建设中,实施主体为珠海骏亚。
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分析,拟在珠海富山工业园项目中增加研发样板业务。深圳牧泰莱具有丰富的研发样板项目建设经验,并在技术及客户积累、管理团队储备、生产运营管理等方面具有优势,为便于珠海富山工业园项目研发样板业务开展,公司拟增加深圳牧泰莱在珠海的全资子珠海牧泰莱作为公司珠海富山工业园项目共同实施主体,与珠海骏亚共同承担本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本次调整前,公司珠海项目由珠海骏亚实施;本次调整后,公司珠海项目由珠海骏亚与珠海牧泰莱共同实施。通过深圳牧泰莱全资子公司珠海牧泰莱负责项目中研发样板业务,能够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尽早投产,尽快完成客户认证及获取订单。本次对外投资调整后,公司珠海项目主要产品为研发样板、HDI、及厚铜板等高多层线路板。
四、本次对外投资调整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未改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对外投资调整存在的风险分析
1、本次对外投资调整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投资金额为协议签署时双方预估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可能根据未来实际情况调整,存在不能达到原计划的风险。
3、珠海牧泰莱可能受到政策变化、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影响导致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2-019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概况:年产80万平方米智能互联高精密线路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2年12月。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1,129,97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08元,共计募集资金190,099,973.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87,877.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912,095.68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603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募投项目设备已陆续进场安装调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尚未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项目拟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因
2020年5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年产80万平方米智能互联高精密线路板项目,并计划以募集资金投入。为充分保障原有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1年9月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较晚。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但受公司资金压力影响,投资进展不及预期。
经审慎研究,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及募集资金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2年12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坏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既定市场战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在订立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方案之前已结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对项目进行了审慎研究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或是可能出现项目进展缓慢、实际经济效益不及预期等问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投资内容、投资用途等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2-020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1-7、10-12、14议案;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8、9、13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11、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骏亚企业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三)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13:00 至 14:10,14:10 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登记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本次大会不发放礼品。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 25 号区 6 楼
联系电话:0752-2595831、0755-82800329
传真:0755-82800329
邮箱:investor@championasia.hk
联系人:李朋、李康媛
3、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回执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
注:
1、请用正楷填写上述内容,涂改即视为废文;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填写签署后于2022年5月20日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6楼;电话:0752-2595831。
联系人:李朋、李康媛;传真:0755-82800329;邮箱 investor@championasia.hk。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2-021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4月22日(星期五)下午 15:3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结合网络互动的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15日(星期五)至04月2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championasia.hk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5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4月22日下午 15:30-17: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4月22日下午 15:3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结合网络互动的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叶晓彬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朋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雷以平
公司独立董事:梅春来。
(如遇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4月22日(星期五)下午 15:3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15日(星期五)至04月2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championasia.hk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李 朋 李康媛
联系电话:0755-82800329
邮 箱:investor@championasia.hk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下转2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