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湘电股份 编号:2022临-020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上午9:00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周健君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参会董事9名,其中现场出席董事6人,通讯方式出席董事3人。公司监事会、经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29.98%股权有关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公司收购湖南湘创磁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及湖南国企改革发展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的湘电动力4.1191%股权、12.3572%股权、13.4996%股权,合计收购上述三名股东持有的湘电动力29.975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
为本次股权转让之目的,根据相关规定,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动力”)编制了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1-9月的财务报告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审计,大信已出具大信审字[2022]第27-00001号《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审计截止日距审议相关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6个月。为保证审计数据的有效性,湘电动力编制了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并经大信审字[2022]第27-00003号《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审计。此外,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湘电动力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2)第0017号《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涉及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关联董事周健君先生、敖琢先生、陈鸿鹏先生、汤鸿辉先生、舒源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2]第27-00012号《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湘电股份 编号:2022临-021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股份”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上午10:30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举行,成仲凡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参会监事3名,其中现场出席监事2人,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3名监事参与了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29.98%股权有关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公司收购湖南湘创磁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及湖南国企改革发展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的湘电动力4.1191%股权、12.3572%股权、13.4996%股权,合计收购上述三名股东持有的湘电动力29.975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
为本次股权转让之目的,根据相关规定,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动力”)编制了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1-9月的财务报告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审计,大信已出具大信审字[2022]第27-00001号《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审计截止日距审议相关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6个月。为保证审计数据的有效性,湘电动力编制了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并经大信审字[2022]第27-00003号《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审计。此外,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湘电动力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2)第0017号《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涉及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2]第27-00012号《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