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 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间:公司2022年度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12亿美元或等价货币,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外币结算业务非常频繁,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套期保值。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公司拟开展的此类外汇业务是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托,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业务。
三、预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间
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2年度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12亿美元或等价货币。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远期结售汇的具体实施。
四、 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外币时的汇率,若偏离值较大,将可能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审批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公司参与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业务操作和相关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可控。
2、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业务背景。
3、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公司只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七、 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稳健为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货币保值和减少、规避因外汇结售汇形成的风险为目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发展状况和金融趋势、汇率波动预期及公司业务规模,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增加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为操作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4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四楼416会议室,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14日9:30时)。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赖国贵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六)审议通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赖民杰先生、高青女士、倪树祥先生、司维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任家华先生、唐国华先生、张杰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30元(含税),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根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库存股)确定。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春风动力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春风动力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与苏州蓝石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赖国贵先生、赖民杰先生、司维先生、邓高亮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与苏州蓝石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春风动力关于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与誉鑫商贸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与誉鑫商贸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春风动力关于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9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春风动力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16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春风动力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春风动力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预计2022年度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12亿美元或等价货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春风动力关于2022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员工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0.0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注销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春风动力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4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朱熙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财务和经营状况,并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春风动力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春风动力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苏州蓝石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苏州蓝石2021年度实际发生以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与关联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而对其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春风动力关于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与誉鑫商贸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誉鑫商贸2021年度实际发生以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与关联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而对其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春风动力关于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春风动力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春风动力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决策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春风动力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春风动力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2022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为操作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春风动力关于2022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在行权缴款期间未缴纳股票期权行权款,自动放弃行权,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0.0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独立董事发表了专项意见,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春风动力关于注销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2-01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报表内控股子公司,下同)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根据业务发展状况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资产池、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办理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有效期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春风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19年第二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风动力”)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鉴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在行权缴款期间未缴纳股票期权行权款,自动放弃行权,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0.0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9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告,并于2019年10月25日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自10月25日至11月3日止,共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止2019年11月3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员工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9年11月11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9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的同意意见。
5、2019年12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0.10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68人。
6、2021年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注销10名离职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合计1.7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8.00元/股调整为27.60元/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4.20万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7、2021年3月2日,公司完成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股票期权行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1年3月3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登记证明材料。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人数为57人,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数量为16.70万股。
8、2021年6月8日,公司完成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股票期权行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1年6月9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登记证明材料。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人数为1人,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数量为7.50万股。
9、2021年12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拟注销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5名离职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合计7.8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7.60元/股调整为26.77元/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40万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10、2022年2月21日,公司完成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2月22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登记证明材料。行权条件成就后,由于1名激励对象未缴纳行权款,自动放弃行权,因此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人数为52人,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数量为16.35万股。
11、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拟注销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1名自动放弃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合计0.05万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鉴于《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在行权缴款期间未缴纳股票期权行权款,自动放弃本次行权,根据《管理办法》《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0.05万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鉴于《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在行权缴款期间未缴纳股票期权行权款,自动放弃行权,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0.0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且已取得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独立董事发表了专项意见,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因《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在行权缴款期间未缴纳股票期权行权款,自动放弃行权,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按照《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拟对上述未缴纳股票期权行权款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0.0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注销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2-023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6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42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6日
至2022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五洲路116号
电话:0571-89195143
邮箱:board02@cfmoto.com
联系人:胡骞月
(三)登记时间
2022年4月26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3:00一17:0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会务费用: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2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