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25版)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赵国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赵国光先生具备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担任公司总经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变更总经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提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审阅,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赵国光为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限制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
赵国光先生 简历
赵国光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至2004年任RFIC Inc.工程师,2004年至2015年历任锐迪科微电子设计经理、运营总监、运营副总裁,2015年6月至2016年1月任恒玄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9年11月任恒玄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任恒玄科技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3月至2021年5月,任恒玄科技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5月起至今任公司恒玄科技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提高公司管理及运营效率,现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变更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根据上述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情况,《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改。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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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2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2889弄长泰广场B座201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2日
至2022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项。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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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9、10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8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Liang Zhang、赵国光、汤晓冬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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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9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1年5月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7:00)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2889弄长泰广场B座201室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2889弄长泰广场B座201室
联系电话:021-68771788-6666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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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2日(周五)上午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1日(周四)15:00 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 ir@bestechnic.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使投资者了解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及现金分红情况,公司将于 2022年4月22日(周五)上午11:00-12:00,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公司现就此次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将于2022年4月22日(周五)上午11:00-12: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
二、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4月22日(周五)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1日(周四)15:00 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 ir@bestechnic.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2752号”文《关于同意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62.07元。截至2020年12月9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2,1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增值税)86,429,284.91元后,剩余募集资金4,775,670,715.09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6,889,564.87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58,781,150.2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18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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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二)本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注2: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注3:本期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为了便于募投项目实施,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和7月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恒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恒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021年6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拟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专项账户(70010122002964944)予以销户,并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科技支行新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7月6日,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上述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本期,公司严格按照《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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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904,000,000.00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4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8,178,780.58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包括自筹资金先行垫付的募投项目款97,635,442.13元和其他发行费用10,543,338.4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此次置换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882号《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确认。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2月23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9亿元(含3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1年12月20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1亿元(包含3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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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4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8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00%。
2021年5月20日,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8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0,000.00万元,本公司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4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恒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和拟设全资子公司恒玄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作为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智能WiFi 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Type-C音频芯片升级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的实施主体。
2021年6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恒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的实施主体。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恒玄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恒玄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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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