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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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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24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34,314,30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LCD、OLED显示模组、光学摄像头模组及半导体先进封测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其中显示模组主要产品包括智能手机类、平板及笔记本电脑类、智能穿戴类及专业显示类;光学摄像头模组主要产品包括手机摄像头、平板及笔记本电脑摄像头、智能产品类(智能手表、视讯通话等)摄像头、感知类(扫地机器人等)摄像头、识别类(智能门锁、人脸识别等)摄像头,上述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NOTEBOOK、车载、无人机、智能家居等领域。

液晶显示模组主要应用场景如下:

光学摄像头模组主要应用场景如下:

子公司赣州同兴达作为公司液晶显示模组业务的载体,自2017年起不断投入优质资源,着力打造高端制造平台,现拥有智能手机类、智能穿戴类和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一体化生产线40余条,已成为行业标杆智慧化工厂;

子公司南昌精密作为公司光学摄像头模组业务的载体,自2017年9月投产以来,凭借内部精细化管理及精益求精的质量要求,得到了下游优质大客户的认可,主流产品由目前8M至104M的手机类高像素产品逐步扩充到笔记本电脑、平板至工控、智能家居等更多领域。

子公司昆山同兴达设立于2021年12月,主要从事半导体先进封测业务,拟投建全流程金凸块制造(GoldBumping)+晶圆测试(CP)+玻璃覆晶封装(COG)及薄膜覆晶封装(COF)(一期)等完整封测制程,同时考虑GoldBump(金凸块)制程兼容铜镍金凸块、厚铜、铜柱凸块,建成月产能2万片12寸全流程GoldBump(金凸块)生产工厂,主要应用于显示驱动IC(含DDI和TDDI)及CIS(CMOS Image Sensor)封测领域,具体业务如下: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

1、液晶显示器正向轻、窄、薄,显示质量更高、显示界面更大、内容更丰富的方向发展

随着面板技术的不断进步,手机屏幕除了显示材料的升级以外,高屏占比(全面屏)脱颖而出。全面屏从高像素和大视野两方面给予消费者更佳的视觉体验,现已成为智能手机市场的主流。主要手机厂商华为、苹果、三星、小米、vivo、OPPO等都已在自己的主要产品中应用了全面屏,并向中低端机型不断渗透,市场前景广阔。

全面屏手机要求对显示面板进行精度极高的异形切割、打磨和贴片组装,同时全面屏又有不同的实现方案,包括刘海屏、水滴屏、挖孔屏、双屏、滑盖屏、机械升降等,不同的方案对设备工艺的要求又不尽相同,从而对显示模组厂商的制程能力、工艺水平提出了革命性的改变。

2、高端产品封装技术由COG向COF、COP发展

随着全面屏手机的推广,手机屏占比不断上升,为追求窄边框和更高的屏占比,全面屏逐渐从18:9向19:9甚至20:9演进,为了追求更小的下Border从而要求液晶显示触控模组生产企业的封装技术需由传统的COG向COF、COP发展。传统的COG封装技术系将触控IC固定在玻璃上,而COF、COP技术则将触控IC固定于软板上,由于可以自由弯曲,因此可以将其折到玻璃背面,从而实现缩小下边框的目的。

3、智能手机摄像头高像素趋势明显,车载摄像头市场快速崛起

像素越高,拍摄的图像分辨率越高,描述的细节越丰富,图像被放大后较低像素者更为清晰。从低像素提升至高像素对图像清晰度能有明显改善,因此一般消费者关注手机拍摄参数时通常最先关注像素,手机厂商亦会优先考虑提高像素,智能手机摄像头高像素趋势明显;

同时,随着市场及政策环境的日趋成熟,汽车智能化浪潮汹涌而来。作为汽车智能化中不可或缺的核心感知硬件,车载摄像头的应用从传统的倒车后视向全场景、多方位拓展,由单摄向多摄迈进,从成像镜头向感知镜头转变,前景广阔,行业迎来加速向上拐点。

4、随着显示技术的不断拓展,显示驱动芯片封测向高度集成化发展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超高清视频产业及相关领域的发展和应用,4K和8K电视对高动态范围、高色域、高对比度、高光效、高分辨率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发展出了AMOLED、MiniLED、MicroLED等新型显示技术。面对新型显示技术,显示驱动芯片要突破尺寸缩小、电流显示均匀性好、芯片输出电流通道间相互串扰小、可靠性高等一系列难题,因此显示驱动芯片的封测需要集成更多数量晶体管以提升芯片性能,而且还需要将多个功能模块封装在同一个芯片里从而实现多功能集成,整体显示驱动芯片的封测向高度集成化发展。

5、柔性OLED未来前景广阔

消费电子产品正朝着柔性化、便携化的方向持续升级,超高清、低功耗、轻薄化、更具柔性的显示形态、功能的高度集成化等市场需求加快显示技术迭代更新。与传统的LCD屏幕相比,柔性OLED屏幕具有低能耗、更轻薄、响应快、可弯曲性等特点。随着柔性显示的发展,除我们已经看到的曲面屏手机、柔性折叠手机、柔性折叠笔记本电脑,车载显示等领域外,柔性折叠触控模组还将广泛应用于个人数字助理设备、医疗、金融等众多行业的电子设备中,柔性OLED屏幕已成为显示行业的发展热点。柔性OLED产品将会在未来得到迅猛的发展,前景极为广阔。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发布了与昆山日月新(原昆山日月光)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拟在昆山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芯片金凸块(GoldBump)全流程封装测试项目”项目(一期),强势涉足集成电路先进封测行业,主要应用于显示驱动芯片封测领域。

凸块制造(Bumping)是一种新型的芯片与基板间电气互联的方式,这种技术通过在晶圆上制作金属凸块实现。具体工艺流程为:晶圆在晶圆代工厂完成基体电路后,由封测代工厂在切割之前进行加工,利用薄膜、黄光、电镀、蚀刻等技术,在芯片的焊垫上制作金属焊球或凸块。相比传统的打线技术向四周辐射的金属“线连接”,凸块制造技术反映了以“以点代线”的发展趋势,可以大幅缩小芯片体积,具有密度大、低感应、低成本、散热能力优良等优点;且凸块阵列在芯片表面,引脚密度可以被做得极高,便于满足芯片性能提升的需求。

2021年9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为2021年9月7日,按13.0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697,6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4月26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17:00在“同兴达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同兴达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同兴达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同兴达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参会人员:董事长万锋先生、财务总监李玉元女士、董事会秘书李岑女士、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代表人严胜先生、独立董事卢绍锋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 4月14日,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决定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自2017年起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在历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其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唐娟,201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鑫生,2014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5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2年的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其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经过对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的事前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继续承担公司的审计工作。

因此,同意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 4月14日,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基于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积极应对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资金规模

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授权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杜绝投机性行为。

2、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包括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内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3、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具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及外币借款金额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借款期间或外币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5、审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有利于减少汇率大幅度变动造成的预期风险,并且能够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具有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合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衍生品交易。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及原因

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2021年2月2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施行日”)。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2021年2月2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1年2月2日起执行解释14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解释15号,执行解释15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 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27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兴达”)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延期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3,000万元的部分剩余资金(合计10,450万元),延期归还期限自原到期之日(2021年10月29日)起不超过6个月。

截至2022年4月2日,公司已经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3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2022年4月6日披露了《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现就上述公告事项补充内容如下:

自公司募集资金借出之日起,公司一直陆续还款,无重复借出情况,但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疏忽,遗忘了还款完毕最后期限,公司于发现当日立即归还完毕剩余资金,但仍导致存在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情况,截止最后还款期限日(2021年10月29日)剩余104,500,000元未归还,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819,999,999.36元的12.7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剩余83,800,000元未归还,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0.22%。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剩余资金已陆续至2022年4月2日前全部还款完毕且无再借计划。

上述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投资和建设,未对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已于同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公司诚恳向全体投资者致以歉意。为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遗漏,公司将继续加强募集资金管控措施,采取措施避免该类失误的再次发生,并及时进行公告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4月14日,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92亿元,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划2022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92亿元(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等综合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管理层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择优选择金融机构,并确定具体融资金额。

上述综合授信事项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授信申请前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92亿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同兴达”或“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深圳同兴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子公司2022年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电子”)、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精密”)、南昌同兴达智能显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显示”)、同兴达(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同兴达”)、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宏新材”)、昆山同兴达芯片封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同兴达”)、TXD (India)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印度同兴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的银行授信担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4.5亿元的履约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1.5亿元。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述事项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担保额度申请前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7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1.5亿元,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注:本表格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1、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08-23

法定代表人:万锋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维一路168号

注册资本:13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赣州电子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9-08

法定代表人:梁甫华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先路299号4#厂房

注册资本:49,075.6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学元器件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精密模具的制造;电子产品、检测设备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昌精密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1.13%股权。

3、南昌同兴达智能显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9-08

法定代表人:邓新强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先路299号5#厂房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显示器件、光电子器件和组件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昌显示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4、同兴达(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01-14

董事:万锋、钟小平

地址:香港九龙九龙湾宏光道亿京中心A座10楼D室

注册资本:5,435.16万港币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购销及进出口贸易业务。

股权结构:香港同兴达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6-22

法定代表人:陈保彰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通大道109号赣州嘉德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号厂房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学玻璃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制镜及类似品加工,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展宏新材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

6、昆山同兴达芯片封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12-06

法定代表人:万锋

地址:昆山市千灯镇黄浦江南路497号

注册资本:7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昆山同兴达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TXD (India)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

成立日期:2019-03-22

董事:胡明翊、梁甫华、ASHISH KUMAR YADAV

地址:FIRST FLOOR, BLOCK-A, PLOT NO.02, SHED No.-03, SECTOR-08, IMT BAWAL Rewari HR 123501 IN

注册资本:80,000万卢比

经营范围:在印度及其他国家进行生产制造、交易、服务、销售、加工、研究、设计、改善、制造、装配、安装、维护、修理、购买、进口、出口、运输、交换代理和经营手机、触摸屏显示模块、摄像模块。

股权结构:印度同兴达系香港同兴达控股子公司,香港同兴达持有其99.99%股权,公司持有香港同兴达100%的股权。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1、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上表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事项涉及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有关主体与相关金融机构及合作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是根据子公司目前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为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且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和防范的范围之内。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有力地保证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22年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81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4.66%。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7,734.93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75.11%。

3、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使用期限:2022年1月1日一一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后6.8万元/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1年的经营成果及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坏账准备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A. 公司对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B.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应收票据

2、应收账款

3、其他应收款

2、存货跌价准备

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已掌握的存货资料和测试证据表明,预计存货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下转23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