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650 公司简称:彤程新材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2021年末公司股本总数597,152,450股,以此计算预计共分配股利53,743,720.50元,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6.46%。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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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业务分为电子材料、汽车/轮胎用特种材料、全生物降解材料三大板块,其所处行业情况分别说明如下:
(一)电子材料行业
2021年,全球半导体市场都处于强劲地增长态势,根据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2021年年末发布的最新报告显示:2021年,全球半导体的销售额将达到5530亿美元,创下历史新高,同比增长25.6%,远超过年初预测。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CSIA)统计,2020年我国集成电路市场规模为8848亿元,2021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额为10458.3亿元,同比增长18.2%。
材料方面,据国际半导体产业协会(SEMI)统计,2021年全球光刻胶市场规模达24.71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49%,其中中国大陆市场依旧保持着最快的增速,达到4.93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69%。2021年全球光刻胶配套试剂市场规模达到25.67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41%,其中中国大陆市场达到3.92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从中国大陆半导体光刻胶产品结构来看,2021年ArF光刻胶增长43.88%,占比40.57%;KrF光刻胶增长44.7%占比38.74%;G/I线光刻胶增长33.14%,占比18.26%。随着中国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制造工艺技术节点的不断缩小,KrF和ArF光刻胶市场需求量和增速更快,是推动当下光刻胶市场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由于光刻胶产品的技术要求较高,中国光刻胶市场基本由外资企业占据,高分辨率的KrF和ArF光刻胶核心技术基本被日本和美国企业所垄断,产品也基本出自日本和美国公司,包括信越化学、TOK、JSR以及杜邦等企业,在全球新冠疫情及中美贸易战等因素影响下,公司深知半导体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关键材料自主供给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公司的愿景不仅是要解决高端材料“卡脖子”问题,更是要跟这些国际大厂比肩,成为国际一流的中国光刻胶品牌。
2021年,随着显示终端的旺盛需求,显示面板行业迎来了春天,中国大陆显示面板出货面积较去年增加约20%,总体实现了量价齐升,京东方、华星光电、惠科等主要面板厂全年营业收入及利润均创历史新高。随着面板厂持续的满产及扩产产能的释放,上游材料需求也持续增长,2021年中国大陆显示面板用Array正性光刻胶需求量约16000吨以上,同比增长约20%。中国大陆显示面板产业蓬勃发展,显示面板行业Array用正性光刻胶的市场竞争格局也在发生变化,新供应商不断入局,行业面临发展机遇的同时也迎来很多挑战。
(二)汽车/轮胎用特种材料行业
经过十多年快速发展,我国橡胶助剂已经形成了品种门类齐全、性能指标可靠、结构相对合理的产业体系,基本满足国内橡胶工业需求。我国橡胶助剂在全球橡胶助剂市场所占份额逐年增长,已经成为全球主要橡胶助剂生产国和供应国。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橡协”)橡胶助剂专业委员会发布的“中国橡胶助剂工业2021年统计分析报告”数据,2021年中国橡胶助剂总产量137.03万吨(不包括预分散母胶粒产量),同比增长10.61%。2021年国外疫情管控逐渐放松,市场经济逐步恢复,橡胶助剂产品在出口上迎来爆发期。中橡协橡胶助剂专业委员会预测2022年国外市场依然是重点关注的主要方向,2022年销售收入保持微增长,全国橡胶助剂总产量在140万吨左右,出口量将会保持10%左右的增长速度,出口额将会突破百亿元人民币。
根据我国橡胶助剂行业“十四五”发展目标,2025年,橡胶助剂总产量将不少于173万吨,复合年增长率5.7%;橡胶助剂总销售收入将不少于280亿元。汽车和轮胎行业的发展带动上游橡胶助剂产发展,随着全球绿色轮胎、绿色制造的浪潮推进,橡胶助剂行业将全面实现产业升级,特种橡胶助剂的需求将持续上升。
(三)可降解材料行业
2021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发布了最新评估报告《从污染到解决方案:海洋垃圾和塑料污染全球评估》(From Pollution to Solution:A Global Assessment of Marine Litter and Plastic Pollution)。报告显示,目前海洋中仍有大约7500万至1.99亿吨塑料垃圾,占据海洋垃圾总重量的85%。如不采取有效干预手段,预计到2040年,每年进入水生生态系统的塑料垃圾数量将增加近两倍,达到每年2300-3700万吨。根据《世界人口评论》,2021年中国塑料垃圾产量达到约59079741吨。为了解决大量塑料废弃物造成的“白色污染”难题,欧洲、北美、亚洲等多个地区正在实行严格的“限塑”、“禁塑”政策以遏制塑料垃圾的蔓延,生物降解塑料因其媲美传统塑料的性能及减少碳足迹、可堆肥处理的优势越来越受到重视。
得益于禁塑政策推动,全球范围内,完全生物降解塑料需求从欧美地区为主到国内外同步增加。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对外发布《“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方案明确,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全链条治理成效更加显著,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可降解塑料的应用是塑料污染治理的一个重点。全球应用的降解塑料中,传统的淀粉基部分降解塑料仍占38%的比例,由于历史原因,淀粉基仍然是最大的品种。而PLA和PBAT分别占全球市场的25%和24%,两者占据了全生物降解塑料的大部分市场。PBS占到8%的市场份额,但由于其整体商业吸引力较弱,目前发展PBS的厂家比PLA和PBAT少。随着人们环保意识不断加强,我国生物可降解塑料的市场需求正出现爆发性增长态势,近几年来成为全球最大生物降解塑料消费市场。伴随着科技进步、规模化生产、社会环保意识提升,可降解塑料未来具备高成长性和广阔的市场需求空间。根据FutureMarketInsights的数据,2022年可堆肥和可生物降解垃圾袋市场规模预估为2.95亿美元,预计2028年市场规模将达到4.67亿美元。
公司主要从事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贸易业务,是全球领先的新材料综合服务商。公司总部位于上海,拥有多家精益制造工厂和国家级实验室一一北京和上海双研发中心,研发实力雄厚,业务范围覆盖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秉承“材料让地球更美好”的绿色发展观,是AEPW(TheAlliancetoEndPlasticWaste)组织的成员之一,也是第二家加入该组织的中国企业。公司通过产业链横向和纵向延伸,产品进一步多元化、成本优势凸显,在持续夯实原有客户合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全球市场占有率,通过与产业上下游协作,在产品开发、市场服务、功能品质提升等全方位建立围绕客户需求的长期多元化合作模式。公司目前有电子材料、汽车/轮胎用特种材料、全生物降解材料三大业务板块。主要情况如下:
(一)电子材料业务
公司电子材料业务主要涵盖半导体光刻胶及配套试剂、显示面板光刻胶和电子酚醛树脂等产品。在半导体光刻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方面,公司旗下半导体光刻胶生产企业--北京科华,是国内领先的半导体光刻胶龙头生产商,也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KrF光刻胶的本土量产供应商。
半导体光刻胶在I线和KrF光刻胶的开发上持续发力,与中芯国际、华虹半导体、华力微电子、长江存储等国内主流集成电路企业合作,研发立项55项,其中70%以上项目针对8寸及12寸客户需求定制开发。KrF光刻胶方面,产品种类涵盖Poly、AA、Metal等关键层工艺以及TM/TV、Thick、Implant、ContactHole等应用领域。其中应用于深沟槽工艺的KrF负性光刻胶,是我国第一款国产化KrF负性光刻胶,报告期内该系列产品在中芯国际、合肥长鑫等用户形成销售;用于TM/TV及IMP的KMPDK1089系列产品取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成为市场上同类产品的主要品牌。I线光刻胶方面,公司新购NikonI-14曝光机投入使用,极大地提升了北京科华8-12寸产线用I线光刻胶的开发速度,特别是28-14nm工艺用I线光刻胶KMPC7500系列的开发,为布局14nm以上工艺做好准备;化学放大型I线光刻胶膜厚可覆盖15-25um,可用于先进封装等厚胶工艺,解决了厚膜胶感光速度、分辨率及抗刻蚀性能问题。
报告期内,共有20余支新产品通过客户验证并获得订单,其中包含248nm光刻胶,I线光刻胶,LED及先进封装用光刻胶。代表性产品包括首款248nm负性光刻胶DKN系列产品,高分辨I线光刻胶C7600系列产品及厚膜ICA光刻胶C9120系列产品,这些产品的推出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产品序列,扩展了公司的技术领域。特别是248nm光刻胶在销售额中的比例逐步提高,这标志着公司在研发上的持续投入有了显著的回报,也标志着公司的产品结构逐步向高附加值的先进工艺节点用高档光刻胶转型。
在显示面板光刻胶方面,北旭电子是中国大陆第一家TFT-LCDArray光刻胶本土生产商,也是国内最大的液晶正性光刻胶本土供应商,2021年北旭电子面板光刻胶实现销售收入2.56亿元,同比增长22.70%;光刻胶产品销量同比增长21%,国内市占率约为19%,位列国内第二大供应商。
面板光刻胶不断地增加研发投入,借助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进行了多项新产品的开发并取得成果:2021年Q2开始,4-Mask工艺用高感度光刻胶新品在京东方(B10)持续量产销售,有效的解决了目前北旭胶的技术短板,提高了客户端设备生产柔性,对客户产能提升、供应链安全有积极作用。另外,针对AMOLED面板客户,公司开发的高性能的高分辨率光刻胶目前在京东方(B6)全面验证中,验证各项性能不仅可完全匹配现有竞争社产品,同时还能有效规避现有竞争社产品部分良率问题,有望在2022年Q2实现量产销售。同时,高耐热光刻胶、低温光刻胶也在积极研发中,预计2022年实现量产销售。
电子酚醛方面全面实现各种电子级酚醛树脂的量产,具体如:1)覆铜板用电子酚醛完成6108/6107/6109/6108M65多个产品的大试和量产,2)新产品完成6121的产品开发开发工作,并顺利实现大试;环氧塑封料用电子酚醛完成6101/6103/6104的批试,目前6101已经得到昆山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的认可,并正常供货。
(二)汽车/轮胎用特种材料
橡胶助剂行业通常将产品分为五大类,分别是:橡胶促进剂、橡胶防老剂、硫化剂及硫化活化剂、特种功能性助剂和加工助剂。其中促进剂、防老剂和硫化剂是橡胶制品通用的助剂,也叫通用型橡胶助剂;相对应,特种橡胶助剂包括功能性橡胶助剂和加工型橡胶助剂两大类别。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橡胶助剂专业委员会统计,2021年度加工型橡胶助剂企业排名中,彤程新材排名第一位。
橡胶酚醛树脂是特种橡胶助剂的最主要产品,包括增粘树脂、补强树脂和粘合树脂,其产量占特种橡胶助剂总产量的50%。公司连续多年是中国最大的橡胶酚醛树脂生产商。
作为公司主营板块的橡胶化学品,公司在既有的研发基础上加大持续投入,一方面对现有产品的品质进行提升,另一方面不断开发适用于橡胶轮胎生产所需的各类新型功能材料。2021年共实施了研发项目33项,主要内容包括:
1、 橡胶用酚醛树脂:通过对产品性能的提升、环保特性改进等进一步优化产品性能。最新研究的适用于高性能TPV的硫化树脂已经投入量产。在轮胎用粘合树脂方面,推出了更具性能优势的新型粘合树脂SL-3026。在增粘树脂方面,持续提高产品性能,降低产品使用过程中的生热,降低产品中的游离单体等研发工作在持续进行。补强树脂方面,根据客户需求开展产品设计,提供更符合性能要求的相应产品。
2、 可用于轮胎领域的胎面树脂、抗撕裂树脂、改善外观提升磨耗的反应型树脂等功能树脂产品。在2021年,通过与客户深度合作,开发出了新型高软化点抗撕裂树脂,胎面树脂等产品。在橡胶制品方面,开发出了高性能的阻尼树脂,用于高阻尼减震领域,可以有效提升阻尼性能,产品在客户端试用效果明显。高性能白炭黑分散剂SL-5072实现量产,客户端取得良好效果;为外资轮胎客户“量身定做”的白炭黑硅烷化反应促进剂SL-5048业已完成中试。轮胎外观是客户重点关注的内容,特殊功能的外观改善功能性助剂产品(SL-10F10)实现量产。同时,在白炭黑-巯基硅烷胶料的促进剂产品如SL-9220、炭黑偶联剂SL-9330等产品已经进入轮胎和橡胶鞋业客户试用阶段,部分产品实现销售。
3、 除了传统橡胶化学品的开发,在2021年,继续推动橡胶用碳纳米管SL-R07G在轮胎橡胶配方中的应用,在提高橡胶导静电性、导热性及磨耗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客户开始小批量采购试用。
4、 在酚醛树脂新的应用领域,用于胶黏性行业的SL-1409等酚醛树脂新品也在试产过程中。罐听涂料作为酚醛树脂高端应用,2021年完成若干罐听涂料酚醛树脂的开发、大试和量产,并成功导入客户。
(三)全生物降解材料
在全生物降解材料领域,引入巴斯夫全球领先全套PBAT技术,巴斯夫是具有完整掌握聚合、改性及终端应用核心技术的完全生物降解塑料生产国际龙头企业,授权公司使用巴斯夫专有技术和指定使用相关设备进行生产和销售。公司正在加紧建设PBAT新产能和开发生物降解塑料改性料用于更多高端领域,从而实现通过上下游一体化为客户提供完整的生物可降解解决方案。
在可降解业务开发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通过重点攻关生物降解产品配方加工技术,如淀粉复合技术、高填充母粒技术、可降解材料发泡技术、多层复合膜技术等,开发了以PBAT为主的多种产品应用场景,如购物袋(RA-CR221、CR201)、农用地膜(RA-AR231)、快递包装(气泡膜RA-CR201等)、淋膜复合(RA-PR121)、保鲜膜(RA-CR280)、多层复合膜(RA-CR121、RA-CR222)等,并在客户端积极开展验证;开发的2种生物降解材料用高效功能助剂(增容剂和成核剂),实现实验室合成和公斤级放大,应用效果显著。已建成生物降解材料研发、生物降解材料制品加工测试、生物降解性能评测等3个开发平台。
在产品认证方面,已经取得18个国内外生物降解认证证书,部分产品也获得了RoHS、GB、EU、FDA等食品接触、合规认证证书。为产品在市场端的推广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积极参与完成行业相关的7项国家推荐标准和2项团体标准。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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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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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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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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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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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8 亿元,同比上升12.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7亿元,同比下降20.4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2-018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82号”《关于核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彤程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4,41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5,506,550.47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685,546,000.00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039,449.5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6月21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1200492_B0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562,194,660.51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39,681,188.52元,永久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转出人民币113,304,834.01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9,688,244.47元。
(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27号”《关于核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800,18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001,800.00元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2,345,785.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9,832,414.5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2月1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200492_B0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597,158,041.54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1,349,861.46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人民币2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024,234.4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于2018年6月22日,本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原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长阳支行及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8年7月20日,本公司、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化学”)及国泰君安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华奇化工(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奇化工”)及国泰君安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北京彤程创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创展”)及国泰君安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于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需要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与招商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随后本公司及招商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彤程化学及招商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华奇化工及招商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于2021年2月6日,本公司与招商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2月9日,本公司、彤程化学与招商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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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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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于2021年2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119,295,805.46元,并同时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141,257.15元(不含增值税),总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1,437,062.61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200492_B01号鉴证报告。招商证券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授权额度20,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授权额度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投资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招商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根据前述决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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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935.37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未发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9年2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以及于2021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的部分款项,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本公司本年度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共计人民币266,570,530.04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综合考虑行业、市场形势及公司战略、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更科学、合理、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对原募投项目中的生产设备更新提升项目、企业智能化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人民币26,848.00万元资金用途进行变更,用于购买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中策橡胶”)10.1647%的股权。
本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对上述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并于2019年10月23日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变更情况详见“附表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表”。
2019年10月25日,中策橡胶完成了标的资产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2019年10月30日,本公司发布《彤程新材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彤程新材《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200492_B02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1年度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彤程新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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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编制单位: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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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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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考虑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附表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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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利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公司所处精细化工行业,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对资金的需求比较大,同时公司重点发展电子材料业务,以实现关键材料国产替代为己任,在技术开发端、生产端、销售端、资金端、合作资源端等全方位布局,目前正处于高投入阶段,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时期,在重点项目建设、技术研发等方面资金需求较大。公司董事会从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审字第61200492_B01号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578,639.2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9,275,196.58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927,519.66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10,097,585.85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4,445,262.77元。
结合公司目前股本状况和资金情况,董事会提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公司2021年末股本总数为597,152,450股,以此计算预计共分配股利53,743,720.50元,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6.46%。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26,578,639.2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4,445,262.77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3,743,720.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董事会对此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及公司发展阶段
公司所处精细化工行业,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安全生产风险高的行业,受产品、安全、环保、土地规划等产业政策,以及资金、技术、安全生产等生产要素的约束较强,外部环境变化对其影响较大。公司当前仍处于成长发展阶段,一方面,电子材料领域的光刻胶产品的技术要求较高,中国光刻胶市场基本由外资企业占据,高分辨率的KrF和ArF光刻胶核心技术基本被日本和美国企业所垄断,在此契机之下公司要积极解决高端材料“卡脖子”问题,必然要在研发、资金等方面不惜成本大量投入,不断深耕细作,才能笃行致远。另一方面,公司传统产品特种橡胶助剂的营收增长变缓,公司在推进橡胶助剂行业产品迭代升级的过程中,也将面临着技术升级、产能提升,市场环境变化、人才需求等各方面压力。
(二)公司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30,835.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83%,实现归母净利润32,657.8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44%。
鉴于公司后期将积极推进年产1.1万吨半导体、平板显示用光刻胶及2万吨相关配套试剂项目及可生物降解材料项目完成建设,对资金需求较大,同时,受中美贸易摩擦及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等事件影响,国内外经济环境剧烈波动,公司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受原材料价格持续上升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总体呈现出上涨趋势,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加强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公司需要留存足够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及《公司章程》中规定,“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6.46%,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规定。
通过综合分析公司当前外部经营环境、经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及融资环境等因素,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公司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加强研发投入,保持并推动公司的技术优势,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障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以更优异的经营业绩来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
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是因为公司正处于高投入阶段,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时期,在重点项目建设、技术研发等方面资金需求较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系公司董事会从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所作出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当前公司财务状况,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2-021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新材”或“公司”或“本公司”)、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化学”)、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奇化工”)、上海彤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化工”)、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电子”)、北京科华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微电子”)、彤程电子材料(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电子镇江”)、Red Avenue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彤程”)、Red Avenue Group (Macao Commercial Offshore) Limited(以下简称“澳门彤程”)、Sino Legend Holding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华奇控股”)。
2、本次担保额度: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38亿元,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子公司”)担保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以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合并计算,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77,000万元。在全年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同类担保对象间调剂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总计为20.06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为72.08%,对外部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元。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2022年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38亿元人民币,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以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关于上述担保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25层2501室
法定代表人:Zhang Ning
注册资本:人民币58,598.75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除外)、橡塑制品、五金交电产品、机械设备、通讯器材、仪器仪表、电子元件、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音像制品除外)、不锈钢材料、阀门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的商品)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化工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自有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投资咨询;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限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彤程新材的总资产428,157.80万元、总负债226,234.2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62,007.65万元)、净资产201,923.54万元;2021年年度彤程新材的营业收入为25,912.35万元、净利润14,927.52万元。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
2、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化学工业区北银河路66号
法定代表人:董翔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30,631.4822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具体项目见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具体项目见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橡胶、塑料类化工助剂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除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化工技术开发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彤程化学总资产158,330.93万元、总负债103,999.0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99,184.08万元)、净资产54,331.85万元;2021年年度彤程化学的营业收入为75,367.52万元,净利润5,480.85万元。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天霸路3号
法定代表人:韩鸣
注册资本:人民币46,056.46万元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加工用于橡胶和塑料类精细化工助剂(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支持及咨询,化工原料及其产品(其中危险化学品限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范围和期限经营)、轮胎、橡胶制品的批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与贸易有关的代理业务。劳保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奇化工总资产125,826.99万元、总负债48,395.3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7,814.34万元)、净资产77,431.64万元;2021年年度华奇化工的营业收入为138,622.69万元,净利润10,871.34万元。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4、上海彤程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航头镇航鸣路9号1幢105室
法定代表人:周建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万元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橡塑制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通讯器材、仪器仪表、照明器材、电子元件、计算机及配件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化工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危险化学品批发(范围详见许可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彤程化工总资产11,913.97万元、总负债6,584.5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6,584.57万元)、净资产5,329.40万元;2021年年度彤程化工的营业收入为16,888.05万元,净利润-297.48万元。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5、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化学工业区目华路201号1幢20层05室
法定代表人:张旭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彤程电子总资产105,524.95万元、总负债48,279.6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7,941.18万元)、净资产57,245.27万元;2021年年度彤程电子的营业收入为6,642.21万元,净利润-1,895.81万元。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6、北京科华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竺园路4号(天竺综合保税区)
法定代表人:陈昕
注册资本:631.53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微电子材料;半导体原材料检测;技术开发;销售自产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科华微电子总资产45,940.99万元、总负债32,119.2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5,672.69万元)、净资产13,821.79万元;2021年年度科华微电子的营业收入为10,412.01万元,净利润-3,864.21万元。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其56.557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7、彤程电子材料(镇江)有限公司
住所:镇江新区大港松林山路99号
法定代表人:朱超
注册资本:4,640万美元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批发(限《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固体酚醛树脂、酚醛树脂粉末、脲醛树脂、三聚氰胺树脂(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批发。(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橡胶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彤程电子镇江总资产18,261.45万元、总负债2,633.0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633.05万元)、净资产15,628.39万元;2021年年度彤程电子镇江的营业收入为3.73万元,净利润-928.60万元。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8、Red Avenue Group Limited(彤程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Room 6, Block A, 3/F, Manning Industrial Building, 116-118 How Ming Street, Kwun Tong, Kowloon, Hong Kong(九龙觀塘巧明街116至118号萬年工業中心3樓6 A室)
法定股本:1亿港币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化工原料及产品贸易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香港彤程总资产16,289.66万元、总负债11,789.4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1,789.41万元)、净资产4,500.25万元;2021年年度香港彤程的营业收入为2,020.14万元,净利润-306.04万元。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9、Red Avenue Group (Macao Commercial Offshore) Limited(彤程集团(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澳门新口岸北京街244-246号澳门金融中心5楼H座
法定股本:10万澳门元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化工原料及产品贸易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澳门彤程总资产21,882.54万元、总负债2,373.3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373.31万元)、净资产19,509.22万元;2021年年度澳门彤程的营业收入为35,268.36万元,净利润4,197.19万元。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10、Sino Legend Holding Group Limited(华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ROOM 1003 10/F tower 1 LIPPO CENTRE 89 QUEENSWAY ADMIRALTY HK
法定股本:1万股本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化工原料及产品贸易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香港华奇控股总资产23,524.02元、总负债6,278.82元(其中流动负债6,140.82元)、净资产17,245.19元;2021年年度香港华奇控股的营业收入为38,560.64元,净利润4,631.07元。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以上各子公司均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预计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需求,预计2022年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互保金额为38亿元(含内保外贷),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77,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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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额度内,上述担保公司为被担保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额、子公司为公司的担保额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合并计算。在全年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同类担保对象间调剂使用,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担保方式等以合同为准。本事项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下转23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