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及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及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其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职的完成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其继续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确认支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5.94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1.80万元(含税)。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的审计工作量情况议定其审计费用。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决定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城公司E区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及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名部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听取独立董事所作述职报告。
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将另行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哲先生简历
李哲先生,博士学历,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会计学院学术交流中心主任、中国管理会计研究中心成员、燕京理工大学特聘教授,曾就职于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1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惠平主持。
经全体与会监事讨论和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2]53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5,051,321.30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768,162,728.83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公司应当提取净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故本年度按母公司净利润768,162,728.83元的10%提取76,816,272.88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15,725,231.03元,减去已分配2020年度现金股利400,322,042.70元,本年度母公司剩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206,748,089.38元。
公司2021年度拟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35,743,492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691,084,571.4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股份307,148,699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842,892,191股。
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6月30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及转增股份数量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及转增股份总数。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2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及转增股份数量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及转增股份总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2]53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5,051,321.30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768,162,728.83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公司应当提取净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故本年度按母公司净利润768,162,728.83元的10%提取76,816,272.88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15,725,231.03元,减去已分配2020年度现金股利400,322,042.70元,本年度母公司剩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206,748,089.38元。
公司2021年度拟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35,743,492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691,084,571.4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股份307,148,699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842,892,191股。
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6月30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及转增股份数量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及转增股份总数。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净现金流水平等相关情况,在满足公司长远发展资金需求的同时,确保公司股东获得相应的投资回报,使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的成果,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及股东合理投资收益,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的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的资金需求,对公司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3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正常经济往来,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晓佳、王培玉、李治军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此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晓佳先生、黄晓鹏先生、王培玉先生、李治军先生、陆维强先生需回避表决。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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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619310459R
住所:广西贺州市富川县富阳镇民族路30号
法定代表人:张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19,110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7月19日
经营范围:制版印刷(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49%股权,且本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2、公司名称:广西真龙天瑞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0771332238
住所:南宁市西乡塘区高新三路43号
法定代表人:张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8月29日
经营范围: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场地租赁;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49%股权
3、公司名称:汕头东风智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MA4X8QWL4T
住所:汕头市台商投资区濠江片D02单元西侧A1厂房
法定代表人:李飚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纸制品、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包装机械、环保包装制品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包装方案设计;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印刷品印刷(出版物印刷除外);广告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49%股权,且本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4、公司名称:汕头鑫瑞雅斯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MA4UUM3M46
住所: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区13-02片区F座1002室
法定代表人:李建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9月7日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零配件、汽车用品、建筑材料;汽车美容;建筑装饰工程;建筑窗膜、建筑节能材料的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46%股权
5、公司名称:上海旌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C3C89T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7001号2幢3楼
法定代表人:张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7月10日
经营范围:从事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汽车用品、新型膜材料、汽车配件、汽车装饰品、建筑材料的销售,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节能设备的安装、维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原间接持有该公司28%股权
说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与上海旌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郑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原持有的上海旌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8%股权转让给郑意,于2021年2月24日在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故自2021年3月1日起,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再持有该公司的股权,该公司不再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6、公司名称: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2MGB89L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科学城天府菁蓉中心C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天图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王永华)
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3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7日
经营范围: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合营企业,深圳天图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本公司对其共同控制
7、公司名称:深圳天图东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J40W59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天图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王永华)
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5月19日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信息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合营企业,深圳天图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本公司对其共同控制
8、公司名称:安徽三联木艺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774970748G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锥子山路151号
法定代表人:丁梓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8,266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6月1日
经营范围:烟草制品包装物的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木质包装品、工艺品的加工、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2013年3月15日为内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股权,且本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9、公司名称:俊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证编号:1742046
住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200号新银集团中心16楼1603室
董事:黄炳文、黄晓佳
注册资本:港币1元
成立日期:2012年5月9日
经营范围:投资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炳文全资控股的企业,黄炳文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10、公司名称:Eastern & LG Holding Pty Ltd
公司注册证编号(Australian Company Number):604873323
住所:7-9 Gibbon Road,Winston Hills Nsw 2153
董事:Zeng Qingcheng
注册资本:100澳元
成立日期:2015年3月20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晓鹏控股的企业,黄晓鹏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11、公司名称:深圳佳品健怡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05893831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新田大道71-5号E栋801
法定代表人:徐萌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7月30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电子产品、生物制品、新型烟草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电子商务;电子产品及配件、生物制品及辅料、新型烟草制品及配件的研发和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及配件、生物制品及辅料、新型烟草制品及配件的生产。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上海绿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40%股权
12、公司名称:NEPEAN RIVER DAIRY PTY LIMITED
公司注册证编号:603943942
注册地址: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威斯顿山市吉本路7-9号
董事:JOMAA,IMAD/LICCIARDELLO,FRANCESCO/WANG,RUI/DIMOPOULOUS,NICK
注册资本:36,233,208.00澳元
成立日期:2015年1月30日
经营范围:从事农业(含乳制品)的加工与销售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NATURE ONE DAIRY (AUSTRALIA) PTE LTD所属全资子公司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与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产品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协商拟定。供方向需方供应的产品价格应不低于供方向其他任何企业单位供应的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也不高于双方在商定价格时,需方在市场上可得到的同类产品的价格。
2、公司与广西真龙天瑞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产品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协商拟定。供方向需方供应的产品价格应不低于供方向其他任何企业单位供应的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也不高于双方在商定价格时,需方在市场上可得到的同类产品的价格。
3、公司与汕头东风智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劳务提供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确定。
4、公司与汕头鑫瑞雅斯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产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确定。
5、公司与上海旌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产品交易价格及接受销售售后服务价格以市场价格确定。
6、公司与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提供管理服务费收入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按行业通行标准,以《合伙协议》确定。
7、公司与深圳天图东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提供管理服务费收入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按行业通行标准,以《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确定。
8、公司与安徽三联木艺包装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确定。
9、公司与俊通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租赁价格以香港美联测量师行出具的《物业估价报告》为基础,参考同类或类似的物业租赁案例,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10、公司与Eastern & LG Holding Pty Ltd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租赁价格参考同类或类似的物业租赁案例,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11、公司与深圳佳品健怡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确定。
12、公司与NEPEAN RIVER DAIRY PTY LIMITED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公司与广西真龙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本公司及广西真龙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双方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并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与广西真龙天瑞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公司与真龙天瑞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本公司及真龙天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双方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并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与汕头东风智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委托汕头东风智能包装提供贴盒产品加工劳务,2022年度贴盒产品加工劳务关联交易预计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公司与汕头东风智能包装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市场委托加工行为,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提供劳务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4、公司与汕头鑫瑞雅斯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科技”)向汕头鑫瑞雅斯销售“SOV”品牌系列窗膜产品,2022年度销售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鑫瑞科技与汕头鑫瑞雅斯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市场商业销售行为,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5、公司与上海旌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适用,因2022年度预计已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6、公司与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提供管理服务费收入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以《合伙协议》相关条款确定。
7、公司与深圳天图东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提供管理服务费收入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以《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相关条款确定。
8、公司与安徽三联木艺包装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公司与安徽三联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本公司及安徽三联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9、公司与俊通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2022年度关联租赁预计额,系根据全资子公司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与俊通投资于2021年10月28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租用期限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约定的月租额港币13.30万元进行估算。该关联租赁交易可满足全资子公司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10、公司与Eastern & LG Holding Pty Ltd的关联交易:不适用,因2022年度预计已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11、公司与深圳佳品健怡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向深圳佳品健怡销售电子烟包装印刷品,2022年度销售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公司与深圳佳品健怡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市场商业销售行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12、公司与NEPEAN RIVER DAIRY PTY LIMITED的关联交易:公司向NEPEAN RIVER DAIRY PTY LIMITED采购乳制品,2022年度交易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公司与NEPEAN RIVER DAIRY PTY LIMITED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市场商业采购行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4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独立董事张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由于张斌先生于2016年5月13日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于2022年5月12日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届满六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张斌先生提请在连任届满六年时正式离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如在此之前公司已召开股东大会并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的,则张斌先生将提前至股东大会后正式离任上述职务。张斌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在张斌先生正式离任前,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选举工作。
张斌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6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陈娟娟女士已正式退休,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及其他职务。公司及监事会对陈娟娟女士任职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2 年4 月1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韩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韩迪先生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韩迪先生简历
韩迪先生,本科学历,2010年12月至今历任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经理、经理职务。现任公司本部审计监察部经理。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8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则规定,现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股份”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2021年度内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1号)文件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1,320,13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6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9,999,999.9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861,657.37元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0,138,342.55元。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3日出具了苏亚验[2021]2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1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34,962,241.84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66,910,521.1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效益,切实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及募集资金的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营业部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专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2021年11月10日,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上述三家专户存储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另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的“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9日与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
(三)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10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资金主体为东风股份,但属于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湖南福瑞进行增资并提供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披露的《东风股份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5)。
2、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披露的《东风股份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34,962,241.84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及置换情况
2021年11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1,694,146.2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1年11月18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21]42号)。
截至2021年11月29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三)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11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等支付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共置换金额人民币180,000.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亚鉴[2022]14号)。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东风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制度,有效执行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在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及承销费、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986.17万元。
【注2】:东风股份收购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75%股权和东风股份收购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70%股权两个募投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之孰低确认值。
【注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和使用计划,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2,000.00万元(含人民币122,0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013.83万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了调整。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城公司E区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6日
至2022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的临2022-010号、临2022-011号公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已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上述公告及披露信息指定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晓佳先生、黄晓鹏先生、王培玉先生、李治军先生、陆维强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时间:
2022年4月28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2、会议登记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3、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4月28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料原件经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大会。
(下转267版)
(上接26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