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70版)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6日 11点0分
召开地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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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4月14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2022年4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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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22年5月5日上午10:30-13:30、下午 16:00-18:30 到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9 层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2002
联系电话:0993-2901128
传 真:0993-2904371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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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2-临044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谭学,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武亮,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95万元(含税价,下同)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2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7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经过审核我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认为: 1、天职国际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天职国际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2、天职国际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本公司2021年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体现了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为维持审计的稳定性、持续性。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审计人员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过程中,能够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一致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2-临045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天宁金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利电力”)与关联方新疆天宁金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宁金一”)签订两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水利电力承接天宁金一所属的伊宁市天富伊城项目中部分住宅、地面雨水收集系统及人防工程的建筑施工,交易价格根据第三方工程造价预算,经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总金额为91,464,366.77元。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截至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发生提供劳务的交易金额为41,964.89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天宁金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天宁金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两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水利电力承接天宁金一所属的伊宁市天富伊城项目中部分住宅、地面雨水收集系统及人防工程的建筑施工,交易价格根据第三方工程造价预算,经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总金额为91,464,366.77元。具体项目内容及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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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天宁金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均回避了表决。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存在达到3,000万元且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况,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新疆天宁金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上海路283号天富伊城3号公寓楼2单元1802号
法定代表人:马剑英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房屋及场地出租;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宁金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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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天宁金一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审计单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天宁金一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天富智盛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水利电力与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天富智盛的全资子公司天宁金一签订两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水利电力承接天宁金一所属的伊宁市天富伊城项目中部分住宅、地面雨水收集系统及人防工程的建筑施工。
2、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根据第三方工程造价预算,经双方协商确定,合同金额合计为91,464,366.77元。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增加公司收入;此次关联交易定价根据第三方工程造价预算,经双方协商确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均回避了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此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中的关联方天宁金一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天富智盛的全资子公司;关联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水利电力与天宁金一签订两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水利电力承接天宁金一所属的伊宁市天富伊城项目中部分住宅、地面雨水收集系统及人防工程的建筑施工,合同总金额为91,464,366.77元。交易价格根据第三方工程造价预算,并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平合理。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水利电力与关联方天宁金一签订两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水利电力承接天宁金一所属的伊宁市天富伊城项目中部分住宅、地面雨水收集系统及人防工程的建筑施工,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根据第三方工程造价预算,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