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95版)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衍生品业务概述
外汇衍生品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衍生品合约,约定将来办理外汇交易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时,再按照该衍生品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都是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据,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按照公司制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三、外汇衍生品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仅限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即美元、欧元、马币、越南盾等。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定期、择期)、外汇结构性远期、外汇结构性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业务及以上业务组合。
四、业务期间、业务规模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授权期间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境外销售占比较高,主要采用美元、欧元、马币、越南盾等外币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主要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外汇衍生品的操作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能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外汇衍生品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外汇衍生品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公司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公司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公司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5、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6、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7、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七、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订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制度就业务的审批权限与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报告及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3、在签订外汇衍生品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间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业务均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4、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境外收入,外汇衍生品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境外收入预测数。
5、上述业务只允许与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及银保监会批准具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英科再生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英科再生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针对外汇衍生品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英科再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英科再生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87 证券简称:英科再生 公告编号:2022-013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方毅先生召集和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总经理金喆女士受公司经营团队委托,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并对2022年度经营工作做出总体计划。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经过经营班子和公司员工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公司整体运营平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现金分红水平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就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1)。
(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客观情况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九)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工作情况作述职报告。董事会听取了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报告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听取《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职责,对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作了汇报。董事会听取了报告。
本报告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相关文件相关规定要求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及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对公司2022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作预计。公司预计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而开展,具有商业必要性和合理性,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方毅、杨奕其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拟申请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并且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授权期间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2年5月6日在公司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2)。
特此公告。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87 证券简称:英科再生 公告编号:2022-010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3,749,346.30元;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9,775,770.5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032,4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606,498.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10%。
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以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1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例低于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现阶段经营、长远持续发展以及未来资金投入的综合考虑,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可再生塑料的回收、再生和利用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C42)”。塑料以重量轻、可塑性强、制造成本低、功能广泛等特点在现代社会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已成为人类不可或缺的重要材料,但塑料工业的发展在给人类社会生活、生产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导致生存环境被废弃塑料污染。过往,废弃塑料主要以焚烧和填埋方式被处理,由于塑料难以降解,其对环境、海洋和生物的影响愈加明显,近年来,随着人类对环境、能源、安全等问题的重视,塑料的回收利用被认为是既有效治理环境污染,又有效利用资源、节约能源的方式,当前世界各国都把塑料的再生利用作为废弃塑料的首选处理方向。全球“碳中和”的目标使塑料再生行业迎来的重大发展机遇。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尽管国内塑料回收有较长历史和较多回收点,但拥有先进技术、规模化、产业布局完整的塑料回收企业数量较少。公司与境内外的塑料回收点深入合作,建立全球可再生塑料回收网络,借助自研回收设备降低回收转运成本,持续大量回收可再生塑料,并运用先进的塑料再生技术和再生塑料制品开发技术,实现塑料的再生利用,形成循环经济模式。2021年公司成功登陆A股市场,依托资本市场的助力,公司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公司作为节能环保、资源再生领域的一员,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将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立足实体经济,努力为实现“双碳”目标作出贡献。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90,054,054.8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775,770.54元。近年来,随着资源再生行业的快速增长,公司盈利能力也持续增长,为了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在项目建设、研发投入以及流动资金等方面需不断增加资金投入。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出于平衡回报股东与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董事会提出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1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研发投入、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现金分红水平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87 证券简称:英科再生 公告编号:2022-015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相关文件,公司现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 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2)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3)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4号、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务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规定执行。
4、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这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和出口费用,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公司将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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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除此之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专项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87 证券简称:英科再生 公告编号:2022-017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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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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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9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拟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同意聘请天健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健具备专业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天健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天健具备专业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天健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